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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鹰潭市委关于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29 16:02

按照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9月20日至11月18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鹰潭市进行了巡视。2022年12月30日,省委第九巡视组向鹰潭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鹰潭市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巡视整改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做到思想统一、行动坚决

市委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将巡视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高位推动。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省委书记尹弘听取第二轮巡视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马森述在集中反馈会上的讲话要求,不断强化带头抓好巡视整改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2023年1月5日,市委召开巡视整改动员部署会,将整改要求第一时间传达到位。认真研究制定《中共鹰潭市委关于省委第九巡视组对鹰潭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市委常委班子民主生活会暨省委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将巡视整改作为对照检查重要内容,并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措施,纳入巡视整改一体落实。

(二)切实传导压力,做到扛稳主责、带头整改

市委坚决扛稳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一个问题、一个方案、一抓到底”,成立了由市委书记担任组长的巡视整改领导小组,抽调人员组建工作专班集中办公,统筹推进市本级和各区(市)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压力传导到底、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市委书记许南吉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带头认领、亲自部署、靠前调度,先后组织召开党政班子专题会议、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巡视反馈意见,带头认领整改任务。同时,与各市委常委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认真抓好牵头巡视整改工作。市委常委班子成员、牵头市领导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推动措施细化和方案实施,督促推动各地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压实整改责任,切实当好整改“第一质检员”,做到亲自管、直接抓、带头改。

(三)狠抓工作落实,做到从严从实、统筹推进

市委坚持“四个融入”抓巡视整改,按照统筹兼顾、协调联动的工作思路,建立了整改工作调度、督促检查、问题销号等制度措施,推动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对表销号,做到清单式部署、台账式整改、闭环式管理,确保集中整改期内取得明显进展。坚持属地抓与抓属地相结合,加强对各区(市)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对工作方案严格把关,协调解决市区两级任务交织的问题,推动市本级和各区(市)整改目标协同、任务协同、责任协同、进度协同。坚持牵头抓与配合抓相结合,强化牵头单位与配合单位之间的联动作战,建立了40个单位组成的整改工作联络员队伍,健全联络沟通制度,形成统一指挥、有序衔接、协同联动的工作模式。坚持打通堵点与建章立制相结合,细致梳理“三个一批”问题(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一批发展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一批事关鹰潭未来发展的打基础利长远问题),集中力量打通“老大难”的整改堵点。认真落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要求,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向以案促改转化、向专项行动转化、向建章立制转化。目前已开展专项行动22个,推动新建制度38项、完善制度9项。

(四)强化保障机制,做到真改实改、清仓见底

市委始终把高质量整改摆在首位,坚持高频调度、从严督导。制定严格的审核销号标准,指导各涉改单位反复检视整改措施是否落地、整改质量是否过硬、佐证材料是否充分,防止虚假整改、书面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市委专题研究整改工作3次,专题调度30余次;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开展“协同式、条目式、闭环式、下沉式”督查共65次,发现指出问题15个,下发工作提示函66份,最大限度挤出成效“水分”、确保整改质量。针对省委巡视督导反馈问题,制定了市本级和各区(市)专项整改方案,对集中整改期整改进展进行全面“回头看”,进一步消除盲点漏洞、提升整改质效。同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组织部门监督作用,制定监督工作方案,采取约谈提醒、一线督导、派驻监督、日常监督等有效措施,推动解决了一些地方和部门慢整改、虚整改的问题,切实强化“监督的再监督”,发挥了“上发条”“敲警钟”的作用,确保集中整改期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取得成效

市委认真对照省委第九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进一步细化整改措施,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做到立行立改,需较长时间完成的按整改计划持续推进。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关于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市委常委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论述。二是印发《2023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明确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碳达峰碳中和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项学习重点内容。三是开展领导干部专题培训,举办了全市第73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和全市碳达峰碳中和专题培训班,以生态文明为主题,围绕生态文明建设现状、鹰潭生态文明建设存在问题及出路开展结构化研讨,教育引导广大干部深刻认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

2.关于龙虎山景区未将生态保护置于优先位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排查,现场核实问题原因。二是举一反三,及时制定出台《龙虎山景区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管理制度》《龙虎山景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制度》《关于加强景区建设项目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严格落实土地报批、环评、水保、施工许可、规划验收等项目审批流程,切实做好水土保持、补植复绿等工作。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积极盘活景区剩余闲置资产。四是完善龙虎山景区配套基础设施,实施天禄镇至龙虎山段道路改造工程,预计今年底全线建成通车;加快推动大上清宫遗址展览馆等5个配套项目建设。五是严格防范文旅集团融资风险,压缩非经营性费用支出,强化“过紧日子”思想,制定《关于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的九条具体措施》。

下一步,认真规范和完善环评、水保、规划许可、施工许可、建设工程质量及规划验收等相关手续;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监管,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

3.关于做实唱响“龙虎天下绝”品牌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推动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印发《鹰潭市进一步做实唱响“龙虎天下绝”品牌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 , 对做实唱响“龙虎天下绝”工作进行全面部署。二是持续开展“龙虎天下绝”品牌宣传推广。积极筹备2023中国道文化旅游大会,在南昌、上海、金华等地开展旅游推介活动,与携程、同程、美景、美团等网络渠道达成合作,增强旅游市场吸引力;充分利用线上新媒体和线下传统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道文化宣传,今年以来策划系列活动200余场。三是推动旅游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先后完成了桃花洲、泸溪河景观大道等一批旅游业态迭代升级,打造了一批网红产品,策划推出一批精品旅游线路。四是深入挖掘道文化资源。加快景区文创产品的合作开发,传播好龙虎山道文化故事,增强文旅品牌影响力。五是加快塑造核心品牌。培育、推广“龙虎天下绝”半程马拉松大赛等品牌赛事,加快推进数字景区建设,持续提升管理服务、配套基础设施等方面智慧化、数字化能力。

下一步,全面梳理旅游产业链,构建完整的文化现代化产业体系,精准推动旅游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充分发挥市文旅投集团的链主作用,用项目支撑产业发展,促进产业链上下游紧密配套。以道文化为基,推动文旅深度融合,通过旅游项目、文创产品实现道文化显性化、大众化、体验化。

4.关于落实“三新一高”战略站位不高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今年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任务。二是召开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坚持落实“三新一高”战略,突出“主攻工业、招大引强”, 重点做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篇文章,深入实施“七大行动”,实现我市经济发展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三是制定2023年度区(市)、开发区综合考核方案,在考核指标体系设置上充分体现高质量发展导向。

5.关于铜企业上市不多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鹰潭市企业上市三年专项行动计划(2022-2024)》要求,加大力度推动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积极做好企业上市调研督导,稳步推进我市企业上市工作。

下一步,举办产融对接会暨企业股改推进会,推进拟股改企业与券商签订股改合作协议,跟进相关企业上市工作。

6.关于我市铜产业结构不优、特色产业集群不大不强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加快铜产业结构调整。编制了《鹰潭市铜基新材料产业转型指导目录》,梳理了新能源和电子信息头部企业名单和这两个领域用铜生产主要头部企业名单。二是严格执行铜产业负面清单。印发《铜基新材料发展负面清单》,明确8项淘汰类、2项限制类和10项不鼓励类项目均不纳入招商引资项目认定。三是加大粗铜加工企业关停并转力度。对一批能耗过高、产能过剩的粗铜加工企业实行规上铜企业库退库机制,涉及企业8家,产能16万吨。四是推动铜企业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今年全市已新增7家铜企业获批制造业成熟度二级以上,4家铜企业获全省第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培育两化融合示范铜企业17家,省级专精特新铜企业共47家。五是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实施眼镜、精密制造、节能照明等特色产业技能升级行动,新增3家眼镜、节能照明产业相关规模以上企业,4个新产品认定为省级新产品,4家特色产业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

下一步,持续加大铜精深加工企业招引力度,跟进落实4家处于退库的留库阶段企业完成退库,继续推动一批铜企业实施智能化信息化改造。

7.关于国家级改革试点推进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城乡融合方面,纵深推进集体土地入市,健全完善土地入市收益分配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6项基础制度,搭建全国首个入市管理系统,建立确权评估、交易流转等12项机制,探索“一权一品”“金融科技+”“信易+”三种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模式。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印发《鹰潭市2023年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已完成工程投资12亿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一体电商物流城乡配送网络,制定《2023年鹰潭市电商物流城乡融合发展工作方案》,计划建设电商物流集散网点200个,目前已完成70个。完善垃圾处理体系,固体废弃物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项目,预计2023年7月建成;日处理规模20吨厨余垃圾就地处理中心,预计2023年年底完工。加快建设城乡生活污水一体化体系,2023年新增20个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政村环境整治任务,目前已完成6个。加大农村公路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物业下乡+农村公路养护”综合服务模式目前已整合覆盖6个乡镇,接养农村公路里程达707公里。“03专项”方面,加大电子信息(物联网)企业培育力度,加快引进一批有核心竞争力的物联网龙头企业,今年全市新签约电子信息(物联网)制造类项目28个,投资总额186亿元、1亿美元,其中引进上市公司2家、国家高新企业3家。大力培育电子信息(物联网)企业重点企业。今年新入规电子信息(物联网)工业企业32家,4家企业列入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培育对象,实现我市独角兽(潜在、种子)企业零的突破。加大重大平台建设推进力度,智联小镇新引进6个项目,铜产业大数据平台实现19家铜企业供应链金融项目实现业务线上运行管理,实现27个供应链金融项目线上化监管;铜产业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平台已接入企业56家。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制定印发了《2023年数字经济培育行动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全市电子信息(物联网)企业实现营收260亿元,软件产业培育业务收入1.9亿元,新增企业上云数1490家。海绵城市方面,加强项目设计审查,审核完成海绵设计方案11个,累计审查海绵项目200余个。坚持日常督查通报、常态化调度,实施督查“三单制”,对7个单位累计扣192分、督查80次、通报53次,解决海绵投资、规划建设管控等问题90多个。全省海绵城市建设培训会在我市召开,鹰潭入围中国“全域海绵”典范,荣获中国美丽城市典范,2022年绩效考核位列全国A档。

下一步,按计划有序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各项试点任务。加大电子信息(物联网)企业培育力度,持续推进智联小镇、铜产业大数据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一网统管”效能,做强数字经济“一号发展工程”,持续降低智联小镇厂房空置率。

8.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落实“乙类乙管”各项措施,统筹做好“防、救、治”三个环节工作,全面提升新冠病毒感染医疗救治能力,建立健全“市县乡村”分级分类救治和双向转诊工作体系;加强药品物资储备,全力保障好群众的就医用药;坚持医防融合,加强对重点人群健康监测以及重点场所防控管理;加强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下沉。二是全面配齐配强专职网格员队伍,全市441个网格专职网格员配备率100%;加强激励保障,全面落实三岗十五级岗位等级序列,将社区工作者薪酬经费纳入各区(市)财政预算,提高社区工作者报酬待遇;深化“双报到双评议”制度,推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常态化参与社区党建和基层治理。

9.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树得不牢问题。

整改情况:坚定不移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梳理收集“三个一批”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发展中存在的历史遗留问题、事关鹰潭未来发展的打基础、利长远的问题)161个,对收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形成《关于“三个一批”任务清单》,逐项分解到相关责任单位,推动“三个一批”问题解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10.关于周塘烘焙小镇发展缓慢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丰富周塘小镇业态,利用区位优势,加大民宿、餐饮、小吃等业态招商,吸引更多民间资本投入。截至目前,共外出招商10次,接待客商30批次,洽谈了10余个项目。二是加大烘焙产业培育,新引进的银丝酥项目已开业投产;举办了2023中式糕点博览会,吸引参展参会企业近600家,观展人数11.8万人次。三是加大周塘烘焙小镇营销宣传力度,举办形式多样的营销活动。截至目前,已接待多场团建活动,累计接待游客21.4万余人,人气和经济效益都比上年同期明显增长。四是加快中式糕点(桃酥)博物馆建设,搭建烘焙集采平台,打造集科普教育、创意体验、研发培训、产品营销为一体的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

11.关于智慧科创小镇空置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理顺运营管理体制,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科创小镇运营管理体制的意见》,加强与有关单位沟通对接。二是强化服务保障,主动为运营机构做好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服务,组织相关专家为入驻企业开展业务培训,推动企业入驻。截至目前,科创中心西区入驻企业已达29家,总运营面积12170㎡。

下一步,继续指导、服务运营机构发挥好专业招商运营作用,持续扩大科创中心有效运营面积。

12.关于信江流域蓝藻治理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总结2022年信江蓝藻应急处置经验,分析研判今年信江蓝藻滋生聚集形势,制定了2023年信江蓝藻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准备。二是开展了污染源排查行动,召开了污染源排查部署会,并形成相关工作方案,对可能造成污染的原因进行排查整治。三是对涉及我市8个断面的水质进行监测,对市供水集团出厂水质进行检测。四是召开市级总河长暨2023年“清河行动”工作部署会,制定了行动方案,对2023年河湖长制工作以及信江流域“清河行动”进行了部署。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危害河湖生态健康问题108个,按照“一个问题、一套措施、一个效果、一个前后对比照片”程序,推动相关问题如期整改销号。

13.关于信江新区配套管网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2020年之后建成的公共建筑项目和开发小区项目管网问题点,已全部整改到位。市政道路和2020年之前开发小区涉及问题点,已完成整改率52.09%。

下一步,完成市政管网修复完善工程;12月底前,分批完成2020年之前建成开发小区、公共建筑及安置小区管网问题的改造。同时加强对后续整改工作的调度督促落实,重点加强对现场的监管。

14.关于房地产领域历史遗留问题。

整改情况:对英伦名郡等7个项目仍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问题,实行一项目一对策,尽快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目前,英伦名郡项目已完成整改,对符合办证条件且有办证意愿的购房业主均已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做到了应办尽办。信江帝景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已形成消防改造设计方案,签订了消防改造备忘录,约定3个月内完成消防改造并通过消防及工程验收。果喜大厦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先后3次与开发企业协商《商品房买卖合同》调整工作,对建设单位违法预售行为进行依法依规查处。中部电子商务城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目前项目一期建设基本完工,消防、节能、防雷等已通过验收,人防工程还未验收。桂盛广场项目正在持续推进中,目前正追缴该项目人防易地建设费。鹰潭传媒文化创意产业园项目(报业大厦)正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已起草完成问题化解工作方案,并就办理购房合同签订及备案手续进行沟通,已通过司法途径起诉开发商,法院已立案。江南里(金森文化广场项目二期)正在持续推进中,目前已委托两家评估公司对收购房屋进行市场价格评估。

下一步,对尚未整改到位的信江帝景等6个不动产项目持续跟进,加大力度,尽快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15.关于土地捆绑出让项目出现“烂尾”工程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出台了《关于印发鹰潭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政策调整的相关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通知》,目前中心城区共有26个在建在售楼盘实现预售资金全额监管。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对20余个楼盘开展商品房销售行为核查,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环节管理的通知》,明确禁止产业用地与商住用地捆绑出让,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6.关于区位优势弱化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定不移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把“好口子”的区位优势转化为大开放的发展优势,全力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行区,努力重振鹰潭“好口子”荣光。深度融入共建“一带一路”,主动对接上海进博会、广交会、中博会等重大经贸平台,推动对外经贸合作。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发展,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海西经济区、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主动融入江西内陆开放型经济试验区、大南昌都市圈、赣东北开放合作区建设。编制完成了《鹰潭市建立区域性综合枢纽城市研究》,已开通运营中欧班列,江西鹰潭国际陆港实现中欧班列开行。二是推动我市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开展我市现代物流业发展情况调研,编制形成《鹰潭市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2023-2027)》。三是积极申报2023年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增强我市物流区位优势。编制形成《鹰潭陆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推动鹰潭内河航运枢纽纳入江西世纪水运工程规划建设;加快景鹰瑞铁路建设,争取将景鹰瑞铁路项目纳入国家新时代中长期铁路网规划;推进实施皖赣铁路扩能改造工程,谋划推动昌抚鹰、九鄱鹰城际铁路建设;推进开通旅游专列,已开通上海至鹰潭旅游列车43趟,其中高铁34趟,上海到鹰潭龙虎山旅游游客每年超3万人;开工建设贵溪通用机场,贵溪九牛滩作业区综合码头一期主体工程通过交工验收,中童港正式开港运营。四是强化与南昌港、九江港对接,培育发展临港产业,将鹰潭港打造成为赣东北地区扩大对外开放交流的重要通道。出台了《鹰潭市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交通运输结构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鹰潭港正式纳入江西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中。

下一步,继续加大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力度,积极打造鹰潭铁海公现代交通运输体系。

17.关于对现代物流园公铁联运项目难题破解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与南昌铁路局等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支持,大力发展铁路快运,推进公铁联运中心项目鹰潭南站货场升级改造。二是加快完善枢纽与干线公路和城市道路的衔接,积极打造井字型环鹰高速路网,加强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提升公路运输通行能力。三是推动公铁水联运落地,切实降低物流成本。

下一步,继续加强与南昌铁路局等单位的沟通对接,推进公铁联运中心项目鹰潭南站货场升级改造。

18.关于现有物流企业“小、散、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快发展商贸物流。印发《鹰潭市商贸物流发展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快递与快消品集中分拨中心,基本建成“农产品上行+快消品下行”双循环通道。联合配送企业成立快消品企业联盟,乡村快递配送费用下降60%。二是扶持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我市共有9家企业物流获评A级物流,其中4A级5家、3A级1家、2A级3家。

下一步,帮助物流企业做大做强,持续组织我市交通物流、商贸物流、仓储(库)物流、冷链物流、邮政物流等物流企业,申报由中物联举办的星级物流企业评定。

19.关于推进“一号改革工程”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省营商办的通报,对我市营商环境短板弱项指标进行梳理分析。引入第三方评价机构查摆短板指标和突出问题,通过线上发放调查问卷、深入企业和部门、暗访服务大厅等方式对我市营商环境进行调查;抽取36家企业开展上门走访调研,下发《鹰潭市营商环境调研问卷》,共收集672份;编制发布《2022年度鹰潭市营商环境自评价报告》,《报告》反馈结果,鹰潭市营商环境整体较好,绝大部分企业对我市营商环境情况予以肯定,其中,91.9%的企业表示“满意”,7.48%的企业表示“基本满意”,0.62%的企业表示“不满意”。二是对全省排名靠后的指标,抓好任务分解,压实工作责任。分解102项重点工作,制定《2023年度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营商环境建设行动2023年度工作计划》。截至目前,省营商办2022年上半年通报的我市5项排名垫底的指标中已有3项实现了争先进位,其中招标投标指标由第10位前移至第5位,包容普惠创新指标由第12位前移至第7位,劳动力市场监管指标由第11位前移至第8位。

20.关于数据共享联动不够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实施“一网通办”数字化改革,持续推进“赣服通”鹰潭分厅建设,推动数据共享联动。二是全面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一站式”集成改革,推动联审联批落实到位。目前,303个事项实现网上可办,205个行政审批事项、71个一件事一次办、105个“赣服通”鹰潭分厅高频事项等正在进行用户测试;市直部门262个行政许可事项有257个事项集中进驻政务大厅、专业大厅,进驻率达98.1%。二是梳理行政审批事项,提高划转事项独立承接比例。对标全省统一行政许可事项,动态调整市行政审批局承接事项205项,独立承接率达100%。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方面

21.关于重点项目把关不严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对重大项目从严把关。严格落实《政府投资条例》《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鹰潭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今年新开工的39个重大项目,均坚持深入研判项目风险,充分征求意见,严格遵守决策程序。二是规范市本级投资项目决策审核程序和项目管理。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强化项目谋划、决策、前期工作、招投标、开工实施、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三是严格执行强制招标制度。落实《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实行不见面开标的通知》要求,2023年以来市本级29个工程项目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22.关于市本级重大民生项目采用EPC模式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有关规定。明确全市重大项目原则上不再采用EPC模式,并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改。二是建立协作联动机制。开展围标串标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整顿规范我市建筑工程招投标市场秩序,已排查项目42个。三是建立长效监管体系。开展监管提升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4件。

23.关于对国有企业监管不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市出资监管企业投资行为实行全过程、全周期监管。加强投资监管审批,严格审核企业董事会决策文件等相关文件。二是加强合规经营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严格落实《鹰潭市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办法(试行)》《鹰潭市国资委出资监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及工程建设管理活动,保证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对市出资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高管、职工、亲属设立“影子公司”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印发《2023年度市出资监管企业综合考核方案》,将“影子公司”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内容。

2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每月收集通报各地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开展常态化明察暗访,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强化精准问责,提升工作质效。二是精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提高处置精准度;建立查办案件动态对账机制,推进问题线索和案件“清零化”管理。三是定期调度各派驻机构监督检查情况,充分发挥派驻监督“探头”作用。四是出台《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打听案情、说情干预、违规过问案件报告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

25.关于市县两级纪委“空编率”较高问题。

整改情况:加大纪检监察干部选调招录力度,制定工作计划,分步解决“空编率”问题。加强对各区(市)纪委监委“空编率”工作的督导。

下一步,每月调度“空编率”情况,通过公开招录、接收军转干部、选调等方式补充人员,持续降低“空编率”。严把人员入口关,考准考实拟进人员,真正选用优秀干部。

26.关于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的通知》, 在招商引资过程中严格进行项目准入评估,科学制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强化项目落地管理,严禁出现弄虚作假行为。每月对各地申报入统的招商引资项目现场实地查看,推动项目落地落实。

27.关于“某企业违规借款”问题。

整改情况:收回借款,对该企业项目合同政策条款严格把控,对未达到约定要求的政策坚决不予兑现。

下一步,查明企业享受补贴政策依据,严格对照项目合同约束条款,停止执行项目合同扶持条款;启动项目效益评估审核工作,根据效益评估审核结果,启动项目未履约条款追回措施;建立健全项目政策制定、决策、兑现机制,进一步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量和水平。

28.关于“某产业项目未执行合同”问题。

整改情况: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合同,帮助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核心产业研发生产,尽早投资到位、达产达标。

下一步,成立项目推进工作专班,每半月召开一次与企业专题对接会,督促企业加快课题研发,帮助企业解决需协调的困难和问题,尽早形成产品体系。举一反三,完善工作机制, 加快项目建设推进力度,规范项目审核和效益综合评估。

29.关于城区老旧道路改造中作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对城区老旧道路改造工程背后的作风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查清该工程开工时间推迟背后的客观原因,未发现慢作为、不作为现象。同时,严格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

30.关于某市直单位有关人员擅自为某公司办理股权变更手续问题。

整改情况:严肃查处相关人员违规办理变更股权问题, 并向相关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

下一步,紧盯权力运行重点人、重点环节,强化内部监管,规范审批账号管理,加强建章立制,堵住监管漏洞。

31.关于自建房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指导培训,提高排查信息录入的效率和准确性。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自建房334091栋,数据全部录入自建房信息归集平台。二是开展自建房危房专项整治行动。经初判存在严重或一定安全隐患的经营性自建房284栋,全部落实管控措施,完成整治销号282栋。

32.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规范各类津补贴发放,向相关单位发出工作提示,督促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开展专项检查,于3月15日至30日对市直单位开展专项检查。三是坚持风腐同查、一体纠治,对违规吃喝等问题深挖细查。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

33.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创新理论,夯实敢于斗争的思想基础和能力基础。市委常委会坚持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2023年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进一步抓好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鹰潭大讲堂”,邀请知名专家学者对所有在职市厅级领导和在职市管干部授课,分专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二是严格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制定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实施“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操作细则》,“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充分发扬民主,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三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下发了《关于认真开好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明确各个环节具体要求和具体内容;成立29个督导组对全市108家县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全程督导;将民主生活会有关要求纳入市委综合考核中加强党的建设成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专业本领;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规则,做到科学、民主、依法、高效决策。

3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拓宽选人视野和渠道,统筹用好各领域干部。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在部分近十年未提拔干部的单位已选用一批成熟的干部。二是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注重保持干部任期内相对稳定,梳理形成《近3年内调整2次以上岗位市管干部名单》,防止同一岗位频繁调整人选、同一干部频繁调整岗位。三是综合运用转任职级、交流任职等方式,对在同一岗位任职满10年的干部已进行调整。四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注重前移审核关口,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强化人选审核把关。五是严格落实《关于规范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调配工作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和规范市直单位调配程序以及报送材料的内容清单。

35.关于干部管理监督有短板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干部借用管理。严格执行《鹰潭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用管理规定》,市县两级均建立了借用干部规范清理台账,对不符合借用条件、超期借用、没有履行借用手续的,及时清退到位或补齐相关手续。二是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每年抽调一批优秀年轻干部参加中青班培训;注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双“一号工程”、招商引资、乡村振兴等吃劲岗位和困难艰苦地方历练;组织召开全市年轻市管干部集中谈话会,提醒年轻干部加强思想淬炼、提高党性修养、提升履职能力。三是强化对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建立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思想状况、生活状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监督提醒;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严格落实干部职工教育管理监督主体责任。

下一步,持续推进借用干部规范清理专项整治,督促指导区(市)出台借用干部的规范性文件,并将借用干部规范清理工作纳入区(市)委巡察选人用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强对干部“八小时外”管理监督,通过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36.关于机关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调研督导。成立3个调研督导组,抽调15名党建业务骨干,综合运用“评、查、谈、议、反馈”等方式开展调研督导,建立问题台账,及时反馈整改,实行销号管理。二是常态化监督整改。从市直单位选派责任心强,熟悉党建工作的同志担任机关党建特邀监督员,全覆盖监督检察机关党建工作和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三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建立市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深化政治机关建设,压实抓机关党建具体责任,开展模范机关选树学活动。

37.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工作还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县级党委统筹协调作用,由县级党政班子成员挂点联系集体经济薄弱村,整合资源推动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推动资金向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倾斜。二是强化乡镇主体责任,大力推行“联村抱团”发展模式,以强带弱、资源整合、产业对接、优势互补,提升集体经济发展水平。三是制定印发《鹰潭市“党建+金融服务”工作指引》,构建“党建引领、组织联动、金融赋能、群众参与”的“党建+金融服务”模式。

38.关于人才政策落实力度不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人才政策动态评估调整,研究修订《鹰潭市科技创新创业平台考核管理办法(试行)》。二是落实人才政策兑现主办机制,下发《关于下拨人才工作专项经费的工作提示函》,加强资金管理、落实配套资金,已兑现人才政策资金1130余万元。三是开展“一站式”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已完成招投标,建好用好市12345人才服务热线,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专业的服务。

下一步,继续做好市“一站式”人才公共服务项目建设,全力抓好人才政策落地落实。

39.关于技术人才流失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校企合作“手拉手”行动,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二是制定毕业生留鹰就业率奖补机制,对与本地企业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毕业生市内实习率、就业率分别达到60%、50%以上、且留赣就业率不低于省定最低要求的市属院校,经认定后给予每年一次性50万元奖励。三是制定院校育才补助、校企合作补助兑现操作细则,草拟《关于促进我市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鼓励和吸引本市大中专毕业生留鹰就业创业。

下一步,持续做好院校育才补助、校企合作补助发放工作;将毕业生留鹰工作率作为重要考核指标,持续深化校企合作“手拉手”行动,引导用人单位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和产学研合作,通过“订单班”“冠名班”“名师带徒”等方式,促进毕业生留鹰就业。

(四)巡视、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40.关于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坚决扛稳“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要求市委常委班子和全市各级党委(党组)严格落实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按照“一个问题、一个专班、一抓到底”的原则,牵头制定巡视反馈意见和省委书记专题会议点评事项整改方案,统筹抓好各区(市)整改,做到一线推动、一线调度、一线问效,并对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抓好整改工作作出批示,有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高质量落实。二是市委切实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坚持“四个融入”,将落实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纳入《市委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重要内容。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从解决整改个案入手,一体纠治关联性问题、同类型问题,持续推动整改成果向完善发展思路转化、向攻坚重点项目转化、向科学建章立制转化。建立整改工作调度、督促检查、问题销号等制度措施,推动挂图作战、台账管理、对表销号,做到清单式部署、台账式整改、闭环式管理。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整改任务较多的区(市)、单位启动市委巡察,有力督促整改落实。

41.关于落实整改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化纪检监察机关与组织部门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定期收集巡视巡察、审计、环保督察等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的问题,并及时移送督促整改落实,推动形成整改合力。二是监督推动涉改单位切实履行整改责任,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组织约谈。三是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综合考核。四是将东湖水质管养问题整改工作纳入日常监督重点内容,加强东湖湖面管养,定期进行水面清捞,控制面源污染,加大补水频次,缩短换水周期,定期进行水质检测。目前已对东湖水质进行了三次监测,水质总体稳定向好,现为四类至五类之间。

42.关于信江国家湿地公园湿地被侵占整改不到位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整改任务。2019年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督察反馈信江污水处理厂共80亩用地涉及侵占湿地问题整改,已通过申请湿地修复工程,并对信江污水处理厂采取异地修复,经专家验收合格后,已完成整改销号。2022年第二轮省环保督察反馈月湖区、信江新区涉及侵占湿地问题已全部清理到位、恢复原状。二是认真核查整改情况,坚决防止问题反弹。每月安排专人进行巡护,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三是加强涉河项目审批管理。积极推进河湖“清四乱”行动,严肃查处乱占、乱堆、乱采、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在全市范围开展湿地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巡查的频率和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五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建立湿地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中的难点问题。六是加大重点水域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包括信江国家湿地公园信江河流域在内的全市重点水域渔政执法巡查。七是有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常态化开展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渔政亮剑2022”专项执法行动、打击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百日攻坚行动、“三无”船舶涉渔行为专项执法巡查、重点水域涉渔专项整治行动、餐饮场所、水产品交易市场和渔具店的专项执法检查、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巡查,全市重点水域特别是信江国家湿地公园信江河流域的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生态破坏行为得到了有效遏制。

三、下一步持续深化整改、巩固拓展整改成果的打算

总体来看,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和半年来的持续整改,我市巡视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市委清醒认识到,巡视整改既是攻坚战也是持久战,整改需要持续发力,长效机制需要持续健全。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标准不降、力度不减、责任不变,确保取得更加明显、更加过硬的整改成效。

(一)坚持紧盯不放,抓好后续整改。市委将紧盯不放、一抓到底,推动整改工作持续走深走实。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提升整改效果,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问题,特别是历史遗留问题、历次整改不到位问题,坚持实事求是、审慎研判,认真查明原因,抓紧补齐欠账;确实问题复杂或情况变化的,及时调整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持续组织推进,确保常态长效,取得预期效果。强化巡视整改日常监督,把后续整改工作列入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导、用好问责利器,对整改效果不好的深入分析问题原因、改进方法,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敷衍整改的,从严问责、从重查处。

(二)完善长效机制,深化整改成效。坚持综合施策、标本兼治,聚焦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坚持问题整改和制度建设并重,围绕解决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剖析原因,举一反三,着力健全机制、堵塞漏洞,扎牢制度笼子,同时梳理总结整改中务实管用的措施办法,以制度机制的形式固定下来,针对性建立“长久立”的机制。推动形成依靠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巩固巡视整改成效,确保上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三)强化以巡促治,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融入日常工作、融入全面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定位,做好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两篇文章,深入实施“七大行动”,在释放内需潜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增添活力动力、加速城乡融合、发展保障民生上攻坚突破,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现代化鹰潭建设新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市四十周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01-6443028,电子邮箱:ytswzgb2023@163.com,来信请寄:鹰潭市经济大厦 B632室。


中共鹰潭市委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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