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迁移审批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需要户口迁移的本地户籍人员和非本地户籍人员。
二、设立依据
《江西省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定》第七十九条-第一百零九条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鹰潭市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办事窗口:鹰潭市各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四、申报材料
1、《准予迁入证明》
2、《户口迁移证》
3、《户口迁移申请表》
4、迁移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5、《录取通知书》或《毕业证书》
6、民政部门出具的合法收养证明
7、房产证
8、结婚证或离婚证
9、工商营业执照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1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因客观原因无法在审批时限内办结的,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办理时限可延长10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现场办理
送达方式:窗口领取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咨询电话:0701-6695980
监督电话:0701-6695980
咨询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6号鹰潭市公安局治安支队
户口迁移申请表
申请人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手机 | ||||||
住址或单位 | 户口登记机关 | ||||||||
迁移人 | 与户主关系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迁移性质 | ||||
市外迁入 | 市内移入 | 所内移居 | |||||||
市外迁入 | 市内移入 | 所内移居 | |||||||
市外迁入 | 市内移入 | 所内移居 | |||||||
市外迁入 | 市内移入 | 所内移居 | |||||||
迁移理由 | 因为 ,从 派出所迁到 派出所。 | ||||||||
申请人(签字): | |||||||||
年 月 日 | |||||||||
派出所 领导意见 | |||||||||
户政科 领导意见 | |||||||||
局领导意见 |
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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