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3-05174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3-08-1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3-05174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3-08-1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2023年8月1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年8月14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首页中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附件:鹰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露糖暨D-核糖切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doc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批复时间 | 批复文号 |
1 | 江西诚志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甘露糖暨D-核糖切换项目 | 2023年8月14日 | 鹰环函字〔2023〕3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