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3-05484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08-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3-05484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成文日期: 2023-08-0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江西省财政监督条例》、《江西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通知》(赣财监[2023]13号)等要求,市财政局决定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时间
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至十一月十五号结束。
二、会计监督检查单位名单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政府驻南昌招商办、市政府驻上海招商办、市直机关工委、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党校、鹰潭市人工影响天气中心、鹰潭市工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鹰潭市保安公司。
三、检查的目的
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检查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和预算管理的重要作用,全面提升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
四、检查重点内容、范围
会计监督检查工作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启动,至2023年10月底结束。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单位2022年度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可以追溯相关会计年度或延伸相关单位。具体内容如下:
一是贯彻执行《会计法》情况。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备专业能力、遵守职业道德。
二是财税法规、政策执行情况和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重点关注政府采购、非税收入、八项规定、津补贴发放等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
三是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检查期间,欢迎以署名信、实名电话或面谈的方式向检查组反映有关情况,提供检查线索。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对检查人员的执法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0701-6430113
举报邮箱:ytcz6441380@163.com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