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3-0572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3-05720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3-09-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年8月 日在鹰潭市第十届
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志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提出2022年市级决算报告和市级决算草案,请予审查。同时,报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市级决算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把准工作定位,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服务大局,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智铜道合、强富美优”现代化鹰潭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2019万元,为预算数的132.2%,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38.7%,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落实审计整改要求,将结存在财政专户的非税收入一次性缴库,非税收入增长43.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47739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94687万元、区(市)上解收入143277万元、调入资金8953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85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87万元,收入总量为986996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691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增长3.2%,未完成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下达给部门的76711万元当年未形成支出,已做结转。加上上解省级支出17511万元、补助区(市)支出45634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4055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66334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4万元,支出总量832852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54144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上级转移支付资金50748万元、财政收回存量资金安排的支出21204万元、市级专项结转5481万元、单位指标结转76711万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市本级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中央和省级补助全市转移支付收入868582万元,增长19.5%,主要是省级一次性安排落实留抵退税、减税降费和支持基层重点民生保障等转移支付较多。其中:返还性收入124762万元;专项补助145163万元,增长6.6%;一般性转移支付598657万元,增长32.7%。补助市本级247739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915万元;专项补助67383万元,增长54.2%;一般性转移支付168441万元,增长33.4%。
2.市对区(市)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级转移支付总计45634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3398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652万元,主要有: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2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42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0万元、农林水支出455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358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3万元、其他支出等120万元。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预备费预算安排4300万元,支出4300万元。按照预算法规定,主要用于疫情物资采购及疫情防控支出,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4.政府投资项目情况。2022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3000万元,当年下达878.6万元,主要用于鹰潭市人力资源市场装修改造工程、320国道拓宽工程、法制文化主题公园工程、鹰潭高铁北站车道改造及增设雨棚工程、市政消火栓一期增建工程项目经费、市精神卫生福利院项目建设前期经费等项目建设。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5.市本级政府债务收支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扎实做好新增债务限额分配下达、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2022年,省财政厅发行并转贷我市地方政府债券85.75亿元。从预算类型看,一般债券29.47亿元,专项债券56.28亿元。从债券类型看,新增债券60.76亿元,主要用于农林水利、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再融资债券24.99亿元。从债券期限看,5年期债券6.34亿元、10年期债券34.07亿元、20年期债券1.28亿元、30年期债券44.06亿元。从举借层级看,市级举债19.69亿元,其中:新增债券6.06亿元,再融资债券13.63亿元;转贷区(市)政府债券66.06亿元,其中:新增债券54.7亿元,再融资债券11.36亿元。2022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券还本28.56亿元,其中市本级14.7亿元;付息13.01亿元,其中市本级4.77亿元。2022年末我市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94.76亿元,控制在省核定我市政府债务限额420.05亿元以内。
6.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2325万元,比上年增加115万元,增长5.2%,比预算数3726万元节支1400万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上年减少8万元。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04 万元,比上年增加269万元,增长16.5%。公务用车购置费364 万元,比上年增加98万元,增长36.8%;原因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及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等单位因工作需要购置新车及部分老旧车辆更新换代。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40万元,比上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2.5%,主要是疫情期间公务出行增多,以及燃油费、维修费上涨等因素导致。③公务接待费421万元,比上年减少146万元,下降25.7%。
7.市本级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增30239万元,调减28000万元,增减相抵净调增2239万元,已全部支出。
8.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61421万元,其中:市本级使用56472万元,市对区(市)转移支付使用4949万元。
9.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收支情况。2022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6907万元。2022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88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04万元,实际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17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8424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5972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57.3%,下降18.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减少62011万元,下降19.9%。加上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091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62818万元、区(市)上解收入120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05376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584万元,收入总量940623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7041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59.7%,下降17.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减少53682万元,下降18%。加上补助区(市)支出1749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3295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支出494188万元,调出资金20000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584万元,支出总量835635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04988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73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6%,增长30.2%,加上上年结余2488万元,收入总量59861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71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6.5%,增长1446.6%。加上调出到一般公共预算用于民生支出54933万元,支出总量为59650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1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市政府《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医疗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鹰府办发〔2019〕37号)、《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失业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府办字〔2021〕140号)及《关于印发鹰潭市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鹰人社字〔2020〕27号)等文件精神,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全部实行市级统收统支。
2022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31315万元,增长20.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贵溪市四冶和六国化工下岗职工退休一次性缴费23135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578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09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4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167万元。
2022年,市本级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77476万元,下降3.4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疫情期间,住院病人减少,住院费用下降,相应的医保支出减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724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02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45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1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032万元。
2022年,市本级当年收支结余53839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67万元(主要是2022年末调整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且退休人数逐年增加,支出增大),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307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031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865万元(主要是2022年受疫情影响,失业保费缓缴,并且按文件要求发放了一次性留工补助3000多万元以及稳岗返还补贴2000多万元)。
2022年,市本级年末滚存结余237521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结余542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结余1424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结余692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结余119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结余8438万元。
(五)市民政局部门决算、全市困难群众救助专项资金管理使用重点审核情况。
2022年,市民政局实际收入2445.30万元(含省级补助资金1534.26万元),实际支出2445.3万元;扣除省级补助资金后的部门预决算收支差异率为184.7%。
中央、省级和市级财政共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2509万元(含追加安排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省级补助资金98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预算资金216万元,加上市县财政安排,全省累计发放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26530万元。
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年初报告的执行数为预计数。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基本一致。四本预算的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详见市级决算草案。
(六)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022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准确性,有效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财政政策落实有力,着力稳住经济大盘。在过“紧日子”方面,提请市政府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的十条措施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100号)。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方面,我市共收到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和减税降费转移资金共计68409万元,已支付64300万元,支付率94%。在落实惠企政策方面,完成惠企利民资金标识工作,其中包括市本级负担的惠企事项70条,涉及金额9434.5万元。在落实“财园信贷通”政策方面,全市放款22.41亿元,同比增长22.47%,增幅在全省11个设区市中排名第1。在实施PPP项目方面,我市PPP项目2022年新增投资额94.97亿元,较2021年底增长64.07%,增幅全省第1。
二是财政改革有序推动,不断提升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强预算管理改革,推进预算一体化平台系统建设。完善“三保”支付保障机制,全市调拨1.52亿元初始资金,完成“三保”资金专户改革工作。加强市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提请市政府出台了《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本级财政资金审批流程的通知》(鹰府办字〔2022〕12号)。加强投资评审工作,重新修订《鹰潭市本级财政投资评审协审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和《鹰潭市财政局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流程》。加强政府采购改革,推进了政府采购负面清单工作。
三是财政监督积极作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绩效。做好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出台《鹰潭市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鹰财办〔2022〕11号),在全市开展地方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完成了七个专项行动的自查工作。同时,牵头落实好减税降费以及三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实施财政预算绩效管理。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鹰潭市市级政策和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将绩效的关口前移,要求新增的市级的政策和项目进行事前的绩效评估工作。完成重点项目评价数6个,涉及资金3.67亿元。做好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在全市开展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单位10个,发现问题单位9个,发现问题23个。加强会计监督检查,选择10家市直预算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规范单位会计核算,整顿会计财经秩序。
(七)2022年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决算情况
2022年鹰潭高新技术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决算情况详见附件3、4、5。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预算完成情况
2023年上半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联动协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服务大局,团结奋斗,为全市经济社会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可靠的财力保障。
1. 全市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649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65.4 %,增长5.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02854万元,下降1.3%;非税收入完成183640万元,增长28.3%。
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19027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66.3%,增长12.5%。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026万元,下降2.8%;公共安全支出37779万元,下降1%;教育支出1732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科学技术支出35460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上年产业发展资金支出较大);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638万元,下降42.9%(主要原因是龙虎山景区上年同期旅游支出、债券项目资金多支出1.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246万元,下降13.2%(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上年上级补助较大);卫生健康支出135219万元,增长23.8%(主要原因是上年疫情费用在今年结算支付);节能环保支出114393万元,增长212.5%(主要原因是为了支持循环经济的健康发展,加大了对企业的扶持力度);城乡社区支出114744万元,增长57%(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支出、贵溪两园建设及产业发展支出增加);农林水支出113830万元,增长68.6%(主要原因一是加快了上级补助资金及新增债券支出进度,二是余江区拨付新农村建设配套资金等72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2069万元,增长253.7%(主要原因是车购税等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4.18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69040万元,下降6.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441万元,下降35.9%(主要原因是2022年上半年开展商贸促消费等活动);住房保障支出20802万元,下降38.9%(主要原因是月湖区上年同期老旧小区改造支出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464万元,增长37.9%(主要原因是上半年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基础绩效奖纳入工资统发,上年同期未纳入工资统发,月湖区缴纳城市新增建设用地规费支出3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05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7893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8%,减少42.2%,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61397万元,下降53.1%。政府性基金支出429274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279312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26.7%,下降37.8%。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安排的支出15832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9123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58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6.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8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6140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9.8%,减少23.1%,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贵溪市四冶和六国化工下岗职工退休一次性缴费23135万元。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984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4905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296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511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28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140万元。
上半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5365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4.3%,增长6.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工伤保险基金支出增加。其中: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3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249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32474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5845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2664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 1785万元。
2.市本级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646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8.6%,下降9.5%。其中,税收收入6419万元,下降69.1%;非税收入40044万元,增长31%。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8008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62.5%,增长24%。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283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发放调整工资补助资金);公共安全支出23153万元,增长8.2%;教育支出35625万元,增长26.3%(主要原因是普通教育支出增加6326万元、职业教育支出增加3293万元,教育费附加支出增加174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759万元,下降19%(主要原因是今年市级科技专项资金尚未使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181万元,增长61.3%(主要是信江生态体育公园项目经费974.27万元及大上清宫遗址保护性设施建设工程资金602.0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383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去年精神病康复医院建设支出20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0176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是上年疫情费用在今年支出);节能环保支出32359万元,增长667.2%(主要原因是2022年海绵城市专项奖补资金主要集中在今年上半年支出);城乡社区支出16539万元,增长147.7%(主要原因是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信江新区南片区公共排水管网改造等项目支出10646万元);农林水支出4454万元,增长1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级储备粮费用补贴资金在2023年1月份支出);交通运输支出43481万元,增长497.7%(主要原因是车购税等上级补助资金比上年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403万元,增长48.1%(主要原因是新增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支出340万元,森林火灾应急能力建设项目支出708万元,以及市消防救援支队基础绩效奖及人员、装备等工作经费支出);住房保障支出3991万元,增长29%(主要原因是上半年补缴2022年年底一次性绩效奖金部份公积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8660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2%,下降31.4%,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784万元,下降38.2%。政府性基金支出109773万元(其中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43550 万元),占调整后预算的17.7%,下降13.1%,主要原因是第一批次专项债应付利息24949万元7月份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上半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51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1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3%。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7561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减少24.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贵溪市四冶和六国化工下岗职工退休一次性缴费23135万元。
上半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0701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6.8%,增长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居民医保2022年4季度的省级调剂金2023年1月上缴,导致2023年上解上级支出大于2022年同期。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全市2023年上半年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70.32亿元,同比增长24.46%(主要原因是返还性收入及固定数额补助17.2亿元在提前批次下达)。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2.0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3亿元;市本级收到上级补助资金23.1亿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全市情况。
上半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426万元,占预算的14%,同比下降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同期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364万元,下降26.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60万元,下降4%。
2.市本级情况。
上半年,市本级“三公”经费支出517万元,占预算的14.2%,增长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同期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88.9万元,增长20.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27万元,增长18.9%。
市本级“三公”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调研公务活动增加以及部分公务用车已达使用年限,需购置一批公务用车。
(四)重大政策拓展落实情况。
全市各级继续贯彻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中央、省、市稳经济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充分履行财政职能,更好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1.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的重点,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按照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测算“三保”支出需求,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需求数为54亿元,预算安排55.65亿元,保证了预算足额覆盖并留有余地。其中:保基本民生预算安排16.8亿元,保工资预算安排35.31亿元,保运转预算安排3.54亿元。上半年,全市“三保”支出27.0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48.63%,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7.05亿元,保工资支出16.89亿元,保运转支出3.12亿元。
2.坚决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上半年,落实省委省政府“28条”和省税务局“15条”惠企政策兑现金额13.59亿元,惠及纳税人52733户(次),其中: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2亿元、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5.16亿元、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0.62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3.67亿元、落实“六税两费”优惠政策1.49亿元、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0.2亿元。
3.全面落实政府过“紧日子”政策。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做好政府的“铁公鸡”,出台《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通知》,严格执行各项经费开支标准,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分类分档精准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坚持精打细算减支出、节用裕民保底线、科学使用提质效,把每一笔财政资金真真正正用在刀刃上、紧要处。
(五)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强化收支管理,顺利实现“双过半”。上半年,全市经济形势整体向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稳中有进,税收占比势态良好,两项指标始终位居全省第一方阵。上半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8.6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4%,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1.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9%,同比增长12.5%。除必要的公务用车购置外,202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安排3171万元,较上年压减5%。
2.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强化保障重点支出。坚决落实党中央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积极财政财政政策等决策部署。做好“财园信贷通”工作,累计为219户中小企业办理“财园信贷通”贷款11.57亿元,同比增长42%。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衔接资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15322万元、节能环保资金6678万元;为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市本级从政府基金预算安排“防风险专项资金”3.683亿元用于化解市本级存量债务;积极争取专项债资金,上半年已通过国家两部委项目68个,债券资金需求65.59亿元,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53个,金额27.93亿元。牵头开展幸福江西建设和市民生品质提升行动,继续实施民生工程,着力办好40件民生实事。1-6月,全市民生支出89.28亿元,同比增长25%。
3.着力推进改革,财政管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推进财政绩效管理改革,开展专项转移支付评价工作,完成全市本级所有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审核工作,更新了第三方评价购买方式。二是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印发《鹰潭市政府采购文件示范文本(试行)(2023年版)》,《鹰潭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三是推进政府投资项目评审改革。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预、决(结)算管理,重新修订了《鹰潭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办法》。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财政部门积极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保障政策落实,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受经济回暖态势还不够稳固,税收收入增长乏力,土地市场交易低迷,减税降费等多种因素影响,地方组织收入的难度加大;民生项目建设、养老保险改革、基本工资增资和规范政府绩效奖金发放等政策性增支因素,财政“三保”、惠企纾困、稳经济大盘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财政“紧平衡”的状态没有改变,收支矛盾依然较为突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奋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下半年,将继续把组织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抓紧抓实;及时把握财政收支动态,加强分析,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奋力力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各项重点支出落实到位。在确保财政增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全面统筹,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切实保障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支持全市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三)继续推进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经费管控,积极推进财政绩效和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政府基金业务等工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四)坚持服务大局,做好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继续抓好幸福江西建设和民生品质提升工作,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强政府采购、政府投资评审管理等方面继续履行好财政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1.2022年全市决算情况的报告;
2.2023年上半年市级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表;
3.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4.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5.信江新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附件1
2022年全市决算情况的报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02762万元,为预算数的102.4%,比2021年决算数增长8.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868582万元,增长19.5%;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94687万元,增长3.87%;上年结余收入228109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071万元;调入资金283274万元,增长2.2%。收入总量2781485万元。
2022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84160万元,完成预算的110.2%,增长10.3%;加上上解上级支出4236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3213万元,增长5.37%;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9560万元。支出总量2449299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332186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结转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级财政当年安排的经费预算未使用完的及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未超过两年的可以继续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结转资金不含净结余资金,净结余资金作为可用财力按照规定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下同)。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879666万元,为预算的83.6%,下降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32775万元,增长302.2%,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水利专项及新农村建设上级补助资金1209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733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562818万元,下降32.5%;调入资金24241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上年结余584万元。收入总量1687414万元。
2022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1345082 万元,完成预算的135.7%,下降11.4%,主要原因是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187072万元,下降28%。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616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2407万元,降低39.2%;调出资金75616万元;待偿债置换专项债券结余584万元。支出总量150985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77561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97721万元,为预算的124.5%,增长105.1%。加上上级补助收入517万元,上年结余4291万元。收入总量202529万元。
2022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20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2.43%,加上调出资金191827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201033万元。
收支相抵,年终结余1496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收入345481万元,为预算的104.9%,增长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收到贵溪市四冶和六国化下岗职工退休一次性缴费。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20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88731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09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9748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398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6167万元。
2022年,全市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支出269788万元,为预算的97.8%,与上年持平。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3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6539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4026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出8245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3717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0032万元。
2022年当年收支结余75693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899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192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43070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1503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270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3865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71106万元,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2381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196万元;职工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424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928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1902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438万元。
附件3
鹰潭高新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区级决算
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938万元,为预算数的90.62%(主要原因是增值税留抵退税省级以下调库19461万元),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3.94%(主要原因同上)。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316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70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70万元、调入资金1458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收入总量为238663万元。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970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5%,增长7.5%。加上上解市级支出1446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4550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026万元,支出总量为229056万元。
收支扎抵,年终结余96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结转资金包括一般债券资金结转5226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结转4381万元)。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高新区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高新区转移支付收入43166万元,下降6.13%,主要是省级财税体制改革,返还性收入的减少。其中:返还性收入21752万元,下降17%;专项补助3717万元,增长59.9%;一般性转移支付17697万元,增长68.6%。
2.对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情况。高新区无下级财政,故无对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高新区预备费预算安排2000万元,疫情防控支出使用了1092万元,剩余部分年终已收回财政统筹。
4.高新区政府债务收支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扎实做好新增债务限额分配下达、政府债券发行使用管理等各项工作。2022年市财政局转贷至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42亿元,按债券类别分为:再融资债券1.96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46亿元、专项债券0.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5.47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02亿元、专项债券4.45亿元)。主要用于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及管网工程和社会事业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从债券期限看:5年期债券0.5亿元、10年期债券3.07亿元、30年期债券3.85亿元。2022年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还本2.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还本1.46亿元,专项债务还本0.8亿元),债务付息0.8亿元。2022年末高新区地方政府债务余额25.58亿元,控制在市核定我区政府债务限额29.3亿元以内。
5.高新区“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高新区“三公”经费支出75.4万元,比上年减少41万元,下降35.2%,比预算数232.4万元,节支157万元,其中:①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同期未发生支出。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9.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期未发生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7万元,比上年增加2.1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疫情期间,一辆公车外派用于送核酸样本,另一辆公车调拨至贵溪开展疫情防控工作)。③公务接待费51.7万元,比上年减少43万元,下降45.4%。
6.高新区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2022年高新区预算调增24030万元,调减2296万元,增减相抵净调增21734万元,已全部支出。
7.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4270万元。
8.预算稳定调节资金收支情况。2022年初高新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5110万元,2022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00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711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9394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56.4%,增长48%,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比上年增加2748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4563万元、上年结余3103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9500万元,收入总量为151113万元。
2022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905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86%,同比增长16.3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比上年增加24169万元。加上上解上级支出2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出资金990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8000万元,支出总量为149257万元。
收支扎抵,年终结余185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3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2.6倍,增长24.4倍(主要原因是年底加大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调度力度)。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万元、上年结余66万元,收入总量为3462万元。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2万元,调出资金3460万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为3462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高新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无社会保险基金的执行数。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数与年初向市十届人大第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年初报告的执行数为预计数。三本预算的收支项目预算数、决算数及对比分析,已详细列示。
(五)贯彻落实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2022年,高新区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为高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财力支持。
一是积极统筹保平稳。为了充分保障“三保”支出及其他刚性支出需求,高新区财政部门统筹协调,首先是积极争取免抵调指标,2022年度共争取免抵调指标1.5亿元。其次是统筹调度土地出让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比上年增收2.7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比上年增收0.33亿元,兜牢了高新区的“三保”底线,保障了高新区财政平稳有序运行。
二是金融服务促发展。高新区坚持建设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体系,全力支持实体经济平稳和高质量发展。累计帮助企业获得各类贷款7.1亿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发展的资金压力。其中:为38户企业获得担保贷款2.02亿元,为81户企业获得财园信贷通贷款3.75亿元,为14户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1.33亿元。
三是减税降费抓落实。高新区坚持全方位、全覆盖、全过程辅导纳税人缴费人享受政策红利,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建立“事前事中事后”机制,实行全流程、全链条风险防控,做到“快享、严防、狠打”。2022年,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0.81亿元。各类政策减免8.08亿元,惠及纳税人17745户次,其中,留抵退税3.61亿元,惠及纳税人312户次,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2.08亿元,惠及纳税人5874户次。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上半年,高新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突出“稳住、进好、调优”,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态势。为高新区各项工作提供稳定的财力保障。
(一)上半年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4641万元,增长5.69%,完成预算的78.9%。税收收入完成109690万元,增长0.83%,完成预算的76.2%,非税收入完成14951万元,增长63.51%,完成预算的106.4%。
上半年,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232万元,占调整预算的74.56%,增长4%。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19万元,增长59.7%(主要原因是今年上半年发放了考核性绩效工资);教育支出5743万元,增长41%(主要原因是新建鹰潭市第十三小学一般债券支出239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918万元,增长33.1%(主要原因是拨付转移支付国家自创区建设项目30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及人才兑现项目资金3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05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今年该科目未支出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1647万元,增长116.1%(主要原因是去年大量的疫情防控资金到今年来结算支付);节能环保支出50237万元,同比大幅增长(主要原因是为了支持循环经济的发展,加大了再生铜企业的扶持且优化了支出科目);城乡社区支出1088万元,下降82.1%(主要原因去年上半年支出了一般债道路及管网工程项目4420万元);农林水支出2402万元,增长339.1%(主要原因是一般债秀美乡村项目支出115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688万元,下降41.1%(主要原因是优化了支出科目,再生铜企业支出调整至循环经济科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927万元,增长26.6%(主要原因一是拨付转移支付棚户区改造资金633万元,二是增加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相关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17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去年拨付了一般债券智联小镇消防站项目的支出);其他支出3783万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法律顾问费、企业补偿金和路灯电费等预算支出安排的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10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7%,同比下降60.2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下降。
上半年,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9136万元(含专项债券的支出),占调整预算的19.7%,同比下降14.2%(主要原因是上年专项债券支出金额大)。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8954万元,其他支出1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高新区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发生收支执行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上级财政统一编制,因此无相关收支执行数。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0641.24万元,同比增长148.55%(主要原因是提前下达了返还性收入)。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转移支付资金30479.2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转移支付资金162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高新区“三公”经费支出33.7万元,占预算的21.7%,同比增长31.6%,增长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工作加重,公务接待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上年同期未发生支出;公务接待费28.1万元,同比增长42.6%,增长主要原因:招商引资工作加重,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6万元,同比下降5.1%,下降主要原因:落实过紧日子政策,公车运行费下降。
(四)重大政策拓展落实情况。
2023年以来,高新区财政局坚持筑牢兜实“三保”底线、稳步发展民生事业支出、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和严格预算执行等方面,着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政策效能。
1.筑牢兜实“三保”底线。切实强化预算管理,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编制的重中之重,坚持“三保”支出在预算安排中的优先顺序,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2023年,高新区“三保”支出需求数为1.96亿元,高新区预算安排2.04亿元,高新区足额安排了“三保”支出需求。上半年,高新区“三保”支出0.83亿元,占年初预算数的40.69%,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0.21亿元,保工资支出0.59亿元,保运转支出0.03亿元。
2.民生事业稳步发展。高新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各类民生实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第三年度工作,全面完成湿地公园二期、白露片区雨污管网改造和智联小镇配套设施综合建设等项目的建设;正在加速推进市第十三小学、高新医院、全民文化体育活动中心、冷链物流中心、棚户区改造一期、二期工程等民生项目,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明显增强。
3.坚决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排忧解难。上半年,落实省委省政府“28条”和省税务局“15条”惠企政策兑现金额5.57亿元,惠及纳税人8874户(次),其中: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0.2亿元、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0.53亿元、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0.16亿元、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0.76亿元、落实“六税两费”优惠政策0.33亿元、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3.37亿元。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多措并举惠民生。高新区将通过预算安排,发行债券等方式进一步加大民生事业投入,增强民生福祉。同时进一步加快高新区综合医院、市第十三小学等项目建设进度,不断完善高新区教育及医疗保障能力。
(二)积极优化收入结构。高新区将持续加强招商引资力度。凝聚全区招商合力,围绕打造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重点聚焦电子信息(物联网)、铜精深加工、锂电新能源、高端电子电路等产业开展链式招商。通过开展多链式招商,持续优化税收收入结构,以稳定高新区财政收入平稳健康发展。
(三)坚持勤俭节约过紧日子。将政府过紧日子作为财政工作的指导方针,贯穿预算编制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各方面。大力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节省更多资金用于刚性支出需求。强化预算编制审核,结合过紧日子情况评估、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绩效评价结果、存量资金统筹等情况,实事求是保障好部门必要支出,从严从紧安排部门预算规模。
今年以来,高新区认真贯彻中央、省和市的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攻坚克难、担当实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积极担当作为的精气神,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在经济呈现恢复性增长态势基础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高新区将紧扣市人代会批准的年度预算目标任务,不断提高落实决策、执行政策的能力和水平,保持财政平稳运行。
附件4
龙虎山景区关于2022年区级决算和
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景区全年收入总计8566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389万元,为年初预算的92%,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3%。上级补助收入21679万元(含返还性收入5352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419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213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584万元,上年结余收入8525万元,调入资金2081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03万元。
2022年,景区全年支出总计827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57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13%,比2021年决算数下降23%。上解上级支出162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584万元。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287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
根据预算法规定,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地方政府债券情况:2022年,上级财政核定龙虎山景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397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7464万元,专项债务16510万元。当年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19284万元,从预算类型看,一般债券7584万元,专项债券11700万元。从债券类型看,新增债券17700万元;再融资1584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6000万元,安排用于上清镇全域民宿群建设项目1000万元;龙虎山镇道心溪谷宿集综合体建设项目2000万元;龙虎山景区智慧龙虎山建设项目3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1700万元,安排用于龙虎山景区上清镇综合产业园项目3400万元;龙虎山景区旅游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3300万元;龙虎山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5000万元。用于债务还本支出1584万元。年末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202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988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040万元。控制在上级财政核定我区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以内。
2.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景区预备费预算安排1700万元,实际支出1700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主要用于突发事件处置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决算数。
3.“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景区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同时各部门进一步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过“紧日子”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全年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合称“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27万元,比上年405万元下降20%。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无外事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5.58万元,比上年158.31万元减少32.73万元,下降20.67 %,主要是今年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减少35.96万元。
3.公务接待费201.68万元,比上年246.89万元减少45.21万元,下降18.31%。
4.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2022年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1208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调增28829万元,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数705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36247万元。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及预算周转金收支情况:2022年,景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8403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03万元,当年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0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景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9586万元,占调整预算的96.39 %,下降27%。另上级补助收入106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17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207万元,收入总量为35716万元。2022年,景区政府性基金决算支出总计3260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63.44 %,增长6%。另上解上级支出566万元,调出资金2081万元。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6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由于景区国资公司没有实现收益,国有资本经营收支执行数为零。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不在景区反映。
(五)落实重点支出政策情况
1.减税降费效果持续发挥,稳经济、添活力、增动力。
减税降费是助企纾困的关键举措。坚持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着眼“放水养鱼”,增强发展后劲,切实把减税降费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之举。2022年龙虎山景区累计新增减税降费3742万元,其中2022年新出台的政策减税降费情况万3145元,2022年展期实施政策减税降费情况510万元,2021年年中出台政策在2022年的翘尾新增减税降费情况87万元。增值税留抵退税完成1074万元。
2.财政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效能效益双提升。
财政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的决策部署,有效缓解了基层财政困难、帮扶了市场主体、保障了基本民生,有力地支持了常态化疫情防控、公共卫生体系和重大项目建设,有力有效支持保障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到位。2022年上级财政下达龙虎山景区直达资金6413.63万元,当年完成支付6129.19万元,支付率95.56%;下达参照直达资金164万元,当年完成支付164万元,支付率100%。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开启乡村振兴新篇章。
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景区重要工作,2022年景区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016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37万元,省级资金377万元,市级资金137万元,区本级资金16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0%)。到产业项目7个,共计769万元;自主产业项目1个,共计62万元;就业项目3个,共计101.16万元;城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项目1个,共计16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共计33.84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个,共计34万元。2022年中央、省、市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资金占比产业比率91.88%。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资金337万元占产业比例达100%。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龙虎山景区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奋力实现景区高质量发展。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向好,财政收入顺利实现“双过半”目标。
(一)上半年预算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39932万元,占预算的70%,比去年同期(以下简称同比,下同)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20650万元,同比增长65%,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5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302万元,占预算的68%,同比增长6%。其中,税收收入9020万元,同比增长67%;非税收入19282万元,同比下降9%。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389万元,占调整预算58%,同比下降19%。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00万元,同比下降10%(主要是去年多支出淘宝村服务费300万元);国防支出11万元,同比增长38%(主要是今年武装部制度牌经费多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04万元,同比下降87%(主要是去年多支出公安经费及执法办案多267万、经费人员福利400万);教育支出2161万元,同比增长2%;科学技术支出1229万元,同比下降38%;(主要是去年多支出企业扶持资金747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2658万元,同比下降53%(主要是去年多支出旅游宣传7667万、乡镇债券项目资金6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3万元,同比增长4%;卫生健康支出1394万元,同比增长91%(主要是今年多支出疫情资金649万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7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40万元,同比下降11%(主要是去年多支出草原生态修复治理10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04万元,同比下降43%(主要是去年多支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300万);农林水支出8994万元,同比增长56%(主要是今年多支出桂洲大桥新建项目一般债4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27万元,同比下降41%(主要是去年多支出公路和运输安全9万元、公路运输管理9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2万元,同比下降67%(主要是去年多支出规划设计费及测绘服务费145万);住房保障支出342万元,同比增长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05万元,同比增长22%(主要是今年多支出消防应急救援资金110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62万元,同比增长1967%;(主要是今年多支出对新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补助资金45万、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14万元);其他支出2906万元,同比增长390%;(主要是今年多支出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1100万、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600万、困难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18万元、2022年度奖励金200万、上清林场生产费用200万)。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16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64%,同比下降94%。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95%,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37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政府性基金支出9484万元,占调整预算的34.9%,同比下降32%,其中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8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50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28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8759万元,主要是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75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景区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发生收支执行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3年,景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上级财政统一编制,没有收支执行数。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上级补助景区转移支付资金15879万元,同比增长2%。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13413万元,同比增长3%;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786万元,同比增长5%;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资金690万元,同比下降18%。景区已分配上级补助资金15879万元,下达率100%。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景区“三公”经费支出71.93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7.31%,同比增长36.6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暂无支出;公务接待费32.33万元,同比增长1.7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9.6万元,同比增长89.84%。
(四)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1.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是党中央、国务院因时应势稳定预期、调节经济、助企纾困的重要举措。落实好大规模、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加大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制造业等行业企业的支持力度。在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方面,从“减税降费”到现在的“减税降费+缓税缓费”,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缴费人减税降费获得感,增强减税降费综合效应。2023年上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惠及纳税人1488户,惠及金额793.36万元。
2.惠企利民精准发力,资金直达提质增效。
上半年上级财政下达龙虎山景区直达资金5634.96万元,目前完成支付4059.84万元,支付率72%。其中惠企利民资金286.94万元,目前完成支付166.69万元,支付率58.09%。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2023年景区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共计1702.5万元,其中中央下达衔接资金978万元,省级衔接资金443万元,市级衔接资金100万元,区本级配套资金181.5万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0%)。目前所有资金均安排到相关项目,资金按序时进度予以拨付。
4.用好债券资金,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2023年龙虎山景区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部署,结合“十四五”规划和景区项目建设需要,搞好政策对接,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项目资金。截至目前已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675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000万元,专项债券20759万元,比上年17700万元增长51%,为景区的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景区财政将积极督促、持续跟踪、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快债券资金的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上半年经济运行存在的问题
(一)收入结构较为单一
作为县级景区,受限于景区特性,无法大力引进工业和
实体,房地产业规模也小,从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来看,都极度依赖旅游业和餐饮业,结构单一,虽实现了双过半,但国库库款保障水平偏低,“三保”支出保障工作存在一定压力。
(二)支出规模高居不下
2022年景区一般公共预算全年支出7.96亿元,创景区近年来支出规模新高,主要原因是为了促进景区的发展,扩大旅游影响力,增加了部分重点项目支出,如上清镇综合产业园项目、道德经长廊项目、红军会师滩项目以及其他水利、林田项目等刚性支出。2023年景区一般公共预算年初预算支出为7.15亿元,由于1月底年关各预算单位结账、结转支付、“三保”刚性支出等因素,上半年支出已经近4亿元,超过预算时间进度,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测可能仍要达到8亿元左右。
(三)部分应收款未到账
自前三年疫情防控期以来,景区旅游业遭受巨大影响,对应的是景区酒店、餐饮行业的长时间亏损期,而国家为了经济复苏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景区坚定地贯彻执行,较好地保持了景区各大酒店、餐饮店的存续。在封控期间,为了支持民生保障大局,景区协助贵溪、万年等地方完成了部分防控任务,涉及应付景区疫情防控资金2600余万仍未到账,导致景区增加了较多预算外支出。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活用绩效,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从实际出发,细化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督促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并对部门(单位)编入年初预算的具体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除特殊项目需要财政预留外,可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分年度实施的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预计当年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不得编入年度预算。
(二)盘活存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督促预算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二是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对于进度慢、暂不实施的项目资金及时追缴,对二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三是加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的检查力度,建立实有账户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审核,优化“三保”支出结构
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需、低效无效支出,对财政支出严控、严审、严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三保”底线,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四)因地制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一是充分考虑景区自身财力,与上级财政保持有效沟通,强化日常资金调度,合理把握支出节奏和力度。除重大决策部署、应急救灾等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二是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动态掌握“三保”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报告上级财政;三是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强“三保”形势的预研预判,对可能出现“三保”支付保障风险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三保”支出不出现缺口。
附件5
信江新区管委会关于2022年财政决算和
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一、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情况
2022年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服务大局,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为加快打造“宜居宜业宜游、聚人气聚商气聚才气智慧滨江美城”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762万元,为预算数的87.3%,下降 4.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5228万元(含返还性收入9887万元、专项补助59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746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34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37万元,收入总量为66161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3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1%,增长62.6%,加上上解上级支出19293万元,2022年,支出总量为58642万元。
收支相抵,结转资金7519万元全部结转下年支出(结转资金是指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本级财政当年安排的经费预算未使用完的及上级财政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结转未超过两年的可以继续结转下年使用的资金)。
根据《预算法》的规定,其他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情况。2022年,中央、省级和市级补助转移支付收入15228万元,下降2.1%,主要是省级财税体制改革,返还性收入的减少。其中:返还性收入9887万元,下降2.2%;专项补助595万元,下降47.2%;一般性转移支付4746万元,增长9.8%。
2.对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情况。信江新区无下级财政,故无对下级一般公共预算补助。
3.预备费使用情况。2022年预备费预算安排660万元,支出530万元。按照《预算法》的规定,预备费主要用于疫情防控开支,已列入相关支出科目。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1)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方面:2022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000万元。(2)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方面:2022年末政府债务余额为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000万元。(3)当年举借地方政府债务方面:2022新增债券资金3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000万元,专项债券2000万元。
5.“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22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52.6万元,比上年减少28.9万元,下降35.3%,比预算数97.96万元节支45.36万元。其中: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2万元,全部为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比上年增加2.3万元,增长7.7%;②公务接待20.4万元,比上年减少31.2万元,下降60.5%。
6.预算调整及执行情况。2022年全区支出预算调增8793万元,调减19375万元,增减相抵净调减支出10582万元。
7.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使用结转结余资金3034万元。
8.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2年,新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初余额为32296万元,当年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137万元,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159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2997万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2602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000万元,收入总量为7599万元。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为57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83.4%,下降0.3%。支出总量为5715万元。
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1884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收入总计10万元,均为上级补助收入。全区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支出总计1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上半年预算完成情况
2023年,区财政部门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字当着、稳中求进,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和财政工作要求上来,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服务大局,加强基层“三保”工作,支持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奋发有为做好财政工作,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
1.一般公共预算
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9572万元,完成预算的63.1%,同比增长13.8%,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5242万元,增长23.5%;非税收入完成4330万元,下降11%。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5万元,占调整预算的50.6%,同比下降22.2%。主要支出项目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7万元,同比增长32.8%,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糕点博览会150万元,垃圾中转站工程8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80万元,同比下降3.5%;教育支出2468万元,同比下降17.8%,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一般债券用于周塘九年一贯制学校二期宿舍楼及室外配套工程资金1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81万元,同比下降7.37%;卫生健康支出3221万元,同比增长303.63%,主要原因是支付2022年疫情支出257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3万元,同比下降73.76%,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垃圾分类服务费19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87万元,同比下降15.08,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周塘村党群活动中心弱电工程款42.8万元;农林水支出1045万元,同比增长82.7%,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乡村振兴支出59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3万元,同比增长389.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汽车博览季消费券20万元,会展经济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84万元,同比下降66.77%,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00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77万元,同比下降32.44%,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消防救援事务经费280万元;其他支出35万元,同比下降71.07%,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放电子商贸消费券5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
上半年,全区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60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7%,主要是上级补助邻里中心建设经费5936万元。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9859万元,占调整预算的139.9%。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支出6022万元(信江新区邻里中心建设5936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3800万元(专项债券支出),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37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3年,新区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暂未发生收支执行数。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新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上级财政统一编制,无收支执行数。
(二)上级转移支付情况
上半年,上级补助信江新区转移支付资金8476万元,同比增长40.3%(主要原因是返还性收入3048万元在提前批次下达)。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814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331万元。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上半年,信江新区三公”经费支出12.5万元,占预算的13.8%,同比下降14.4%。其中,公务接待费7.9万元,增长8.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下降37.8%;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四)重大政策拓展落实情况。
1.坚决贯彻执行减税降费政策。积极落实好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压力,促进财政平稳运行。1-6月份,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3706万元,有力支持了实体经济稳定发展。
2.切实做好“三保”保障工作。落实好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节省资金优先用于落实保障“三保”支出。上半年,“三保”支出6538万元,占“三保”全年需求数的50.3%。
3.加强直达资金管理。加强直达资金使用管理,对于中央直达资金及时分配下达,直达基层,直达民生,确保直达资金惠企利民。截止6月底,上级财政下达信江新区直达资金4227万元,目前已形成支出2639万元,支出进度62.4%。
(五)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1.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截止到6月份,盘活存量资金3088万元(部门预算结余资金2817万元,财政专户资金271万元)。各预算单位结余结转资金大幅压缩,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显著提高。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925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2.2,同比下降22.2%。聚集财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重大决策落实,有序化解疫情防控相关示付账款2527万元。同时积极争取市财政对我区资金均衡调拨力度,市财政局调度资金5000万元,为更好建设发展信江新区提供资金保障。
3.加强债券项目申报。积极谋划项目,做好债券项目组织申报,成功争取专项债项目3个一般债项目1个,其中发行专项债项目3个资金3800万元;一般债券资金1000万元于7月份发行。
回顾上半年的工作,财政部门积极组织收入,保障重点支出,积极争取政策资金,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绩。但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三保”等刚性支出只增不减,减税降费导致财力下降,“紧平衡”的状态没有改变,财政收支矛盾依然较为突出。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做好财源培植,全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紧紧抓住财源建设这个关键,加大培大育强、蓄积财源的力度;加强对辖区重点企业、重点行业特别是房地产建安业的税收征管;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全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二)管好用好财政资金,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不动摇,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压减低效无效资金,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节省更多资金用于急需领域,聚集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重大决策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不断加强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和修订后的预算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方式,健全预算管理要素,强化预算制度约束,全面提高预算管理的现代化水平。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强化部门经费管控,积极推进财政绩效管理。切实履行好投资评审、政府采购工作财政职责,提高资金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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