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9/2023-05697 |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林长制工作 | 成文日期: 2023-09-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9/2023-05697 |
发文机关: 市林业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林长制工作 |
成文日期: 2023-09-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发布2023年总林长2号令
9月8日,鹰潭市委书记、市级总林长许南吉签发2023年2号总林长令——《关于推进涉林问题集中整改的行动令》,明确要根据《关于印发<江西省林长制工作要点>的令》(赣总林长令〔2023〕1号)中开展林业资源保护发展存量问题“清零行动”及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推进审计发现林地问题整改工作的函》、《鹰潭市总林长巡林清单》等要求,全面加快存量涉林问题整改进度,坚决遏制破坏林业资源多发态势,筑牢鹰潭生态安全屏障。
总林长令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暴露出的未批先占林地、乱砍滥伐林木、侵占自然保护地以及部分地方松材线虫病疫情严重等问题,以坚决的态度、强力的举措,集中推进问题整改,坚决守护生态安全底线。二是强化整改措施。各级林长要充分发挥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再梳理、再核实,确保问题在时间节点前依法依规整改到位,对在整改中不担当、不作为或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三是强化执法打击。结合全国打击毁林毁草专项行动,以更严的措施、更大的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行为,全面强化法律法规宣传和以案释法工作,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发展理念,扎实推动全市涉林问题数量大幅下降。四是持续巩固提升。要以此次集中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补短板、强弱项、除隐患、堵漏洞,进一步压实林长责任,积极构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余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