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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4-00218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1-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4-00218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1-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江西云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0日-1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江西云盛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一期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鹰潭节能照明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西云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锦名成环保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江西鹰潭节能照明产业基地(厂区地理位置坐标为北纬28.245743,东经117.144368),占地面积约155亩。项目为新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座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新建实验室、办公楼、食堂、倒班宿舍、门卫室、车间办公室、液氨站、辅助间、供水系统、供电、供气系统等公辅工程;新建成品堆放区、原料存放区、铸锭存放区、备件库等贮运工程;新建配套废水处理、废气处理、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库等环保工程。项目主要以电解铜、电解锌、电解镍、铜磷合金、工业铁、工业硅、铜镁合金等为主要原料,经熔铸、热轧、冷轧、清洗、钝化等工艺,形成年产5万吨高精度铜板带(其中高精黄铜带1.3万吨、高精紫铜带3.2万吨、高精引线框架铜带材0.5万吨)的生产规模。本项目总投资20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0.7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废水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地面清洁废水、废乳化液废水、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其中含脱脂废水、酸洗废水、钝化废水、一般清洗废水)、实验废水、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生活污水以及初期雨水等。酸洗废水中的引线框架铜带酸洗废水经车间絮凝沉淀预处理,废乳化液废水经过隔油+破乳+混凝沉淀+气浮+二次破乳+二次混凝+二次气浮等工艺预处理,上述预处理后的废水与其余表面清洗及钝化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实验废水以及浊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一同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混凝沉淀+斜板沉淀池+气浮+砂滤”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上述废水须满足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镍的浓度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1标准要求)后与纯水制备浓水、净循环冷却系统定排水经园区管网排入贵溪城西污水处理厂,尾水应满足《城镇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外排,最终排入信江。

(二)废气污染防治。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电炉烟气、步进式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轧制油雾等工艺废气,无组织废气为未捕集的工艺废气、铜板切割废气等。电炉烟气采用8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尾气分别经4根20m高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11)排放;步进式加热炉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4)外排;轧制油雾采用6套油雾净化器净化处理,尾气经6根20m高排气筒(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排放。排气筒DA001、DA002、DA003、DA004、DA011外排废气中颗粒物、烟气黑度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金属熔化炉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DA004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DA005、DA006、DA007、DA008、DA009、DA010外排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应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表1中其他行业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厂界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氨浓度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限值要求;厂房外挥发性有机物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铸机组、锯切机、剪切机、铣削机、轧机、矫直机、纵剪机、横剪机、空压机、液氮站、各类泵体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优化高噪声设备布局,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及减振等综合措施,控制项目生产设备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包括:废矿物油、油水混合物、废过滤介质、布袋收集粉尘、废布袋、废催化剂、清洗槽渣、乳化液过滤渣、废水处理污泥、废石棉、废包装材料、废过滤布、滤袋、废滤芯、废含油抹布及手套等危险废物;废分子筛、炉渣、废耐火砖、铁渣铁屑、纯水制备固废、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以及生活垃圾。边角料返回电炉使用;炉渣经湿法工艺处理(球磨+摇床)回收部分原料返回电炉使用,产生的球磨废渣和废耐火砖、铁渣铁屑等外售综合利用;废分子筛、纯水制备固废由设备维护公司回收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项目危险废物应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或综合利用,并按规定设置符合防雨、防腐、防渗等相关要求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转移应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720平方米)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432平方米)须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五)环境风险防范。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加强易燃及危险化学品物料在储运及使用过程中的管理;加强设备预防性维修,经常检查易腐蚀部位,加强设备的密封性和车间通风,防止有害物质“跑、冒、滴、漏”;为防止各类化学危险品泄漏,设备及管道要保持密封;危险化学品储存选用合格的容器,在储存区做地面防渗,并设置导流槽,一旦发生泄漏事故,及时收集泄漏的物料;储罐区设置液位监测装置和报警器、围堰等设施,发生泄漏自动报警。危废暂存库内部设置导流沟和1个0.5立方米集液池,车间内设置1座15立方米事故收集池,厂区内设置1座550立方米事故应急池、2座500立方米初期雨水收集池,一旦发生事故时,及时收集事故废水和泄漏料液等,杜绝事故直接排放;应急事故池设在地势较低处,便于废水自流入内,并保持事故池日常处于空置状态。设置备用电源、风机和水泵等,设备损坏和污染治理措施失效时立即停产,及时抢修。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六)严格落实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为防止建设项目废水、物料下渗对地下水和厂区土壤造成污染,项目原料、物料、固废存放于库房和车间内,不设置露天堆场;选用优质设备和管件并加强管理和维护;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原则做好地下水污染防治,对重点防治区(污水处理区、危废暂存库、事故池、初期雨水池、铜带车间清洗线、轧机油库区)进行防腐防渗处理。同时,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地面防护及防渗设施完好,在厂区及周边设置地下水监控井,一旦出现地下水污染问题,应立刻查找渗漏源,并采取有效补漏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七)项目周边规划控制要求。项目熔铸车间、铜带车间周边应分别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你公司应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的规划控制要求。

(八)排污口规范化。按国家和我省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设置各类排污口和标识。项目污染物排放设施应按要求设置监测采样口。

(九)信息公开要求。你公司应依法实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项目投产后应定期公示企业环境报告,公布污染物排放和环境管理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