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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0/2024-00335 发文机关: 市商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1-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0/2024-00335
发文机关: 市商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1-1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高新区“迎春消费季”商贸消费券即将开抢!

迎春消费季

根据鹰潭市商务局《2024鹰潭迎春消费季活动方案》通知的总体要求和鹰潭高新区活动安排,为持续挖掘消费潜力,提升消费水平,促进商贸消费高质量发展,鹰潭高新区决定发放餐饮、住宿商贸电子消费券,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01发放对象

在鹰潭辖区消费的消费者


02发放标准

¥100

单笔消费满200元(含200元),可使用100元电子消费券。

立即领取

(500张)

¥200

单笔消费满400元(含400元),可使用200元电子消费券。

立即领取

(250张)

备注:每个消费者可领取两种面额电子消费券各一张,该券为申领模式,申领完即止。2024


03发放时间

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

电子商贸消费券开始申领,申领完即止。

电子商贸消费券有效期:2024年1月15日上午9:00起至2024年2月14日21:00止。

消费者需在此期间消费使用,过期作废。


04申领方式

  01 消费者通过“建行公众号”识别二维码,下载“建行生活”APP。

  扫码下载“建行生活”APP

  02 输入手机号码和验证码进入注册。

  03 登录后,点击“鹰潭高新区住宿餐饮电子优惠券”进入领券入口。

  04 点击“去领券”、“领取”,餐饮、住宿电子优惠券。


05核销方式

获得电子优惠券的消费者自行选择在鹰潭高新区辖区指定的实体门店开展消费,本电子优惠券可同时享受商家的其他优惠活动。电子优惠券不可叠加使用,不找零、不提现、不得转赠、不重复使用。


06电子消费券使用场所名单

  01 潭小灶高新店

  地  址:鹰潭高新区天洁西路7号8栋8号

  02 熙悦宴会中心店

  地  址:鹰潭高新区恒清.中央星城店

  03 枫丹白露酒店高新店

  地 址:江西省鹰潭市高新区炬能路1号枫丹白露酒店

  04 维也纳酒店高新店

  地址:鹰潭高新区天洁西路四安商业广场2单元5-12

  05 春辉土钵菜.红烧肉店

  地址:高新区江西梦娜袜业有限公司内4-9号商铺

  06 福满楼土菜店

  地址:天洁路华昌丽景11栋附33号店

主办单位:鹰潭高新区管委会、鹰潭市商务局

承办单位:鹰潭高新区招商局(商务局)

协办单位:中国建设银行鹰潭市分行

来源: 鹰潭高新区招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