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4-00696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4-00696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4-01-3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鹰潭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
市十届人大四次
会议文件(八)
关于鹰潭市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4年1月17日在鹰潭市第十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李志兵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与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议;2024年市级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2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始终胸怀“两个大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观念,把准工作定位,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贯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主动服务大局,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鹰潭提供有力财政保障。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85582万元,增长8.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802660万元,增长14.4%,其中:增值税473663万元,增长21.5%;企业所得税61586万元,增长5.2%;个人所得税13365万元,增长2.4%;城市维护建设税102843万元,下降13.8%;房产税15209万元,增长30.7%;印花税43593万元,增长100.3%;城镇土地使用税24050万元,增长28.2%;土地增值税17928万元,增长35.4%;契税37332万元,下降22.7%。非税收入282922万元,下降6.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98119万元,增长19.9%。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372万元,增长5%;公共安全支出90417万元,下降0.4%;教育支出347428万元,增长2.7%;科学技术支出90819万元,增长2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0524万元,下降7.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129万元,增长6.8%;卫生健康支出241304万元,增长21.7%;节能环保支出154273万元,增长119%(主要是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支出较大);城乡社区支出181046万元,增长46.5%(主要是市本级新增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鹰东大道拓宽及雨污管网等38000万元及贵溪市增加基础设施建设43000万元);农林水支出219108万元,增长25.3%;交通运输支出92953万元,增长128.1%(主要是省下达车购税补助较2022年增加45000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448475万元,增长20.2%(主要是2023年市本级华夏文明历史传承专项资金支出46500万元及贵溪市扶持产业发展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67416万元,增长5.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1723万元,下降0.9%;其他支出18108万元,增长57.8%(主要是市本级雪亮工程支出2849万元及龙虎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等项目支出增加231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2426万元,增长11.1%。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31048万元,下降16.9%。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181098亿元,下降14.4%。收支均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3333万元,增长43.3%,主要是余江区新增产权出让收入57000万元以及区(市)国有企业利润增加,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85228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351万元,下降20.1%,主要是强化预算统筹,加大调入一般公共预算力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85228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319122万元,下降7.6%。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92149万元,增长8.3%。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697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398079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6371万元,下降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8379万元,下降42.8%(主要是2022年征收契税8710万元为一次性收入以及2023年向省级调库2022年一季度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收入4007万元)。非税收入57992万元,下降3.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37795万元,增长36.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942万元,下降4.7%;公共安全支出57232万元,增长15.4%;教育支出74217万元,增长8.9%;科学技术支出9957万元,增长215.8%(主要是2023年拨付科创小镇房屋租赁费用3775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387万元,增长149.4%(主要是文化类项目支出增加,具体为信江生态体育公园支出974万元,大上清宫遗址保护工程支出621万元,文化旅游节支出49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86万元,增长1.1%;卫生健康支出104708万元,增长30.3%;节能环保支出52059万元,增长165.6%(主要是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支出较大);城乡社区支出27408万元,增长92.2%(主要是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一期)项目、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封场项目及城区老旧道路综合提升改造项目12720万元、鹰东大道拓宽及雨污管网项目9021万元等);农林水支出22685万元,增长83.4%(主要是2023年省下达省级水利专项资金10625万元,主要用于花桥水利枢纽工程);交通运输支出67152万元,增长129.3%(主要是2023年省下达车购税补助较2022年增加25676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55939万元,增长65.4%(主要是2023年新增华夏文明历史传承支出4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36万元,增长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413万元,增长20.6%;债务付息支出28453万元,下降0.5%。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22531万元,下降14.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2186元,下降10.6%。收支均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4248万元,减少5.4%,主要是市国控集团利润收入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4459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6014万元,增加27.6%,主要市工控、市交建投等企业利润增加,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445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05955万元,下降11%。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95848万元,增长10.4%。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1010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7626万元。
2.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见附件。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全市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3年全市政府性债务总额463434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682032万元,专项债务2886817万元,或有债务65493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全市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48350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034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03159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核定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3〕49号)文件要求,省财政厅最终核定我市债务限额462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993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925700万元。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456884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8203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886817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63452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77820万元,专项债务556700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参照2023年综合可用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全市政府法定债务率125.7%。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3年,全市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4289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6768万元,专项债券86126万元。
2.市本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3年市本级政府性债务总额16015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26091万元,专项债务766262万元,或有债务9179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市本级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66155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46551万元,专项债务限额815005万元。根据上级有关新增债券可化解存量债务精神,需调增专项债务限额18385万元。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核定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3〕49号)文件要求,2023年市本级债务限额1619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331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86500万元。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15923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26091万元,专项债务余额766262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市本级新增债务943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000万元,专项债务77385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参照2023年综合可用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率为150.97%。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3年,市本级应付政府债券利息5251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8330万元,专项债券25130万元。
(四)重大政策拓展落实情况。
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准确性,有效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政保障。
一是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压力。全市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已兑现金额达到20.87亿元,惠及纳税人98523户次。其中: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4.79亿元,惠及纳税人50678户次;落实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8.26亿元,惠及纳税人83户次;落实小微企业所得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1.49亿元,惠及纳税人6966户次;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2.55亿元,惠及纳税人389户次;落实“六税两费”优惠政策3.19亿元,惠及纳税人36589户次;落实新能源车辆购置税及其他税费优惠政策0.59亿元,惠及纳税人3818户次。
二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3.95亿元,调整预算数69.23亿元,高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需求数,做到预算足额安排并全覆盖。截至12月底,全市“三保”支出完成64.11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2.6%,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17.38亿元,保工资支出38.28亿元,保运转支出8.45亿元。“三保”专户库款保障充足,截至12月底,全市县级“三保”专户库款余额3.39亿元,保障水平达0.85,高于省级要求的0.3的标准。全市“三保”支出保障有力,基层财政运行平稳。
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9号)文件精神,落实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7%,2023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52771万元,占比达8%。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多点发力,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3年全市累计投入衔接资金21286.5万元,较2022年增长3.07%。2023年全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项目的资金占比达70%,较上年增加8个百分点。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强化基本公共服务,扎实做好民生保障,有力支撑科技创新,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支撑,充分展现了财政服务国计民生、支持高质量发展的作为与担当。
(一)全力以赴稳增长,全力完成年初预算目标。面对当前经济形势、重点产业政策调整、土地市场低迷、外部经济环境波动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一是加强收入组织,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8.56亿元,增长8.3%。二是积极开展“三争”工作,全市共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97.69亿元,较上年增加10.83亿元,增长12.47%。三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运用“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金融贷款等社会资本20亿元,有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二)千方百计保重点,财政综合统筹能力增强。坚持开源节流,有保有压,统筹财力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提请政府出台了《鹰潭市关于坚持过紧日子 更大力度节约财政资金工作方案》,强化源头控制,硬化执行约束,实化工作举措,应省尽省、应减尽减,坚决遏制盲目铺摊子、搞形象工程等行为,把节约出来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兜牢“三保”底线,促进财政健康可持续运行。市本级压减部门项目支出157万元,压减市级专项资金支出1.6亿元。有力保障民生支出,全市十三项民生支出完成167.96亿元,较上年增加32.02亿元,增长23.6%。
(三)坚持不懈促改革,加强财政绩效管理。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制度化建设。出台《鹰潭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管理暂行办法》、《鹰潭市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聘用第三方机构管理办法》。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支持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制定《鹰潭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探索建立资产公物仓,规范临时性专项工作资产配置流程。严格投资评审工作,市本级对413个工程预(结)算及询价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核,项目送审金额65.68亿元,审定金额57.04亿元,核减金额8.64亿元,核减率13.15%。强化政府采购监管,全市政府采购预算金额22.09亿元,中标(成交)金额18.02亿元,节约4.07亿元,节约率18.43%。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进一步优化我市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在全省率先建设“鹰潭市政府采购智能预警监管系统”。
(四)多措并举强监管,着力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一是做好化债资金预算安排,严格按照化债方案,紧盯时间节点,依法依规化解存量债务,利用新增限额发行专项债券用于化解存量债务政策,有力支持全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二是加强市本级投资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任何形式变相举债,确保我市债务率总体安全可控。三是加强融资平台债务监管,出台优化融资平台公司存量隐性债务化解方案,定期组织开展融资平台债务核查。
三、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围绕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集中财力办大事,支持高质量发展;完善财政民生保障机制,增强人民福祉;树牢底线思维,兜牢“三保”底线,防范债务风险;深化重点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高财政治理和服务效能;坚持以政领财,以财辅政,确保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在全市财政系统落地生根,以实际行动为现代化鹰潭建设贡献财政力量。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我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全面加强资源统筹。强化综合预算,加强各类资金资源统筹,部门依法依规取得的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在内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在积极发挥收入统筹作用,加大非财政拨款收入对部门运转的保障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收支脱钩。各部门应实事求是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依法履行执收职责,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截留、占压、坐支和挪用应缴的非税收入。
三是支出保障突出重点。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将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的财力保障,着力保障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四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牢固树立长期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对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支出应压尽压,部门202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在上年基础上只减不增。
五是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强项目审核,提高入库储备项目质量,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增重大政策和支出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项目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
(二)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297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以下简称增长)4.1%。其中:税收收入837507万元,增长4.3%;非税收入292246万元,增长3.3%。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到74.1%。
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上解支出,预计财力2438431万元。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安排2438431万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下降2.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4442万元,比2023 年执行数增长7.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调入资金、上年结余收入、专项债务收入,减去转移性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630152万元。2024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63015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46.6%,主要是预计2024年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8456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86695万元。2024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524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3%,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286695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3020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48%。
2024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0008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74 %。当年收支结余30120万元,年末滚存累计结余407547万元。
(三)市级预算草案。
1.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79426万元,比 2023年执行数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23000万元,非税收入5642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下级上解收入,减去上解上级支出、对下转移支付支出,预计财力621425万元。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总计621425万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下降2.6%。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3091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8%,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增加。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减去转移性支出、专项债务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1019万元。2024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71019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37.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743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上升5.9%,主要是部分企业利润预计有所增加。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7479万元。2024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804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33.9%,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747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0333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 1.26%。2024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95052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 0.41%。当年收支结余8285万元,滚存结余235261万元。
2.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2024年预算草案见附件。
需要说明的事项:
1.市本级2024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1444万元,减去2024年预算拟调入使用25830万元,结余45614万元。
2.截至报告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5204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083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159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04万元。分市、区(市)情况:市级227341万元,贵溪市96801万元,余江区124872万元,月湖区71386万元。
3.2024年市水利部门预算重点审核情况。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对2024年市水利部门预算和水利专项资金进行重点审核,情况如下:
市水利局部门预算。
(1)收入预算8457.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76.06万元,省提前下达资金1699万元,其他收入2762.1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2719.97万元。
(2)支出预算8457.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78.38 万元,项目支出7378.77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6.68万元,农林水支出8240.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25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1016.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2万元,资本性支出7093.67万元。
四、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目标。
(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谋划2024年预算计划。继续把组织财政收入工作抓紧抓实,科学谋划、合理制定2024年收入计划。加强分析,提高收入组织工作的科学性和预见性,着力加强财源建设,在培植税源政策上出“实”招。2024年全市拟安排各项惠企政策资金6.43亿元;落实《鹰潭市关于进一步巩固提升经济回稳向好态势的若干政策措施》,大力扶持地方铜企业发展,拟安排配套补助资金1.8亿元。
(二)持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民生支出落实到位。在确保财政收入增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统筹,抓好可用,按照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办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民生实事。
(三)坚决推进财税改革,提高财政科学化现代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深化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规范化水平;完善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政绩效和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政府基金业务等工作机制,提高资金效益。
(四)严格财政管理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领域风险。一是加强“三保”预算前置审核,确保“三保”预算足额编制;加强财政运行动态监测与风险分类处置应对,持续推动财力下沉,加大对困难地区倾斜支持,进一步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二是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体系,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严禁任何形式变相举债;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存量债务,严防地方债务风险。三是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监管,提高监管有效性,督促加强内控制度建设,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五)坚持服务发展大局,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一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带动社会资本。二是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用好“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三是加大引资服务力度,推动更多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我市。四是严肃财经纪律,落实财会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调机制,常态化开展财会监督检查,持续开展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五是做好财力测算和资金调度,切实保障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支持全市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资金需求。
各位代表,做好2024年的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真抓实干勇担当,聚力攻坚求突破,全面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为谱写现代化鹰潭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1.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收入)
2.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支出)
3.市级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项目安排情况
4.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收入)
5.2024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支出)
6.关于鹰潭高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7.关于龙虎山景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
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8.关于信江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
预算草案的报告
附件3
市级2023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务项目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地区 | 债券类型 | 项 目 | 发行金额 | 支出金额 |
合计: | 196064.00 | 163094.91 |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江西省2013-2017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 | 2785.00 | 2785.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江西省主要支流治理信江干流鹰潭城区段工程 | 4750.00 | 3851.11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北极阁 | 1800.00 | 18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一站式”学生社区项目 | 4800.00 | 2853.45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信江新区北区安置房(东地块)项目 | 7500.00 | 75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信江新区棚户区改造(渡头村)项目 | 34850.00 | 31276.35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传染病医院(扩建)建设项目 | 2600.00 | 26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急救中心建设项目 | 750.00 | 4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整体城镇化(西部片区)项目建设 | 10000.00 | 100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余信贵大桥 | 3800.00 | 3800.00 |
市本级 | 专项债券 | 高铁广场 | 3750.00 | 3750.00 |
市本级小计 | 77385.00 | 70615.91 |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白露片区棚户区改造(一期)工程 | 16000.00 | 16000.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 2500.00 | 2500.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城镇化建设项目 | 19734.00 | 19734.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二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2000.00 | 12000.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龙岗产业园第二期基础项目建设 | 11000.00 | 11000.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高新区龙岗商务服务区及小微企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 | 4800.00 | 4800.00 |
高新区 | 专项债券 | 江西省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第一批)-鹰潭市子项目-上李村、湾里杨家城中村棚改项目 | 2460.00 | 2460.00 |
高新区小计 | 68494.00 | 68494.00 |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龙虎山景区2022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1959.00 | 810.13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龙虎山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 | 6000.00 | 6000.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项目 | 3800.00 | 3800.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污水厂标准化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 | 3000.00 | 2714.47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龙虎山集镇及周边主干道提升工程 | 440.00 | 440.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龙虎山中学学生生活楼工程 | 285.00 | 285.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龙虎山逸夫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项目 | 280.00 | 280.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专项债券 | 上清镇建制镇(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二期)项目 | 196.00 | 196.00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小计 | 15960.00 | 14525.60 | ||
信江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城乡智慧康养一体化建设项目 | 1800.00 | 1459.67 |
信江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城市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 | 1000.00 | 1000.00 |
信江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志源村产村融合乡村振兴建设项目 | 1000.00 | 1000.00 |
信江新区 | 专项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夏埠街道福仙亭陵园工程 | 605.00 | 605.00 |
信江新区小计 | 4405.00 | 4064.67 | ||
专项债券小计 | 166244.00 | 157700.18 |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鹰东大道拓宽及雨污管网工程 | 3331.00 | 309.21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建设项目 | 1500.00 | 285.28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体育场塑胶跑道更换项目 | 479.00 | 479.00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应急救援综合保障基地项目 | 1000.00 | 715.24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政协文史馆 | 379.00 | 0.00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信江河五座城市桥梁防撞设施安装工程 | 1530.00 | 0.00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智慧应急工程 | 350.00 | 0.00 |
市本级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第十中学、第十一中学、十六小学 | 8431.00 | 0.00 |
市本级小计 | 17000.00 | 1788.73 | ||
高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高新区公墓建设项目 | 220.00 | 132.08 |
高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高新区小型水库除险加固建设项目 | 380.00 | 0.00 |
高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高新区秀美乡村建设项目 | 1820.00 | 0.00 |
高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高新区智联小镇配套设施综合建设项目 | 2400.00 | 1734.29 |
高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高新区44号路(体育馆路至G320国道段)道路工程 | 1000.00 | 702.10 |
高新区小计 | 5820.00 | 2568.47 |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一般债券 | 龙虎山上清古镇桂洲大桥新建项目 | 4000.00 | 575.67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龙虎山景区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2,000.00 | 401.86 |
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小计 | 6,000.00 | 977.53 | ||
信江新区 | 一般债券 | 鹰潭市信江新区城市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1,000.00 | 60.00 |
信江新区小计 | 1,000.00 | 60.00 | ||
一般债券小计 | 29820.00 | 5394.73 |
附件4
附件5
附件6
关于鹰潭高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一、2023年鹰潭高新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鹰潭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8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2%,增长24.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66374万元,增长26.8%,其中:增值税101531万元,增长41.1%(主要是2022年末增值税跨期结转数额较大,2023年末增值税未跨期结转,导致增幅较大);企业所得税10507万元,下降18.6%;个人所得税1322万元,下降74.1%(主要是2022年两家企业发生股权转让,导致一次性缴纳税额较大);城市维护建设税25208万元,增长7.3%;房产税2629万元,增长17.7%;印花税18366万元,增长208.8%(主要是企业补缴了历年的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3288万元,下降17.4%;土地增值税1164万元,下降10%;契税2154万元,下降49.2%(主要是2022年企业土地交易较多,缴纳契税税额较大,2023年主要是个人房产交易税收);非税收入12532万元,下降1.4%。
2023年,鹰潭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336万元,增长20%。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069万元,增长28.5%(主要是2023年党建经费增加支出326万元,投资评审费用增加支出201万元,组织及宣传项目增加支出183万元等);教育支出10611万元,增长5.9%;科学技术支出7720万元,增长56.7%(主要是“双千计划”项目经费比2022年增加支出55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资金增加支出784万元,国家自创区创建项目增加支出396万元,工业创新券及创新发展倍增项目增加支出350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62万元,下降56.1%(主要是2022年支出了4400万元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卫生健康支出2425万元,下降56.9%(主要是2022年建设了方舱医院及发生了新冠疫情);节能环保支出50983万元(主要是部分再生铜企业奖补调整至该科目下的循环经济科目支出);城乡社区支出3888万元,增长85.2%(主要是2023年支出了一般债项目鹰西湿地公园二期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及市政排水管网改造工程1347万元等);农林水支出3707万元,增长46.2%(主要是新增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上级补助资金、种粮及早稻补贴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10002万元(主要是该科目支出了物流企业的奖补及再生铜企业的物流补贴等资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22813万元,下降17.4%(主要是部分再生铜企业奖补等支出调整至节能环保科目和交通运输科目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433万元,增长147.3%(主要是拨付了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78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83万元,下降27.7%(主要是2022年拨付了500万元一般债券用于智联小镇消防站建设);其他支出4713万元,增长57%(主要是新增一般债道路工程及智联小镇配套设施综合建设项目支出34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3229万元,增长1.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鹰潭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9305万元,下降26.2%;鹰潭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4425万元,下降19.1%。收支均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鹰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7110万元,同比增长109.5%,主要是提高了国有公司的利润收取比例,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7111万元。鹰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9万元,主要是2023年安排了对国有公司的政策性补贴108万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7111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鹰潭高新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无社会保险基金的执行数。
(五)需要说明的事项。
1.鹰潭高新区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3年鹰潭高新区政府性债务总额35098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97542万元,专项债务232369万元,或有债务21071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核定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鹰财债〔2023〕42号)文件要求,2023年核定鹰潭高新区债务限额330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976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232400万元。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3299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9754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2369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鹰潭高新区新增债务7431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新增5820万元,专项债务新增68494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参照2023年综合可用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鹰潭高新区政府法定债务率为106%。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3年,鹰潭高新区应付政府债券利息890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3229万元,专项债券利息5677万元。
2023年,鹰潭高新区认真贯彻省、市稳住经济大盘部署要求,咬定目标不放松、盯紧任务干到底,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稳中提质态势。
民生事业稳步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办好各类民生实事,加快补齐短板弱项。一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将今年中央、省、市衔接补助资金1294万元统筹安排到18个项目中,加快实施了湖塘和双凤下沉车间、沃邦周家智慧农业、小英葡萄提升项目,5个村水利设施、8个村路灯安装、5个村道路基础设施项目,预计产生村集体收益48万元以上。二是扎实推进民生项目。系统化推进7个海绵化城市示范项目建设,全面完成湿地公园二期、城镇污水处理改造扩容一期工程、市第十三小学、工人文化活动中心、白露片区雨污管网改造和智联小镇配套设施综合建设项目建设;鹰潭高新医院、冷链物流中心、安置房等民生项目正在加速推进,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三是全力做好安全稳定工作。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激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103家规模以上企业创建了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持续开展“百名干部进百企”活动,定期组织召开政企圆桌帮扶会议,实现企业服务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免申即享、即申即享,承诺兑现”惠企政策落地生效,目前累计兑现企业541户次,兑现金额5067万元。同时,加大企业金融扶持力度,创新推出“电子投标保函”、 “联易通”供应链服务产品,今年以来,累计为企业提供融资性担保、财园信贷通等金融支持23.3亿元。
科技创新不断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支持高成长企业发展,培育一批科技型企业梯队。33家企业获批高新技术企业,78家企业获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强化创新人才引育,全职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9名,引进国家级人才11名,净增专科和高级工以上就业人数约500人;获批国家级平台1个,获批全市首个“人才飞地”;本级财政兑现人才政策301万元。同时,加大金融与科技型企业的融合,11家企业获科贷通贷款3700万元,同比增长85%。
二、2024年鹰潭高新区预算草案。
2024年,鹰潭高新区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不断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益,积极构建现代财政制度,促进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鹰潭高新区经济社会平稳加速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1.支出保障突出重点。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加强对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的财力保障,着力保障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2.坚持真正过紧日子。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建立节约型财政预算保障机制,严格执行财政存量资金收回程序。
3.提升财政资金绩效。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扎实开展单位自评和部门评价,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预算编制与上年预算执行绩效挂钩,对绩效好的项目优先保障,对低效无效项目一律削减或不予安排预算。
(二)2024年鹰潭高新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鹰潭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8611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税收收入172853万元,增长3.9%,非税收入13263万元,增长5.8%,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达92.9%。
2024年,鹰潭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上解上级支出,预算财力为243208万元。2024年鹰潭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4320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9%。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鹰潭高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87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减去调出资金,上解上级支出,专项债券还本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48153万元。2024年鹰潭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48153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53.9%,主要是2024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下降,支出相应减少,另外2024年的专项债券转贷收入和对应的支出目前上级未下达债务限额。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鹰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15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2.8%,主要是提高了国有企业利润收取比例。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0151万元。
2024年,鹰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51万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鹰潭高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015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2.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鹰潭高新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需要说明的事项:
1.鹰潭高新区2024年初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1015万元,减去2024年预算拟调入使用20000万元,结余1015万元。
2.截至报告日,市财政局提前下达我区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236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36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1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是提升经济发展质量。鹰潭高新区将坚持“开源”“节流”“调结构”多措并举,进一步推动耀宁、江铜等一批新投产项目满产达产,全力释放产能,形成经济增长有效支撑。降低再生铜占比,严把项目准入关,促进铜精深加工产业占比进一步提高。
二是加强民生事业发展。鹰潭高新区将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完善生活配套设施建设。开展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不断提升园区面貌形象。加快新农村建设,着力打造桂山底章家、新屋底艾家、下章等20个新农村自建点,不断提高320国道沿线整体风貌。加快产业发展,用好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加快建设一批产业项目。
三是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鹰潭高新区将进一步强化财政运行管理,硬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三公”经费;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切实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和机制,定期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和监测,分析债务偿还能力、利率风险等因素,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风险。
做好今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政协监督指导下,锐意进取、攻坚克难,高标准做好财政各项工作,为推进鹰潭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干出新业绩、展现新气象。
附件7
关于龙虎山景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及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3年是二十大开局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龙虎山风景区牢牢把握后疫情时代旅游红利,财政运行稳步回温。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2023年龙虎山风景区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龙虎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66万元,增长1.3%。主要项目执行情况:税收收入12902万元,增长36.1%,其中,增值税7747万元,增长84.2%;企业所得税521万元,下降9.9%;个人所得税109万元,下降65.5%,主要是2022年个人开票量较高;资源税5万元,净增长;城市维护建设税756万元,增长30.6%;房产税1225万元,增长23.6%,主要是一次性税源增加;土地增值税276万元,下降75%,主要是2022年一次性税源较多;车船税146万元,增长1725%,主要是2023年一次性税源较多;耕地占用税64万元,净增长;契税808万元,增长9.5%;环境保护税5万元,增长66.7%。非税收入24964万元,下降10.5%,主要是2023年公安、交警归口市本级管理,各项非税收入项目有所下降。
龙虎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147万元,下降13.1%。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25万元,下降12.9%;国防支出17万元,下降29.2%;公共安全支出156万元,下降90.7%,主要是2022年多支出公安经费778万元、执法办案经276万、信息化建设44万元;教育支出7361万元,与2022年持平;科学技术支出2308万元,下降28.5%,主要是2022年多支出扶持资金709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067万元,下降49.3%,主要是2022年多支出旅游宣传8627万、乡镇债券项目资金4000万元、体育机关服务资金370万元、文物保护资金132万元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88万元,增长6%,主要是2023年新增调动人员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卫生健康支出2874万元,增长27.7%,主要是2023年清理新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增支69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984万元,增长42.9%;城乡社区支出3979万元,下降24.2%,主要是2022年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增支1234万元;农林水支出13718万元,增长18.2%,主要是2023年增支桂洲大桥一般债项目4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1万元,下降50.6%,主要是2022年多支出公路水路运输管理资金6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817万元,增长41.9%,主要是2023年增支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资金2057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5万元,增长356.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12万元,下降73.3%;住房保障支出589万元,下降1.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715万元,增长102.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55万元,下降17.4%;债务付息支出640万元,同比增长35.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252万元,下降52.8%;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性基金支出21154万元,下降35.1%。收支均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龙虎山风景区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832万元,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832万元。龙虎山风景区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调出资金58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总计5832万元。由于2022年龙虎山风景区未编制国有资金经营预算,无对比数。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龙虎山风景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无社会保险基金的执行数。
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虎山风景区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3年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性债务总额53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985万元,专项债务31000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龙虎山风景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073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346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7269万元。根据市财政局下发的《关于核定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鹰财债〔2023〕42号)文件要求,市财政局最终核定龙虎山风景区债务限额54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3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1000万元。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5398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985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1000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龙虎山风景区新增政府债务219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6000万元,专项债务15960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参照2023年综合可用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法定债务率66%。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3年,龙虎山风景区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265.4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639.5万元,专项债券625.94万元。
2023年,面对旅游复苏的机遇和挑战,龙虎山风景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落实好旅游业各项政策,推动财政收入逐步回升。
一是加大助企纾困力度。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办理新增减税退税缓税(费)5417万元,其中留抵退税205万元,减免六税二费598万元。
二是促进消费加速回补。全年统筹发放36万元消费券支持商贸消费提质扩容,拨付50万元加强旅游宣传推介。
三是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全年投入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858.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78万元,省级资金599万元,市级资金100万元,区本级资金181.5万元)。产业项目10个1504万元、自主产业项目1个69.06万元、就业项目3个117.05万元、城乡市政公用设施一体化项目1个15万元、巩固“三保障”成果项目2个53.39万元,基础设施项目1个100万元。
二、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预算草案。
2024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攻坚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2024龙虎山风景区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围绕景区党委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资源统筹,盘活各类存量资金,优化预算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支出需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深化预算体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库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推进财会监督体系建设,建立常态化预算执行监控机制,促进部门预算管理标准科学、规范透明、约束有力,努力为唱响“龙虎天下绝”做好后勤保障。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1.全面加强资源统筹。加强各类资金资源统筹,各部门及所属单位要依法依规将年度预计取得所有来源的财政拨款、教育收费和单位自有资金等各项收入全部编入部门预算,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强化结转结余资金与当年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优先消化结转结余资金以及非财政拨款资金,并相应减少当年财政资金安排。
2.严格落实收支脱钩。实事求是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依法履行执收职责,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截留、占压、坐支和挪用应缴的非税收入。将非税收入与征收单位支出全面脱钩,对执收单位的执收成本,在公用经费不足以保障的情况下,根据财政部门核定的成本纳入经费拨款予以保障。
3.支出保障突出重点。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硬缺口,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将落实中央、省、市和景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的财力保障,着力保障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
4.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将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推动学校、卫生院等事业单位过紧日子,勤俭办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预算保障机制,严格财政存量资金收回机制,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结余、一年以上项目结转、经常性项目结转资金年底统一收回景区财政,常态化清理部门(单位)实有账户资金。
5.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严格项目入库管理,未入库项目一律不得安排预算。推进项目分级管理,清理整合二级项目,规范入库项目信息要素。提前做好项目储备入库工作,合理测算项目支出需求。加强项目审核,对于项目填报信息不完整、经费需求不合理、绩效指标设置不科学的一律不予纳入项目库。
(二)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9381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13419万元,增长4%;非税收入25962万元,增长4%。
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预算财力75874万元。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4329万元,预计年终结余1545万元,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48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20.5%。加上提前下达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2069万元。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467万元,下降40.9%,主要是年初预算未包含专项债收支数。另安排上解支出300万元,调出资金6302万元,支出总计12069万元,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26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1.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8267万。
2024年,龙虎山风景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7万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8267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1.8%。
4.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龙虎山风景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需要说明的事项:
龙虎山风景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龙虎山风景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24年初规模4694万元,年中拟无需调用,年终结余4694万元。
三、扎实做好2024年各项财政工作。
(一)活用绩效,加强预算编制管理。
从实际出发,细化预算编制,从源头上保障“三保”支出足额列入预算。督促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并对部门(单位)编入年初预算的具体项目进行严格审核。除特殊项目需要财政预留外,可列入部门预算的项目全部编入部门预算。分年度实施的项目分年度安排预算,预计当年无法形成实际支出的项目不得编入年度预算。
(二)盘活存量,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一是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督促预算单位加快实施进度,加快资金拨付;二是进一步盘活沉淀资金,对于进度慢、暂不实施的项目资金及时追缴,对二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一律收回财政统筹使用;三是加大预算单位实有账户资金的检查力度,建立实有账户资金定期清理机制,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审核,优化“三保”支出结构。
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压减非必需、低效无效支出,对财政支出严控、严审、严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面落实“三保”主体责任,兜牢“三保”底线,把“三保”支出放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位置,全力保障重点支出需要。
(四)因地制宜,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一是充分考虑景区自身财力,与上级财政保持有效沟通,强化日常资金调度,合理把握支出节奏和力度。除重大决策部署、应急救灾等重点支出外,原则上不再追加预算;二是加强“三保”预算执行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定期报告制度,动态掌握“三保”预算执行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及时报告上级财政;三是做好“三保”风险防范和处置,加强“三保”形势的预研预判,对可能出现“三保”支付保障风险的,及时启动应急处置机制,确保“三保”支出不出现缺口。
附件8
关于信江新区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8967万元,增长12.4%。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24034万元、增长50.3%,其中:增值税5922万元;企业所得税1616万元;个人所得税53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1123万元;房产税606万元;印花税39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554万元;土地增值税5741万元;车船税20万元;耕地占用税270万元;契税7253万元;环境保护税5万元。非税收入4933万元,下降49.5%,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2万元;罚没收入207万元;专项收入51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4054万元;其他收入100万元。
2023年,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7013万元,下降31.4%。主要支出项目预计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24万元,增长7.6%;公共安全支出733万元,减少12.7%;教育支出6339万元,减少22.6%(主要原因是2022年一次性增加八一中学建设资金195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55万元,增长83.3%(主要原因是2023年信江生态体育公园多功能运动场地设施工程款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4万元,增长16.7%(拨付2023年信江新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配套资金比2022年多44万元,2023年就业补助上级转移资金增加105万);卫生健康支出5438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化解2022年拖欠疫情防控相关支出335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98万元,增长13.3%(主要原因是23年缴省级天然气管网建设、宣传、碳达峰碳中和资金2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51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2022年拨付周塘小镇运营补助166万元,城乡融合补助资金700万元,信江大市场F区安置小区海绵城市改造工程款189万,三线整治光纤入户工程费用109万);农林水支出1958万元,增长59.3%(主要原因是增加乡村振兴资金862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133万元,下降91.3%(主要原因是2022年财投一次性注册资本金支出13000万);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16万元,增长157.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汽车博览季消费券20万,省级商务发展专项资金60.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35万元,下降52.4%(主要原因是2022年拨付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2808万元(房屋征迁补偿款);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652万元,增长0.8%;其他支出97万元,减少48.4%(主要原因2023年拨付电子商贸消费券金额比2022年减少46万元);债务付息支出8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信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101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881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4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884万元。
2023年,信江新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13546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信江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
2023年,信江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其中,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5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3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信江新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无社会保险基金的执行数。
需要说明的是: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3年信江新区政府性债务总额84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000万元,专项债务6405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的信江新区2023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7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5800万元。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核定2023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通知》(赣财债〔2023〕49号)文件要求,2023年信江新区债务限额84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200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6405万元。限额内政府债务余额84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00万元,专项债务余额6405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3年信江新区新增债务540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00万元,专项债务4405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参照2023年综合可用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信江新区政府法定债务率为18.04%。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3年,信江新区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87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1万元,专项债券146万元。
二、2024年预算草案。
(一)2024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依法依规。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按照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要求编制预算,严格执行人大批复的法定预算,严肃财经纪律,硬化预算约束,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
二是目标导向。编制预算时,要围绕市、区重点目标任务要求,加强年度预算与全区发展规划有效衔接,提高项目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要将绩效理念融入预算管理全过程,有效发挥绩效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推动财政资金聚力提效。
三是量力而行。把“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方针,切实贯彻落实“有保有压”的相关要求,持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各项事业发展所需资金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做到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向重点领域。
(二)2024年信江新区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013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4%。其中:税收收入26435万元,增长10%;非税收入完成3695万元,下降25.1%。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到88%左右。
2024年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加上省财政厅提前下达2024年转移支付资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固定基数)、上年结余收入,减去上解市级支出,预算财力26197万元。2024年信江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6197万元,比2023年汇总预算数增长8.7%。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信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476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及上年结转)。
2024年,信江新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4476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下降67%,主要是信江新区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项目,信江新区2024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下降,支出将相应减少。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376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10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24年,信江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00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8%。加上转移支付收入、上年结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05万。
2024年,信江新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5万元,加上调出资金、结转下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405万元,比2023年执行数增长1.8%。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字〔2019〕71号)精神,自2020年1月1日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由省级统一编制,信江新区没有其他社会保险基金,因此未编制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秘书处 2024年1月15日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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