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鹰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tan.gov.cn)或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政府网站(http://zrzyj.yingtan.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信息: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等。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年度工作、重要工作、阶段性工作计划的计划和总结等。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维护权益、服务社会、自身建设等最新动态;突发地质环境、地质灾害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及地质灾害防治情况;政府公告、公示;综合性和阶段性统计数据。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财经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及审计情况;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税收政策及税收工作情况。
      7、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

8、公共服务:公告信息、地价信息、建设用地审批、土地出让、采矿权审批、矿产资源储量、资质管理等。

9、其他:公众参与、网站链接等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可到鹰潭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ingtan.gov.cn)或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zrzyj.yingtan.gov.cn)上查阅该《目录》。

二、获取形式

1、主动公开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 公开形式

本机关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zrzyj.yingtan.gov.cn。

本机关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有特殊要求的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行政办公室申请查阅。

● 公开时限

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依申请公开

除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信息。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机关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

● 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鹰潭市自然资源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 本机关受理书面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 本机关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机关提交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zrzyj.yingtan.gov.cn。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行政机关不得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能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本机关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三、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

鹰潭市信江新区和平路市经济大厦D区三楼

邮政编码:

335000

办公时间:

9:00-12:00   13:30-17:30(法定工作日)

联系电话:

0701-6223145

0701-6221583

传 真:

0701-6258196

电子信箱:

ytzrzyjbgs@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机关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机关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701-6223145,办公地址:鹰潭市信江新区市经济大厦D区三楼,邮政编码:335000,接待投诉时间:工作日9:00-12:00 13:30-17:30)。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鹰潭市自然资源局


附件: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