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0035/2024-06690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00035/2024-06690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10-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集采管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保障群众基本用药需求,我市积极推进国家组织集采药品进村卫生室工作,对具有公立性质的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实行集采药品“以镇代村”要求。
一、统一采购结算,确保规范有序
乡镇卫生院充分发挥带头作用,统一采购集采药品及结算货款。通过集中采购,不仅提高了采购效率,降低了采购成本,也确保了药品的质量和供应稳定性。同时实行医保资金与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规范结算流程加强财务管理,避免了资金风险。
二、全面参加集采,落实 “零差率” 政策
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积极全面参加药品集采工作,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这一举措有效降低了药品价格,让群众切实享受到药品集采带来的实惠。村民们在村卫生室就能以低廉的价格购买到质量可靠的药品,极大地提高了基层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和满意度。
三、提升服务能力,促进基层医疗发展
通过落实集采药品“以镇代村”要求和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村卫生室的服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方面,稳定的药品供应和合理的价格吸引了更多患者前来就诊,提高了村卫生室的医疗服务利用率;另一方面,也促使村卫生室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医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基层医疗事业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我市将持续推进村卫生室药品集采工作,不断完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