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4/2024-06216 |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 成文日期: 2024-10-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4/2024-06216 |
发文机关: 市审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审计公开 |
成文日期: 2024-10-0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公开稿)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2024年8月30日,市审计局局长魏建君在鹰潭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作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现将主要内容公开如下:
2023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省、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深化改革,加大宏观调控力度,我市经济总体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加快建设现代化鹰潭迈出坚实步伐。
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保持适度支出强度。2023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2.21亿元,增长7.69%;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02亿元,增长23.96%。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经营压力,落实省委省政府“28条”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20.87亿元,惠及纳税人98523户次。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政府债券19.61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6.62亿元投向交通、水利、棚户区改造、教育和卫生等领域重大项目。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效应,运用财园信贷通、财农信贷通、科贷通、创业担保贷款撬动金融贷款40.96亿元,有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
聚焦保障和改善民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有力保障民生支出,2023年度市级十三项民生支出完成59.47亿元,较上年增加18.99亿元,增长46.9%。一年来,就业优先战略全面落实,市级财政安排就业补助资金342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累计为2186家企业减免社会保险费565万元;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累计投入4412.5万元,同比增长154.47%;拨付109935万元支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提升攻坚战。
统筹发展和安全,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市级“三保”支出年初预算安排16.47亿元,调整预算数18.2亿元,高于国家标准需求数,做到预算足额安排并全覆盖。截至2023年12月底,市级“三保”支出完成17.3亿元,占调整预算数的95.06%。积极化解政府性债务,从政府性基金预算中安排“防风险专项资金”3.68亿元用于化解市级存量债务。稳步推进政府融资平台优化升级,着力打造市级千亿融资投资平台。推广双季稻种植和稻油轮作,支持“四化粮库”建设,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财政部门坚持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持续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方面
1.部分年初预算编制不够精细,年中调整幅度较大。
2.财政代编预算虽有所降低、但占比仍然较高。
3.预算执行情况总体有所好转,但部分项目的执行率仍然较低。
(二)财政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
1.社保基金协定存款管理不到位,影响基金利息收益。
2.部分财政资金分配、下拨不及时。
3.财政往来款虽有较大幅度压缩,但一些年份久远的往来款仍有待清理。
二、市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是全省第一次对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施行省、市、县三级联动,审计机关加大了数据采集、比对、分析和疑点核查工作力度。从审计情况看,相关单位不断加强预算管理,财政资金使用效果总体较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
(一)部门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不够。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预算执行不到位,11家单位预算执行率较低。二是41家单位非税收入409万元未按规定及时上缴财政。
(二)预决算管理不够精准。一是3家单位超范围使用专项资金33.48万元。二是7家单位未按规定使用“三公”经费,预算指标之间存在串用问题,涉及资金13.31万元。三是52家单位未将项目结转结余资金3140万元及时上缴财政。 (三)部分单位内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一是2家单位未按规定清理往来款24.13万元。二是4家单位7.31万元新增资产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三是1家单位未对基金安全开展内部审计监督,存在风险隐患。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决定》,审计机关持续关注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等国有资产以及自然资源资产的管理、使用、效益情况。
(一)国有企业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贵溪市、余江区6家国有企业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鹰潭炬能集团投资建设并运营的智联小镇标准厂房使用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2.部分资产闲置未发挥效益。
3.企业经营管理不够规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状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处置核销不及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不清理、不处置已损毁资产,已处置资产不及时核销账务,涉及24个单位。
2.部分资产未及时登记财务账。
3.部分资产使用效益不高。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1.天然林保护范围划定不够实。
2.信江湿地公园停车场项目违规占用生态保护红线。
3.未及时编制外来入侵物种防控治理方案。
4.未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油茶培育建设任务,涉及面积2.2万亩。
(四)保障房及安置房相关资产专项调查情况
为全面了解我市保障房及安置房等相关资产情况,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国控集团组成联合调查组,于2023年9月至11月对鹰潭市保障房及安置房等相关资产进行了专项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保障房的综合利用水平不高。一是保障房审核入住时间较长。二是保障房分配不及时、使用绩效不高。
2.安置房移交管理不到位。一是部分资产未严格按要求移交至管理部门。二是部分安置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与经营管理权脱节。怡景苑、民泰佳园等小区的地下停车位产权归属市国控集团,但经营管理权归属月湖区、信江新区。
3.部分安置房项目施工进度较慢、质量管控有待加强。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按照省厅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医疗保险基金、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科技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绩效等相关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医疗保险基金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医保基金征收管理不够到位。一是部分困难群众等重点人群未缴费参加医疗保险。二是仍有部分参保单位欠缴职工医保费用。
2.医保基金支出不合规、不及时。一是不同医保基金险种之间出现挤占挪用现象。二是医疗救助基金支付不及时。
3.医保基金账务核算不够规范。
(二)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专项审计
1.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发放职业培训补贴现象。
2.存在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企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现象。
3.存在个别创业担保贷款逾期未归还问题。审计指出该问题后,目前已整改到位。
(三)市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
1.科技创新平台重组优化未落实到位。
2.对入驻科创小镇的企业审核把关不够严。
3.个别科技专项资金闲置未用。
五、政府投资项目和重点工程跟踪审计情况
(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按照年度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鹰潭市装配式建材(PC)生产工厂项目、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一期)工程、怡景苑小区建设等14个市本级政府投资的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综合管理不到位。一是工程造价管理不精细。经抽查怡景苑小区等14个工程项目,发现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不合理、材料价格虚高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未批先建。三是建设单位监督履职不到位。
2.部分项目存在提前支付工程款现象。
3.个别项目闲置未发挥使用效益。
(二)重点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针对投资金额较大、社会影响广泛、具有鹰潭地方特色的重点工程项目(海绵城市建设、花桥水利枢纽工程建设),自2022年12月以来,持续开展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个别项目招投标管理不够到位。
2.部分项目施工质量存在缺陷。
3.个别承建单位存在违法开采矿产问题。
六、注重贯通协同,充分发挥反腐治乱作用情况
市审计局聚焦权力规范运行,深化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和巡视巡察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同。 一是深化与人大监督的贯通协同。强化对市人大重点关注项目和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配合市人大财经委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常态化督查,以现场督办、函告督办等方式,对重点领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开展审计整改“起底清零”专项行动等,全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市人大财经委会同市审计局组成整改联合督办组,听取了高新区管委会、信江新区管委会等5家单位的专题汇报并进行重点整改督办,预算编制不完整、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多计工程款等问题均已整改到位。
二是完善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等监督的贯通协同。健全“纪审”“巡审”联动监督机制,深化信息沟通和成果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强化资源统筹,优化协作配合,加强人员支持调配,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发挥审计专业优势,聚焦重点领域重点资金,贯彻落实各类专项治理部署要求,加强监督协同、信息沟通和人员协作,不断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充分发挥审计在反腐治乱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是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市审计局围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内容,结合审计项目计划,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聚焦乡村振兴、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加大审计力度。积极加强同省审计厅、市纪委市监委等部门沟通对接,建立信息共享和问题线索的报送机制,2024年以来,全市审计机关将查出的涉及基层工程项目、医疗卫生、基础教育、乡镇资金等领域修改问题线索移交至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及相关主管部门。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范,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1.加强财政绩效管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花钱必有效,无效必问责”理念;完善细化绩效指标体系,改进绩效自评,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制定政策、安排预算的重要依据。
2.强化国有企业风险防控。国有企业应健全细化“三重一大”决策和执行机制,加强投资项目管理,做好前期论证和风险评估,切实增强经济决策的科学性,确保资金链安全;加大对重大投资项目、重大资金使用等经营活动的管控力度,特别是对违规决策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要严肃问责、穿透治理。
3.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领域风险。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遏增量、化存量”,落实偿债资金来源保障,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对地方债务风险,要建立同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完善专项债券项目穿透式监测。政府投资项目应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严禁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以及脱离财力可能的项目;对存量政府投资项目应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全面“瘦身”。
(二)推动民生政策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1.扎实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持续加大对教育、社保、医疗等民生领域财政投入力度,突出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严厉打击无视困难群众生命、健康权益以及利用困难群众牟利等行为,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2.更加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相关部门要加大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帮扶力度;深化劳务派遣行业整治,督促地方严格落实日常监管等责任。
3.强化医保基金运行风险管理。医疗保障等部门要加强对医保基金收支、使用等环节的全面监督,健全和完善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管理漏洞,防止基金流失和滥用,确保基金安全与合规使用。
(三)着力抓好审计整改,做好审计“下半篇文章”
1.完善制度防止问题反弹。针对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政府采购不规范,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屡审屡犯、难以杜绝的问题,认真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对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深入研究解决措施,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2.健全机制抓好审计整改。加强源头治理,强化审计成果运用,把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摆在同等重要位置一体推进,健全完善整改协调机制,形成整改合力,提升审计监督质效。
(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规矩
1.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中的独特作用和反腐治乱方面的“尖兵”作用,深化经济责任审计,督促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完整准确全面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对经济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
2.推动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各地区各部门都要把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紧从严安排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腾出更多财政资源用于推动高质量发展、增进民生福祉。
3.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纠正把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视为单位行为而忽视追究个人责任的倾向,对财经纪律松弛、问题相对多发的部门和单位要加大审计力度,形成有效震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