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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5/2024-0746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成文日期: 2024-10-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5/2024-07468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招生政策
成文日期: 2024-10-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鹰潭市报考点网上确认公告

一、网上确认时间:

网上确认材料初次上传时间为2024年11月2日9:00-11月5日17:00,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6日12:00。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考生自行放弃报考。

二、网上确认提交材料要求: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确认系统,完成核对本人网报信息、上传相关材料,逾期不再补办。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2.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鹰潭市报考点网上报名公告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鹰潭市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见附件

3.结果反馈。一般情况下,审核结果会在24小时内通过网上确认系统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除外),请考生及时登录网上确认系统查询审核结果。
     未通过审核的考生,应按时根据审核提示要求重新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如不按时补充材料或错过现场审核截止时间,责任由考生自负。

 

鹰潭市教育考试中心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

 

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鹰潭市报考点网上信息确认所需上传材料照片及格式标准



    鹰潭市报考点(3605)参加网上确认的考生均须上传第一项中1至3所规定的确认材料照片,并须根据自己报考身份的实际情况如实上传第二项中所对应的照片。

特别提醒:对考生提供的无法清晰、准确辨识的照片,考生须重新提交。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通过网上审核、考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必须上传的材料

1.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无妆、彩色电子证件照(白色背景,用于准考证照片)。宽高比例3:4;坐姿端正,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最好取下眼镜,以免反光),耳朵露出、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头部和肩部要端正且不能过大或过小,需占整个照片的比例为2/3。JPG格式,照片大小5M以内。  

2.本人手持身份证照。拍摄时,手持本人身份证,将持证的手臂和上半身整个拍进照片,头部和肩部要端正,头发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要露出五官;身份证上的所有信息清晰可见、完整(没有被遮挡或者被手指捏住)。

3.本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分正、反面两张上传,请确保身份证边框完整,字迹清晰可见,亮度均匀。

特别提醒:证件照片要按照要求上传,严禁对照片进行修图。

二、选择上传材料

1.本市高校2025届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含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毕业生:

(1)鹰潭市户籍考生须上传:

①毕业证书照片。遗失毕业证书的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②考生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信息单页)照片。

(2)外地户籍在鹰潭市工作的考生须上传:

①考生本人毕业证书照片。遗失毕业证书的上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②考生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照片;

③考生工作单位为其在鹰潭市的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2024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照片。注:2024年录用尚未办理缴纳社保手续的行政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开具的在编在职工作证明、或录用通知书。

(3)鹰潭市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非鹰潭市户籍考生须上传:

①毕业证书照片,遗失毕业证书的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照片或截图;

②提供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照片;

③个体经营纳税凭证(2024年8、9、10三个月及以上)照片。

3.202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鹰潭市户籍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上传:

自学考试的需提供在我市报考自学考试的准考证和自考成绩单照片;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供学生证照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在线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的电子照片。

②考生户口本首页及个人单页(集体户口提供个人信息单页)照片。

4.在境外获得学历证书的考生除上述第二项中1至3对应类别应提交的材料外,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国(境)外留学考生须提供由就读院校开具的届时可毕业的证明或完成学业情况证明。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需要上传研究生就读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同意报考证明。

6.因更改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原因造成未能通过学历(学籍)核验的考生须提供具有更改记录的户口簿、本人所在地户籍部门出具的规范的身份证号变更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