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5/2023-17553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5-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5/2023-17553 |
发文机关: 市教育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 2023-05-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中共鹰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鹰潭市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攻坚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各单位,驻鹰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鹰潭市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攻坚方案》已经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鹰潭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5日
鹰潭市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工作攻坚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鹰潭市“4+1”重点工作专项推进实施方案》,加快推动我市教育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城乡融合发展步伐,保障每位适龄儿童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根据《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域一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鹰办字〔202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和加快发展的维度,抢时加力,全面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全域一体、县级统筹、部门联动的要求,以均衡配置公共教育资源为重点,以标准化建设为载体,以学校内涵发展为抓手,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着力缩小校际间、城乡间和区域间差距,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向更高水平推进,切实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促进教育公平,增进群众福祉。
二、工作目标
秉承“小市大为,小市办大教育”和“读书不求人”理念,在新的起点上,坚持教育“全域融合、改革创新、优质转型、奋进争先”,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全域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把鹰潭打造成区域性的教育中心,推动全市教育工作争创“第一等”、在全省站前列、在全国有影响。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学校和社会对政府办学认可度达85%以上。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县统筹,部门配合的原则。结合城乡融合发展国家试验区任务,全市一体化推进,各区(市)人民政府具体统筹,精细实施,各部门主动配合,挂点联片,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
(二)坚持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由政府牵头,统筹县域义务教育与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规划为引领,有计划、分阶段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坚持突出重点,改造薄弱的原则。以新建学校和改扩建薄弱学校为重点,增加城区学校学位供给,加快推进公共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校际、城乡之间教育均衡发展。
(四)坚持促进公平,确保质量的原则。把保障受教育机会、教育公平和提高教育质量作为根本任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
四、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一)坚持“四个优先”,优化教育资源大投入
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优先规划、优先安排、优先保障、优先建设,优化教育资源,为教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1.教育发展优先规划。全市上下要始终牢固树立“怎么支持教育都不为过”的教育优先发展理念,坚持做到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创新构建“五三一”义务教育学位供需动态研判协调机制,即提前五年根据学位预测规划配套学校硬件设施,提前三年做好学校建设保障,提前一年做好学位供应;进一步完善方案,各区(市)政府要配套细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目标攻坚方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管理局、各区(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3年底前〕
2.教育投入优先安排。严格落实“以县为主”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各区(市)要强化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坚持把教育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依据实现目标任务需求,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全面保障教育资源配置。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均逐年增长,确保两个“只增不减”。〔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学校建设优先保障。坚持义务教育“重中之重”地位不动摇,不断加快“城乡一体化”教育建设,强保障、培根基、补短板、强弱项、快发展,树起办学水平新标竿,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各类建设资金,及时划拨教育土地,全力支持城区学校建设,新建、扩容中小学,新增学位,确保到2024年9月前按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价指标要求,全面化解大班额大校额。加大投入改造乡村寄宿制学校,运动场塑胶跑道,村小改水改厕、食堂改造等,做到乡镇中心小学以上学校实现塑胶运动场全覆盖,小规模学校实现标准化。校园安防设施建设达标,建立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体系,通过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建设,全面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封闭区管理达到100%,一键式紧急报警与属地公安机关联网率达到100%,城乡中小学专职保安员配备率达到100%,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室建设达到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城投公司;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4.教育信息化优先建设。全面落实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教育城域网建设,推进数字化校园建设,提高“三通两平台”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配置高质量“班班通”教室交互式多媒体教学设备,比例达到100%(含教学点);“智慧校园(数字)”平台建设,覆盖率达100%;全市中小学所有教室网络通达率达100%,所有村小和教学点“专递课堂”建设达100%。〔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大数据中心、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二)落实“五项举措”,促进师资建设大发展
教师配备和师资质量,是教育教学质量的最重要保障。各地要在招聘力度、师德师风建设、专业发展以及身心关爱上下功夫,打造一支听党话、跟党走、素质强、作风硬的新时代人民教师队伍。
1.开展师资“大改革”,优化教师管理体制。全面推进学校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以改革创新的理念,破解体制机制难题,统筹区域内教师编制总量,并根据各学校生源变化和教学需求,合理分配各校教师编制使用数,提高教师编制使用效益,助推大班额化解。深化教育联合体组建,通过联盟办学,实现教师资源共享,解决化解大班额的师资需求。〔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实施教师“大招聘”,补齐教师缺额短板。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按照“缺一补一、有编即补、有需增编”的原则,不断优化城乡教师结构,特别加大体育艺术学科教师的招聘力度,并为在外地的鹰潭籍教师回乡任教制定优惠政策。确保所有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教师达到4.2人,所有初中每百名学生拥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教师5.3人;所有中小学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音乐)专任教师达到0.9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24年9月前〕
3.开展教师“大修身”,净化教师队伍风气。建立健全教师教育制度,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并建立长效机制,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引导教师增强政治认同、家国情怀和社会责任感;以县级为主导,定期开展大交流大讨论,优秀班主任、先进德育工作者现身说法,以榜样带动整体素质提升,不断加强教师理想信念教育,促进教师思想净化;定期评选德育模范,组织推荐评选“十佳”教师,宣扬教师在立德树人中的感人事迹与突出贡献。建立“见贤思齐”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广大教师自觉恪守教书育人职责、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争做“四有”教师。〔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4.开展教师“大练兵”,提升教师队伍能力。加强专业培训与专业考核,按照中小学校长、副校长、中层干部、骨干教师、新教师等层次开展各类教师培训,组织新教师学科能力检测,召开工作交流培训会,不断加强教师专业能力的提升;推进交流轮岗与骨干教师评选,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数达到要求,并确保骨干教师占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以上,充分发挥优秀校长、教师的种子效应,实现资源共享。〔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5.开展教师“大关爱”,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严格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要求,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补贴。全面落实农村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制度并发放到位,乡镇教师乡镇工作补贴按月足额发放,统筹考虑义务教育教师奖励性补贴,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每年坚持召开教师节总结表彰大会,对各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予以表彰,自觉维护“尊师重教”的氛围,有效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改善农村教学点教师工作、学习、生活条件,坚持每年向新到村小任教的教师实施关爱政策,做到待遇留人、情感留人。〔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三)着力“四个创新”,引领学校发展大变化
着力探索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不断破除校际壁垒,推动学校共同发展,办好老百姓家门口的每一所学校。
1.创新学校评价机制,引领学校高效发展。结合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坚持每年运用中小学办学质量绩效考核,注重学校从结果性评价向过程结果双重评价转变,从只注重先进学校评选到进步学校与先进学校双重评选转变,形成“规范性、基础性、发展性”三大指标体系。通过评价,推动学校完善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激活学校自主发展活力。同时,不断完善学业质量评价体系,突出学业质量的动态发展,着力规范学习时间、课程设置、活动开展、课外阅读等相关因素的综合考察,多措并举,引导学校面向全体,自主高效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前〕
2.创新学校发展方式,引领学校共同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进一步构建和推广“名校+新校”的鹰潭二中教育集团模式,引领农村薄弱学校、城区新建学校快速提升办学水平。构建区域合作联盟,以项目为载体,在管理团队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学生培养与课程建设等方面深度开展合作交流,进一步扩展学校合作范围与教育视野。〔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
3.创新网络共享载体,引领学校智慧发展。着力智慧校园建设,通过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所有学校实现“三通”与“五个100%”,即“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100%的学校图书馆实现数字化管理、100%的在职教师实现网络化办公管理、100%学校的理科教学仪器全部按省I类标准配备、100%的班级实现交互式多媒体电子白板或交互式大屏一体机进教室,100%的学校实现有线无线网络覆盖。通过省教育厅组建的“赣教云”江西省中小学线上教育平台,建立网络名校账号,省中小学学科带头人和骨干教师开通网络名师账号,建立网络名师工作室。〔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大数据中心;完成时限:2024年底并长期坚持〕
4.创新群众满意教育,引领学校规范发展。全面实施“双减”政策,落实“双减”督导一号工程。规范推行课后延时服务和假期托管服务,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明确收费标准和经费管理,以专项督导和明察暗访等形式规范各学校落实“家长自愿报名、学生自主参加、内容丰富实效”要求,坚决杜绝将课后延时服务变相成为集体教学或补课,全市所有中小学开展课后服务全覆盖。加强课外辅导机构治理,通过严把办学许可审批关,网上公示白名单、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等手段,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办学。〔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新旅局、消防救援支队;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四)打造“三个助力”,助推学校内涵大提升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内涵是教育全面发展的理念更加鲜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实施素质教育,让学生全面发展。
1.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助力学校品质提升。全面制订中小学校园文化特色学校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大财政投入,根据市情、校情整体设计校园文化,形成以“红色文化”“心学文化”“道文化”“象山文化”“绿色”“生态”“田园”“血防精神”“韬奋精神”“眼睛文化”“雕刻文化”等为主题的校园文化,各学校结合当地文化和实际,以“提升内涵建设、促进优质均衡”为目标,以创建健康、绿色、文明学校为契机,充分挖掘当地历史人文、自然资源,积极开发舞龙、摄影、剪纸、书法、版画等具有本土特色的校本课程,充分利用好课后延时服务时段,发挥功能教室育人作用,促进学校具有文化传承的内涵发展,有力地提升学校的办学品位。〔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旅局;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2.发挥名师种子效应,助力课堂质量提升。全市中小学校按照“搭建平台、整合资源、优质均衡”的思路,通过名校名师引领、学科教研和城乡片区互动,推行送教送研下乡活动。常态化组织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等教学课题进行交流研讨和课堂展示,为全市中小学打造高效课堂提供有力平台。落实“五育并举”措施,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体育美育等课程,形成体艺特色“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良好局面;加强劳动实践教育,落实“以德为先”的育人理念,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党委、政府定期召开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会议,定期到中小学上思政课,推动学校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3.强化治理体系建设,助力学校管理提升。紧密结合校情和办学特色,不断完善和发挥学校章程的作用,做到师生熟悉内容,教职工按章程履职;严格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关心教职工切身利益,监督学校财务年度预算与决算,落实民主评议校长制度等;建立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家长委员会经常开展工作,开展针对家长的培训,建立家校社合作育人联席会议;制定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有科学的发展路径和切实可行的工作举措,学校管理得到优化、教育质量得到提升、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得到实现。〔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级相关学校;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五)实施“三个关爱”,落实特殊群体大帮扶
1.落实资助政策,关爱贫困学生。按照“奖贷助补减”相结合、“大中小幼”全覆盖的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就学全覆盖,坚决做到扶贫资金精准资助,不错发、漏发一人。〔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市)政府,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2.落实“家校社”共育,关爱留守儿童。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实施留守儿童关爱机制,逐步完善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教育机制,开展“代理家长”“党员妈妈”“爱心妈妈”等帮扶活动,扎实开展“圆梦蒲公英——关爱乡村留守儿童”活动,把温暖送到全市所有乡镇中心小学每一位留守儿童,通过赠送精美的图书、笔记本、书包并开展阅读教学,赠送彩色的画笔并开展绘画教学等活动,确保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妇联、市残联;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3.落实助学帮困,关爱特殊教育。完善特殊教育办学机制,加强经费投入和资源配置,提升特教学校办学水平。建立特教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的特教服务体系,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完善特殊群体关爱体系,整合慈善助学、教育基金助学、学费住宿费减免等多种扶贫助学资源,提高助学资源的使用效益,加强学生的自主选择性。〔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妇联、市残联;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六)注重“三个履职”,强化教育履责大作为
1.注重加强党管教育履职责任。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党委、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年专题听取教育工作汇报,为教育解决实际问题。每年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教育重点改革创新项目,年末实施述职考评。抓实抓细学校党建,开展“党建引领”“一校一品”工作,扎实推进“党建三化”,通过现场会加强党建经验交流,切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筑牢教育领域意识形态安全“防火墙”。〔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2.注重加强政府履职评价考核。每年年初,开展县域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工作。年底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组织对各职能部门和各区(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对获得优秀等次的区(市)和乡镇实施奖励,并实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专项奖补措施,为推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区(市)政府、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财政局;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3.注重加强学校履职绩效考核。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各类学校规范办学绩效考核,从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均衡编班、违规补课、违规收费、违规推销教辅资料、课后服务等方面全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每学年,组织开展防溺水、师德师风、招生入学、学生用餐、素质教育等方面的学校办学绩效考核,逐步形成对全市各学校督查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促进学校科学、高效办学,全力迈向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要认真实施创建优质均衡攻坚战,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一线指挥,成立精干领导小组负责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党委、政府及时研究解决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相关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建立相应的推进机制,统筹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及其评估认定工作。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广泛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宣传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典型宣传活动,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学校落实,合力攻坚的良好氛围。市政府将适时召开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现场会。〔牵头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级新闻媒体;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2.落实属地责任。各区(市)要把办好义务教育作为重中之重,以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为抓手,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层层压实责任,项项落实指标,对照评估细则,找准短板弱项,细化推进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绘制路线图,倒排时间表,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逐校逐项落实到人。做到“一地一策”“一校一案”,突出学校重点,分析学校现状和差距,落实学校一把手负责制,确保“校校达标、项项达标”。〔牵头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各相关职能部门、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3.强化督导推动。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成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指导组,逐校进行指导推动,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评价各地政府履职尽责、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建立目标完成情况全程跟踪制度和工作倒逼机制,建立“每月典型宣传”机制、建立“一校一方案”推进机制、建立“每月问题通报”机制,对首批通过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地逐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的区(市)在省政府奖励的基础上,市政府按省政府奖励30%的比例给予配套,对措施不力、缺乏成效的,启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牵头单位: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区(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完成时限:立行并长期坚持〕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分步实施”,2023年底余江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24年贵溪市、高新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2025年月湖区通过国家评估认定,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域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达到区域教育质量一体化、师资配置均衡化、基础设施标准化、教育方法现代化的攻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