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8/2024-07986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8/2024-07986 |
发文机关: 市农粮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重要转载】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统计口径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成员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总流入,包括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1.经营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销售、提供劳务、让渡集体资产资源使用权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销售收入、劳务收入、出租收入、发包收入等。
(1)销售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销售产品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2)劳务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提供劳务或服务等取得的收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凭据时,确认销售收入、劳务收入。
(3)出租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取得的租金收入。
(4)发包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由成员、其他单位或个人因承包集体土地等集体资产资源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等。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于收讫价款或取得收款凭据时,确认出租收入、发包收入。一次收取多期款项的,应当将收款金额分摊至各个受益期,分期确认出租收入、发包收入。
2.投资收益。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扣除发生的投资损失后的净额。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对外投资取得的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等,以及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高于账面余额、相关税费的差额等;投资损失是指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取得款项低于账面余额、相关税费的差额等。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投资收益(损失)在对外投资取得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等,以及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中途转让时确认。其中,短期投资的收益一般在出售、转让和收回短期投资时确认;长期投资的收益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利润或利息,以及对外处置时确认。
3.补助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政府给予的保障村级组织和村务运转的补助资金以及贷款贴息等经营性补助资金。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实际收到的金额确认补助收入。政府给予农户的经营性补贴不确认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
4.其他收入。是指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除经营收入、投资收益、补助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盘盈收益、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存款利息收入等。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于收入实现时确认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