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30/2024-07989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30/2024-07989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12-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举办2024年12月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TSG Z6001-2019)(以下简称《考规》)的规定及年度考试计划安排,将于2024年12月23日至2024年12月30日举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考核(含补考)。现将此次考核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考试人员
1、仅接受已按规定要求完成考试申请并经发证机关审核通过的人员;
2、往期考试不合格拟申请补考的人员,请提前5天将补考名单报至考试机构,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考核项目: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A);2、叉车司机(N1)
三、考试日程安排
考试日期 | 时间 | 考试内容 |
12月23日至12月30日 | 全天 | 理论知识考试 + 实际操作技能考试(限理论考试合格考生) |
注:具体考试时间应根据报名人数和报名项目进行适当的调整。
四、考试地点
理论考场:
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16号第十地质大队理论考试场地
实操考场:
鹰潭市月湖区梅园大道16号第十地质大队北院车间旁二楼理论考场
五、考试有关要求
1、身份证原件(须与《江西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管理平台》考试申请时所上传附件一致);
2、现行《考规》中所规定的专项要求材料;
3、参加考试人员应遵守江西省锅检院鹰潭分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编制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考场纪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理论机考考试规则》。
六、考试相关说明要求
1、因故不能参加已报名考试项目的人员,下一批次需重新进行考试报名;
2、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带好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时刷身份证同时进行人脸识别验证,考生待验证通过后方能进行考试;
3、考试期间参加人员应做好个人安全防护,身体如有异常及时上报现场工作人员;
4、进入考点,验证身份,有序排队进入考场。
七、其他
1、所有新取证单位、个人需向市行政审批局报名申请,考试机构不接受任何单位、个人的新取证报名申请;
2、需进一步了解情况者,按如下方式与发证机关或考试机构联系。
发证机关联系人:朱文华、汪超群
联系电话:0701-6444443
考试机构联系人:毛亚琴、孙瑜
联系电话:0701-6232023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