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4-19565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地方政府债务 | 成文日期: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4-19565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地方政府债务 |
成文日期: 2024-12-11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多措并举强化金融工作,提升管理质效
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时提出的“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工作要求,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统筹兼顾金融发展的质量与速度,群策群力破除难题。
一是严管国有金融资本,促进国有金融资本保值增值。各级财政部门履职尽责,依法依规管住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以管资本为主加强资产管理,及时全面掌握管理的国有金融资本情况,督促国有金融企业加强经营管理,强化金融服务,不断提高稳健发展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持续优化国有金融职能定位和布局结构,健全国有金融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提升金融国资企业管理效率和质量,加快国有金融企业市场化转型和自我造血功能。
二是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实体经济是金融的根基,聚焦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通过提供贷款、担保、融资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加大对实体经济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全市共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6亿元,完成省民生任务201.11%,累计贴息约864万元,确保了财政资金对创业担保贷款的有效支持,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同时我市金融改革创新工作得到上级肯定,并获得2024年地方金融改革创新发展设区市第二名的成绩。
三是全力防范风险,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各级金融职能部门切实履行金融监管职责,督促国有金融机构坚持审慎经营,加强风险源头控制,健全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法院、债务人、担保人的沟通、协调,通过落实抵押物、诉讼清偿等举措,维护了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
(信息来源:债务金融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