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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0/2024-19990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12-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0/2024-19990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12-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财政局加强职业教育奖补资金管理,促进我市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日前,鹰潭市财政局会同鹰潭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职业教育发展奖补资金使用工作的通知》,统筹安排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对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等13个项目建设进行补助,具体为:市域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补助;企业订单班、冠名班补助;涉铜招生困难专业学生生活补助;涉铜专业本地中高职一体化对接培养奖补;精品在线课程建设奖补;职业学校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补助;职业(技工)学校兼职教师聘任补助;技能等级证书培训奖补;毕业生留鹰率前三名院校奖补;卓越工程师人才培养补助;院校育才补助;校企合作补助;开展“中高职+专本科”职继贯通培养补助。对每个补助项目,均规定了具体的奖补标准。

     《通知》规定每年10月份由符合补助条件的申报单位开展资金申报工作,其中市直申报单位向鹰潭市教育局申报,区(市)属申报单位由当地教育部门审核汇总后向鹰潭市教育局申报。各申报单位按照不同补助项目提供相应的有效资料。鹰潭市教育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和汇总,提出资金拨付方案按程序上报审批。奖补资金由鹰潭市财政局直接拨付给申报单位或下达到有关区(市)财政局。

(信息来源:教科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