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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35/2024-01183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4-01183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省医保局来我市调研药品耗材集采工作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药品耗材集采相关政策,进一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工作落地落实。近日,省医保局价格招采中心副主任袁斌、李亚锦同志带队来我市调研集采工作,市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卫平同志陪同调研。本次调研通过召开座谈会形式开展。


 座谈会上,调研组与医疗机构围绕国家、省级集采药品耗材采购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总结了集采政策落实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重点对存在的问题和工作建议开展了交流研讨,提出了解决思路和切实可行的措施,帮助医疗机构更好的推动集采工作高质量发展。

 调研组认为,鹰潭市医保局能够积极主动落实各项集采政策,各级医疗机构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各批次集采药品耗材的采购、使用、结算工作。


 下一步要继续加强药品耗材集采落地工作,一是科学测算、精准报量,医疗机构要发挥临床、药学、信息等相关科室合力,结合历史实际使用量、临床反馈、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准确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量。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担负起检查审核责任,对报量明显异常的要及时沟通、科学研判,帮助医疗机构精准报量。二是探索出台相关配套措施,制定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医保结余留用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及时拨付医保周转金、结余留用资金,充分发挥激励作用,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使用集采药品耗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开展药品耗材集中采购业务培训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实操能力,同时大力宣传集采政策,让更多群众了解、使用集采药品,充分释放医保改革红利,稳步推进药品耗材集采惠民工程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