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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35/2024-01174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35/2024-01174
发文机关: 市公路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预算
成文日期: 2024-02-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单位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总表

三、部门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关于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规划,统一资金调配,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收支预算,下达农村公路建设、公路养护年度计划和养护费支出计划,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工程的统一建设管理;负责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的上报、组织实施、数量和质量的监督与检查,组织或参与工程交、竣工验收;组织项目资金的筹措、使用、管理,计量支付等公路建设养护工程资金。

(四)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统一养护管理,指导、协调公路小修保养、公路设施建设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五)负责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的战备、安全应急、交通量调查、路况调查、环境保护工作。

(六)指导全区国省干线和农村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开展行业教育与培训,提高行业队伍素质。

(七)承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单位隶属于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为公益一类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共有预算单位1个。

编制人数17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编制0人,全部补助事业编制17人,部分补助事业编制0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0人。实有人数小计15人,其中:在职人数小计15人,包括行政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0人,全部补助事业人员15人,部分补助事业人员0人,自收自支事业人员0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6人,退职人员0人,遗属人员4人。

第二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4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4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975.28万元,比上年减1572.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71万元,比上年减27.81万元;其他收入698.57万元,比上年减1495.01万元。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24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975.28万元,比上年减1572.82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6.71万元,比上年减27.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万元;项目支出69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5.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万元、其他支出604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减4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增减6.27万元;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10.23万元,,比上年减152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8万元,比上年增9.83万元。

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90.35万元,比上年增45.5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4.05万元,比上年增13.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88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4年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76.71万元,比上年减27.81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就业支出26.36万元,比上年减46.9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1万元,比上年增减6.27万元;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10.23万元,,比上年减1529.4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48万元,比上年增9.83万元。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276.71万元,比上年减27.8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2.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8万元;项目支出698.57万元,比上年减少1495.0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7.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1万元、其他支出604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情况

本单位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

本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故无机关运行经费。

(七)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单位政府采购总额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9月30日,龙虎山公路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2024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具体为:无。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对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拨款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主要为其他收入资金。具体项目如下:2024年国省干线养护项目计划工程款、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计划工程款、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其中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计划工程款项目绩效情况如下:1.项目概述:项目是为建设美丽舒适农村公路,提升居民出行便捷、安全。项目金额为200万元。

2. 立项依据:为了龙虎山公路中心更好地开展工作,全力推进龙虎山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协调发展。

3.实施主体: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

4.实施方案:龙虎山公路中心农村公路的维护日常养护、隐患整治、割草道路树刷白、保洁清理等。

5.实施周期:1年

6.绩效目标:改善龙虎山公路中心管养范围内的农村公路环境,完善基础配套设施,具体绩效指标如下:数量指标是仓库面积246.005公里;质量指标是实施路况技术状况水平≥95%;成本指标是2024年农村公路养护项目计划工程款为200万元;时效指标是按期完成投资;社会效益指标是基本公共服务水平≥95%;满意度指标是社会公众满意度大于等于90%。

7.年度预算安排:2024年申请预算金额为200万元

二、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支出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3万元,主要由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构成;另外公务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从其他收入列支。

1、出国经费为0,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1.43万元,比上年相同万元,主要原因是:响应号召,厉行节约。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第三部分  鹰潭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龙虎山中心2024年部门预算表

十一张表(详见附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文出。

“三公”经费:按照有关文件及单位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1)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4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docx【36】2024年市县部门预算公开表(单位)_2024-03-01 (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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