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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7/2024-01233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鹰水办字〔2024〕5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2-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7/2024-01233
发文机关: 市水利局
文      号: 鹰水办字〔2024〕5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4-02-2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水利局关于印发《2024年鹰潭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水利局,龙虎山风景名胜区水利局,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市信江新区社会事业局,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2024年鹰潭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鹰潭市水利局

2024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鹰潭市水利高质量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推动我市水利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及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九届六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加快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鹰潭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水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实现“三个提升”,保障“三大安全”。即:灾害防御能力有效提升,保障防洪安全。市中心城区、贵溪市城市防洪能力达到设防标准,综合整治河道90公里,信江干流和中小河流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能力有效提升,保障供水安全。花桥水利枢纽正式供水,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2%,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85亿立方米以下、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2%,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2。水生态治理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障生态安全。小(2)型以上水库水质保持在IV类以上,江河国考断面水质达标率10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0.3平方公里,水土保持率达到87.99%。

二、主要任务

实施“12345”行动,即“守住一条底线、打造两个亮点、补齐三块短板、夯实四个基础、强化五大管理”。

(一)守住“一条底线”

1.守住水旱灾害防御安全底线。锚定“人员不伤亡、水库不垮坝、重要堤防不决口、重要基础设施不受冲击”和确保城乡供水安全的“四不一确保”目标,压实水利工程防汛责任,开展防汛预案修编和预演、水利工程隐患排查整改、小型水库风险分级、山洪危险区清单调整、防汛物资储备、技术队伍组建、水库防汛管理指导意见制定等汛前准备工作;加强雨情、水情、工情监测预警,重点抓好高风险水库、花桥水利枢纽等在建水利工程、重点山塘及山洪灾害防御的调度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做好防旱抗旱工作,充分利用后汛期雨洪资源,增加水库蓄水,动态完善水量调度方案和抗旱保供方案,合理调配水资源,确保抗旱保丰收。

(二)打造“两个亮点”

2.打造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亮点。全面完成7个水厂新建、扩建、改造任务并运营,新敷设管网1315公里,完成投资4亿元,行政村管网敷设实现全覆盖,新增管网进村入户自然村1170个,城乡供水一体化总体格局形成;贵溪市自来水公司、余江区恒源水务公司智慧化供水管理信息平台初步构建,鹰潭市自来水公司智慧水务平台进入全国先进行列,逐步形成对接省级、融合区(市)的市级城乡供水一体化信息管理平台;完成16个农村水厂政府回购,产权改革基本到位,城乡供水一体化实施主体全面接管,统一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城乡供水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3.打造河湖长制工作亮点。持续落实河湖长责任,促进河湖长和各级责任单位履职,完善“河湖长+”机制和河湖巡查管护体系;开展十大“清河行动”和河湖“清四乱”三年攻坚行动,排查整治危害河湖生态健康问题;严格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和活动许可、监管,推进河湖圩堤管理范围内房屋问题整治,完善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范围划界成果;开展河道采砂管理领域专项整治,实施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严厉打击非法采砂等涉水违法行为;将河湖保洁纳入物业进乡村管理范围,常态化开展河湖水域保洁,河湖长制工作力争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三)补齐“三块短板”

4.补齐项目谋划短板。完成市、县两级水网规划编制,建立水利项目储备库,积极谋划新建花桥大型灌区、流口大型水库和梅潭、鲁水坑两个中型水库以及防洪薄弱环节水利项目等补短板、增后劲的水利项目,加大项目前期工作力度,争取更多项目进入“国家、省盘子”。初步建立2024-2026年储备项目37个,总投资50.4亿元,其中:2024年储备项目18个、总投资26.35亿元,3月底前完成月湖区梅园水闸、贵溪市渔港水闸除险加固等3个已落实资金项目的初设审批和施工图设计,以及花桥水库库区水生态治理修复工程、贵溪市水系综合整治工程、余江区中小河流治理(小潢水)等15个争取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25-2026年储备贵溪市山洪沟治理、余江区洪患村镇河流综合治理等19个项目,要求6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议书,总投资24.1亿元。

5.补齐项目建设短板。全面完成信江鹰潭市中心城区段幸福河湖建设项目、信江干流治理贵溪滨江段和中小河流治理贵溪市金屯镇防洪工程、泗沥河(白田段、滨江段)治理、贵溪市重点区域雷溪排涝能力建设、贵溪市柏里片新增涝区整治工程、龙虎山景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上清镇桂洲村整治工程等8个续建项目建设任务,投资1.93亿元;完成贵溪市五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贵溪市城乡供水一体化、余江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余江区锦北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投资4.33亿元;开工月湖区梅园水闸、贵溪市渔港水闸除险加固和余江区中童水厂原水管线工程(余江段)等3个新建项目,投资1.35亿元。

6.补齐项目验收短板。实施项目竣工验收攻坚行动,完成鹰潭市港口水闸除险加固工程、主要支流治理信江干流鹰潭城区段工程、贵溪市枫林湾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贵溪市樟坪畲族乡罗塘河山洪沟治理、余江石港涝区治理、余江区白塔渠水利血防等6个项目竣工验收;推进花桥水利枢纽、贵溪市城市防洪工程柏里堤、城南堤等3个项目竣工验收进度。

(四)夯实“四个基础”

7.夯实全面依法治水基础。完成水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完成执法人员全员轮训;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联合会商、联合执法,汇聚执法合力;加强普法宣传,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综合效应。

8.夯实农业灌溉基础。大力推进贵溪市五大中型灌区和余江锦北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实施解决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攻坚行动,解决19处9900亩农田的灌溉问题,推动灌区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有效衔接,提升农田灌溉保障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持续抓好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管护机制和用水管理机制落实,巩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果。

9.夯实水生态修复基础。积极推进鹰潭市饮用水源地(花桥水库)保护、余江区信江流域白塔河(城区段)、月湖区老童家河、信江新区河湖、龙虎山景区泸溪河、高新区白露河等6个水环境治理项目;大力推进贵溪市罗河镇太阳咀生态清洁小流域、余江区马荃镇管坊生态清洁小流域、龙虎山景区马栏桥溪生态清洁小流域、高新区白露街道湖塘村等17个水生态修复项目;继续推进贵溪唐甸夏家、余江官坊聂家村、月湖徐家村、高新双凤村、龙虎山水南村、信江志愿村廖家等6个水生态村综合试点。

10.夯实智慧水利基础。推进数字孪生水利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数字孪生、仿真模拟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水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推动数字建设与水利业务深度融合,加强水利数据底板建设,推动水利数据、业务高效协同共享;健全完善网络安全制度体系,补齐水利数据安全相关规章制度短板;深化落实联防联控机制,积极筹备网络攻防演练防守。

(五)强化五大管理

11.强化水资源管理。全年用水总量控制在9.8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用水量控制在0.28亿立方米以内,非常规水源利用量达到0.0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2%,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4%;开展鹰潭市第二届校园“节水大使”评选,创建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并争取水利部命名授牌;实现全市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及以上非居民计划用水管理全覆盖;开展节水型单位、节水型企业、小区、学校创建和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动贵溪市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水利部复核、月湖区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通过省级验收。

12.强化水土保持管理。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水土保持工作的实施方案》,强化水土保持源头管控,严格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区域、在建项目和建设过程监管全覆盖;依法严格人为水土流失监管,遏制人为水土流失,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2024年全市完成新增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0.3平方公里(其中:贵溪13.8平方公里,余江6平方公里,月湖0.5平方公里)。

13.强化水利建设管理。开展水利资金监督检查,规范资金拨付、会计记账、项目部资金管理等工作;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推进招投标领域全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异地评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区(市)全面开展质量“飞检”,积极推进花桥水利枢纽申报省级以上质量奖项;实施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强化危险源辨识管控及跟踪隐患排查治理,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安全事故;持续开展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督查,确保不出现欠薪情况。

14.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巩固提升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果,积极推进余江区张公桥水闸申报水利部标准化管理工程;全面落实水利工程安全管理责任,提质增效水利工程专业化管护水平,规范开展水利工程日常巡查、维修养护和安全监测,开展白蚁等害堤动物隐患排查整治;引进第三方管理机构,推进花桥水利枢纽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完成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建设任务,推进小型水库安全监测设施建设;持续加强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开展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绿色示范水电站创建工作;强化水库移民后扶监督检查,规范水库移民后扶项目管理,贵溪市、余江区至少各打造1个水库移民美丽家园项目。

15.深化水利改革。深化水利领域“放管服”改革;巩固提升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成效,按照“水费+精准补贴”的模式实现农业成本水价落实到位;推广堤防保险成功经验,争取更多堤防或其他类型水利工程纳入保险范围;持续推进水权交易、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合同节水等改革创新工作;加快推进贵溪市水利基础设施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支持三川集团研发智慧水泵等涉水产品,推进全市涉水新型产业链协同联动发展,做活“水经济”。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推进水利高质量发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定期研究水利高质量发展工作。水利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系统谋划和推进落实。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整体工作格局。

(二)强化人才保障。优化水利干部人才的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健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人事相宜的干部选拔任用体系。加强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增强干部队伍整体战斗力。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强化干部管理监督,引领水利干部人才鼓足干事创业精气神。

(三)强化正风肃纪。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正风肃纪反腐一起抓,坚决防止由风及腐、由风变腐。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坚决杜绝“口号式、表态式、包装式”落实。

(四)强化宣传引导。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合作,总结提炼我市水利工作特色亮点。深入讲好水利故事,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水利高质量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大河湖长制公园、水法治公园推介力度。挖掘省级文物双港口浮沉坝等水利遗产,积极申报国家水利遗产,发挥水利工程、水利遗产的教育意义,增进全民水安全、水忧患、水道德意识,全面建设人水和谐的美丽鹰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