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8/2024-01402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03-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8/2024-01402 |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03-04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广告业统计工作
春节过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加大广告业统计年报工作力度,督促和指导全市样本企、事业广告经营单位做好广告业的经营状况数据填报工作。
开展广告业统计工作,对于准确掌握广告业发展状况和发展特征,科学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推动广告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统计局关于加强和完善服务业统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42号)和《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0〕27号)相关文件的要求,每年的1至3月,全国市场监管系统要组织辖区内的样本企、事业广告经营单位进行有关经营数据的填报。为了更好的组织和指导鹰潭市的样本广告单位如实进行广告业统计填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宣传和发动,并且上门为企业、事业单位进行填报指导,以确保鹰潭市的广告业统计工作如期完成。
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已经出动人员120人次,通过电话或上门的方式,为43家企、事业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广告业统计填报指导服务。(广告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