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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35/2024-02515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4-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4-02515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4-2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积极做好大病保险工作 确保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为推进大病保险民生工程健康运行,切实保护参保群众的合法权益,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大病患者的大病保险工作,继续优化业务流程和加强业务监管,进一步织密扎牢医疗保障“安全网”,切实阻断群众因病致贫、返贫通道。

一是大病保险参保全覆盖,确保一个不漏。持续完善贫困人口和城乡居民参保台账,加强与乡村振兴、税务等部门间数据比对,做实做细参保动员和保费征缴工作,确保精细管理到人、分类资助到人、足额征缴到人、信息同步到人,确保贫困人员参保“一个都不能漏”。

二是落实大病保险政策,确保“应补尽补”。重点做好大病保险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衔接,在稳定现有政策基础上,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有针对性地免除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将特殊群体、特定疾病的保障政策纳入大病保险,防止因病返贫,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的政策基础。

三是开展民生宣传活动,确保家喻户晓。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今年以来多次开展医保类民生工程宣传活动,详细向群众介绍城乡居民医保及大病保险民生政策,发放宣传折页、经办流程明白纸及医保问答手册等。与群众面对面进行交流,耐心解答群众医保相关问题,就大病保险报销标准及如何报销问题现场进行讲解。通过医保民生集中宣传日活动,让群众更深一层了解各项医保民生工程相关文件要求,提高群众参保知晓度、满意度,确保医保民生工程宣传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