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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4-02763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4-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4-02763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4-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市市场监管局创新“1+2+3”信用修复新模式助力民营企业“诚”风破浪

近日,鹰潭市酵物局烘焙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彭某将绣有“信用修复暖人心,为民排忧显真情”锦旗送到市市场监管局,并对市场监管部门高效便捷的服务点赞。彭某表示在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成功抹除了企业信用“污点”,不仅让他们和上游供应商重新取得了合作关系,同时在银行的贷款申请也已经顺利通过了,可谓是“双喜临门”啊。

近年来,鹰潭市市场监管局深入开展信用提升三年行动,创新建立“1+2+3”信用修复新模式,即一站式帮扶指导、两部门协同修复,贯穿经营主体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生命周期,实现信用修复全闭环。

一、事前“告知+预警”,提高经营主体知晓度。在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率先实施“两书同达”,即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下发信用修复告知书,提升失信主体信用修复知晓度和满意度,截至目前,已下发信用修复告知书440余份。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融媒体发布信用风险预警公告3期,对1.2万户经营主体及时进行预警提醒。

二、事中“宣传+引导”,增强经营主体参与度。在全省率先建立企业信用服务促进会,成立企业信用服务指导站和志愿者服务队,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同时秉承“政府引导、企业主导、自愿加入、协同共治”的原则,打造一批“放心消费信用承诺”单位,进一步发挥诚信企业的标杆示范作用,激励更多企业守信重信。目前,已有会员72家,志愿者28人,对280余家企业进行信用宣传,联合市消保委授予全市97户经营主体“放心消费信用承诺”单位。

三、事后“联惩+修复”,提升经营主体满意度。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出台《鹰潭市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工作规则》,在全省率先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协作工作机制,实现“双向推送,部门联惩”。同时为了助力经营主体重塑良好信用,联合发改部门建立分工明确、职责清晰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协同联动工作机制,实现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一家受理,两边协同”,拓宽修复渠道开通“线上线下”双通道,线上发布信用修复“网上办”操作指南;线下一对一,面对面指导,实行容缺受理,承诺修复,提高修复效率。截至目前共帮助530余户经营主体实现信用修复。(信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