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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00035/2024-02946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5-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00035/2024-02946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成文日期: 2024-05-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开展全市DIP精细化管理专题培训

2024年4月,鹰潭市医疗保障局为进一步推动 DIP 付方式改革的落地实施,促进全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规范化、精细化内部管理增强对DIP结算清算工作的了解,提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全市DIP支付方式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分别于411日、412日、426日在余江区、月湖区组织了3DIP精细化管理专题培训,并拟于510日在贵溪市继续组织1DIP专题培训,全市共约600余名医保工作人员和医务工作者参加培训,实现了我市DIP培训当年全市全覆盖。

在专题培训会上,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负责人桂国辉为参训人员介绍了2023年全市DIP运行的总体情况,再次讲解了DIP的分组原理、分组逻辑、结算清算办法,同时介绍了一些鹰潭DIP具有本地特色亮点的支付政策,如:为鼓励肿瘤放化疗等特色专科技术的开展,保障我市肿瘤患者利益,适当提高放疗患者2%和化疗患者1%的结算分值系数;对同级别同类型医院之间设置正向激励和负向扣减系数,促进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制定DIP新药新耗新技术使用支付机制,对疾病整体治疗过程中成本影响比较大的三年内新上市药耗、新获批医疗服务项目、新批准单独收费耗材设置医保除外支付机制,确保新药、新耗新医疗服务项目能够得到正常应用。

在培训会上着重介绍了鹰潭市2024年DIP支付方式改革在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上所作的一些探索和突破:

一是遴选住院在21天(含本数)以上的纯中医治疗的28个中医病种实行按床日付费,并明确了各级住院医疗机构的床日付费标准;

二是遴选符合鹰潭实际中医优势明显、治疗路径清晰、中医治疗费用占比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该病例住院收入的比值,不含中药配方颗粒收入)90%以上68病种遴选为鹰潭DIP中医优势病种,对中医优势病种提高1%的病种激励分值系数。

三是支持鹰潭中医药发展对我市实施DIP 付费的中医医疗机构 (包含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中医专科医院 ),在坚持区域总额预算的基础上,以上年度该中医医疗机构医保结算数据的“中治率”(中治率指中医医疗服务项目、中药饮片、中成药三项收入之和占住院收入的比值,不含中药配方颗粒收入)为基准,对达到一定标准的中医医疗机构予以相应的医疗机构等级系数激励其中:“中治率”占比超过 20%(不含)但低于 30%的,给予该医院 0.5%的激励加成系数;“中治率”占比超过 30%(含)但低于 40%(不含)的,给予该医院1%的激励加成系数;“中治率”占比超过 40%(含)的,给予该医院1.5%的激励加成系数。中医医疗机构的激励加成系数应和其他加权激励系数累计,纳入DIP年度清算结算。

四是探索推进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遴选中医药优势出,临床路径明确,诊疗方案成熟,治疗风险可控,中西医同疗效桡骨远端骨折”“尺桡骨骨折”“锁骨骨折3个病组探索实行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对符合要求的普通住院病例,中医按疗效价值付费病组的基准点西医同手术病种基准分值70%确定各级中医医疗机构的差异系数为:三级1,二级0.9,一级或无等级0.8

会后,每个会场均预留了半个小时的互动答疑环节。经过此轮培训,促进了全市医保部门工作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对DIP支付方式理论、运行现状的了解,建立了对未来DIP支付方式改革方向的清晰思路,从整体上进一步提高了全市DIP精细化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