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0035/2024-03121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5-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00035/2024-03121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行政执法公示 |
成文日期: 2024-05-2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2023年度鹰潭市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通报
一、鹰潭市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3年10月,在鹰潭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中,发现鹰潭市人民医院存在串换项目、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674841.35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规定,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单位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674841.35元;2.责令医院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对所有项目收费标准等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整改到位;3.处以罚款337420.69元的行政处罚;4.约谈单位负责人。
该条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
二、鹰潭市中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3年10月,在鹰潭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中,发现鹰潭市中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过度检查、重复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160170.48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规定,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单位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160170.48元;2.责令医院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对所有项目收费标准等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整改到位;3.处以罚款80085.24元的行政处罚;4.约谈单位负责人。
该条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
三、鹰潭一八四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例
2023年10月,在鹰潭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飞行检查中,发现鹰潭一八四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等造成医保基金损失48451.14元。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和《江西省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第二条规定,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对该单位处理结果如下:1.追回医保基金48451.14元;2.责令医院加强医保政策培训,对所有项目收费标准等开展全面自查,进一步规范整改到位;3.处以罚款24225.58元的行政处罚;4.约谈单位负责人。
该条行政处罚已完成信用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