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聘用第三届鹰潭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批复
鹰府字〔2024〕22号2024年05月28日市司法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聘用第三届鹰潭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请示》(鹰司文〔2024〕10号)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8〕7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9〕31号)《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同意鹰潭仲裁委员会换届的复函》(赣司字〔2024〕58号)文件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同意聘用第三届鹰潭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杜德春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主任
副主任:杨金红(常务) 鹰潭市委一级巡视员
余 伟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姚耀庭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副主任
罗群来(不驻会) 江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管理岗
五级职员
委 员:王建刚 鹰潭市委党校经济学教研室主任
李 斌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张水才 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周永生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
周奋强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
郑 华 鹰潭市司法局科长
施建国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
袁祥国 鹰潭市委党校四级调研员
童 晖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委员
彭华为 第二届鹰潭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
特此批复。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