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0040/2024-04272 | 发文机关: 市供销联社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00040/2024-04272 |
发文机关: 市供销联社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
成文日期: 2024-06-28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市供销合作社系统打通消防“生命通道”
市供销联社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全力打通鹰潭市供销联社系统消防“生命通道”,坚决防范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市供销联社要求各区(市)供销联社在重点消防场所张贴《通告》,全面压实单位场所业主、使用方或委托管理单位的主体责任,紧盯9项整治重点,认真开展自查自改,自觉畅通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主动拆除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鼓励拆改其他场所防盗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彻底清理竖向管井、敞开式外连廊堆放的可燃杂物。对照《全省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检查指南》(赣电车治专办〔2024〕4号),结合前期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对前期排查过相关隐患问题进行跟踪督导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并建立《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隐患问题和整改责任清单》,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现场排查人员应当场反馈并督促整改,对难以推动整改的,由各区(市)供销联社会同消防、公安、城管等部门共同督促整改。对构成重大火灾隐患或区域性隐患问题突出的,报送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挂牌督办。各区(市)供销联社要利用安全生产月,广泛宣传消防“生命通道”安全管理常识,充分利用新余1·24火灾事故等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切实提高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维护消防“生命通道”安全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