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余江区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农垦场,区政府各部门,区直有关单位,驻区有关单位:
《余江区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4年6月28日
余江区推进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
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根据江西省《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我区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的目标要求,按照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的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促进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新时代政务公开职责定位,健全制度规范,优化方式渠道,坚持公开内容标准化、公开机制规范化,区本级和潢溪镇、洪湖乡开展第二批建设工作,加快建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体系,打造更多基层政务公开的样板,带动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有效促进基层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等能力明显提升。
三、工作内容
(一)聚焦基层决策开放参与
1.制定公众参与行政决策的事项清单,列明决策事项和承办部门,明确参与的范围和方式,并向社会公布。推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扎实推进行政决策内容、过程公开。[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配合,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2.建立健全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改革举措、民生政策、重点项目、规划计划等,采取座谈听证、公开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发布意见采纳情况。[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8月中旬前,长期坚持]
3.采取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领导进政务公开专区、群众参观政务场所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政府开放活动,至少开展一次。[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4.确定政务协商事项,由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议事协商。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融媒体中心邀请区政府部门、乡(镇、街道)负责同志走进直播间,开展在线访谈,至少开展一次。[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融媒体中心、区直有关部门配合,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二)聚焦政策举措落实公开
5.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为重点,权威发布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公开各领域政策落实情况。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改革政策和重大措施,应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线上专题解读等方式,做好即时解读、跟踪解读和咨询解读。[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6.加强惠民利企政策宣讲辅导,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联合进企业、进园区、进社区,开展系统性、针对性的专场政策解读,“组团式”送政策,提供“保姆式”咨询和办理服务,促进政策落地见效。[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配合,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7.及时公开本级政府年度工作计划、民生实事、重大专项安排等推进完成情况,根据工作进展重点公布取得成效及后续举措,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三)聚焦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8.根据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结合实际优化调整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向社会发布。对照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完善本地本部门公开内容,杜绝标准目录与公开内容“两张皮”问题。[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配合,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9.系统梳理并主动公开本地行政规范性文件,坚持政策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三同步”。主动公开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1269”行动计划、推进乡村振兴、惠民惠农政策和财政直达资金信息。[责任单位: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工信局、乡村振兴局、农粮局、财政局,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10.做好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领域监督检查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提示及防范应对等信息。[责任单位:余江生态环境局、市监局、应急管理局,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聚焦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1.加强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完善设施,配备专人,优化信息查阅、政府信息申请、政务自助办理、互动展示功能;通过组织专区体验日、“政务公开讲堂”等活动,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宣讲解读政策,现场解答企业和群众关心的问题,现场演示办事流程等。探索开展掌上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优化完善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实现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和政府网站公开内容的直接对应发布。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公示栏等平台发布政府信息。打造政务公开主题广场。[责任单位:政府办、大数据中心牵头,区直有关部门和驻区有关单位配合,各乡(镇、街道、场)组织落实;工作时限:2024年7月底前,长期坚持]
(五)聚焦农村社区事务公开
12.公开村(居)务公开事项清单,列明公开事项、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形式等,重点公开村(居)情简介、两委班子、乡村振兴、财务收支、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方面的内容,推进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在形式内容标准上的有效衔接。建立村(居)务公开档案和查阅机制,统一编排、统一归档、统一管理年度内公开的各类信息,确保群众关心的事项和资金补贴等随时可查。加强村(居)民微信群、村(居)务信息公开栏、应急广播、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使其成为村(居)务公开的重要平台。[责任单位:洪湖乡、潢溪镇按职责分工负责;工作时限:2024年6月底前,长期坚持]
四、工作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区政府办应当加强对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各项任务按期落实到位。入选建设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进度要求,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部委印发的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研究编制本系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加强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培训。
(二)强化督促检查。区政府办应当加强督促检查,对建设工作进展缓慢、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约谈相关负责人。同时,将第二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作为评价政务公开工作成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