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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5/2024-03984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5/2024-03984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成文日期: 2024-07-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6月24日-6月28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鹰潭市生态环境局首页中公示,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时间

批复文号

1

江西旺泰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太阳能电池和硅片及组件项目

2024年6月24日

鹰环函字〔2024〕35号.doc

2

江西三合智能金属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金属新材料、1万吨镁铝合金新材料、0.5万吨有色金属压延建设项目

2024年6月26日

鹰环函字〔2024〕37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