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5/2024-04202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4-07-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5/2024-04202 |
发文机关: 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成文日期: 2024-07-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江西龙虎山承泽山庄文旅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拟批准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12日-2024年7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01-6231706
传 真:0701-6231708
通讯地址:鹰潭市府前路24号,邮编:335001
项目名称 | 江西龙虎山承泽山庄文旅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天师路3号旅游接待中心南部片区 |
建设单位 | 鹰潭龙虎山碧荷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南昌昌润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江西省鹰潭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天师路3号旅游接待中心南部片区,南邻S207省道(天师路),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6°58′57.168″,北纬:28°7′35.483″,用地面积16939.11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5332.67平方米。项目属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9栋酒店楼,最高建筑高度约12m,总建筑面积为15332.67平方米,内设大堂、客房、餐厅、会议室、健身房、水疗区等主体工程;供配电系统、给排水系统和停车场等辅助及公用工程;配套建设“三废”处理设施等环保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废水污染防治。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废水回用”原则合理规划和建设厂区污水收集、循环和排水系统。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机械、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基坑废水经沉淀后泵至场地回用于洒水降尘;混凝土养护废水经中和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生活污水采取设置移动式环保厕所,定期收集用作农肥,不外排。项目运行后,实行雨污分流,雨水收集后通过雨水管网排放;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经化粪池处理后达鹰潭龙虎山景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动植物油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一级标准)后排入鹰潭龙虎山景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泸溪河。 2. 废气污染防治。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车辆清洗、路面洒水清扫等措施,物料运输及堆放加盖苫布,临时堆土及时覆盖;运输车辆出施工场地时采取车轮冲洗措施减少外带尘土量,同时加盖篷布,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减少施工期扬尘对环境空气影响。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垃圾恶臭、食堂油烟、汽车尾气。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治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相关标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屋顶排放;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定期消毒,减少恶臭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汽车尾气通过采取控制车速、加强绿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环境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水泵、排风机、电机等配套设施产生的固定源噪声,停车场的汽车行驶噪声及社会生活噪声等。通过对车辆管控、加强绿化、优化设备选型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场界噪声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1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施工期土石方经平衡后,无弃土产生;施工期建筑垃圾交由政府市容环境卫生部门统一清运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处理。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油脂。酒店各处定点设置分类垃圾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统一外运,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统一交由当地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在项目占地红线内施工,不随意扩大施工范围,做好土石方调配,对砂、石料堆场和临时堆存土石方场等采取挡土、围挡等措施。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保护自然资源,不伤害野生动物,不乱砍伐树木,自觉保护工程周边动植物和自然景观。对施工过程中破坏的地表植被及时进行生态恢复,绿化(景观)应与周边绿化(景观)风格相协调。 |
公众参与情况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