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4/2024-05368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7-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4/2024-05368 |
发文机关: 市住建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2024-07-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文字解读】《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工作要求,按照因城施策、分类调控的原则,在省联席办《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赣房商联〔2024〕34号)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抓紧谋划和推出增量措施,挖掘市场潜力,释放政策效力,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起草了《鹰潭市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包括“去库存”“优增量”“化风险”三个方面共28条举措内容,在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我市房地产实际进行起草。
1.在“去库存”中十条措施包含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强化新落户人员等购房政策支持,鼓励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活动,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优化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政策,大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内容。
2.在“优增量”中六条措施包含合理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允许合理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提高住房建设品质,激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创先争优。
3.在“化风险”中十二条措施包含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推行“白名单”存贷挂钩机制,支持稳妥处置闲置存量土地,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支持房地产用地转让盘活利用,支持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支持房地产项目分区域规划核实,支持房地产项目分段竣工验收,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稳步推进现房销售,推动“带押过户”“交房即交证”,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实施意见》28条举措中主要涉及住建、自然资源、财政、公积金等部门,其中住建方面有十条“鼓励开展商品住房团购活动”“推进非住宅商品房去库存”“大力实施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支持收购商品房去库存”“提高住房建设品质”“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推行“白名单”存贷挂钩机制”“支持房地产项目分段竣工验收”“稳妥处置‘工抵房’‘法拍房’”“稳步推进现房销售”;自然资源方面有十条“合理控制房地产用地供应节奏”“允许合理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用地规划条件”“支持调整住房套型结构和停车设施配建标准”“优化容积率计算规则和阳台进深、建筑层高约束条件”“支持稳妥处置闲置存量土地”“支持房地产用地转让盘活利用”“支持房地产项目分期开发建设”“支持房地产项目分区域规划核实”“推动‘带押过户’‘交房即交证’”“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财政方面有四条“实行阶段性购房补贴”“对生育家庭实施差异化购房补助”“强化新落户人员等购房政策支持”“激励房地产开发项目创先争优”;公积金方面有一条“优化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政策”,其中具体内容5款。涉及其他单位共三条,其中税务1条“落实交易税费优惠政策”,教育1条“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鹰潭金融监管分局1条“合理降低房地产企业开发成本”。
三、执行说明
《实施意见》由市住建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已明确时间的以本文件规定时间为准,原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期间遇国家和上级政策调整,以国家和上级政策为准
解读单位: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01-6226931
关联文件:关于印发《关于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