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30/2024-05016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8-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30/2024-05016 |
发文机关: 市行政审批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8-12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举报方式的公告
为做好政务服务领域“黄牛”“黑中介”等破坏营商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抵制“黄牛”“黑中介”等违规行为,营造公平公正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环境,现向广大办事企业和群众进行问题线索收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10月
二、举报内容
1.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违规设定没有法律依据的中介服务事项、滥用行政审批权和政策解释权等催生“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2.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刁难、暗示、推荐、指定方式强制办事群众或企业找“黄牛”“黑中介”代办等勾结“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3.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对“黄牛”“中介人员”公然在办公场所内向办事群众及企业招揽业务行为不制止等默许“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4.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对职责范围内“黄牛”“黑中介”问题严重而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放纵“黄牛”“黑中介”的问题。
三、举报方式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门口已设立群腐问题线索意见箱,如在大厅范围内发现“黄牛”“黑中介”问题线索,请广大企业和群众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0701-6264098
举报箱地址:鹰潭市政务服务大厅大门左侧
四、其他要求
1.举报反映的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尽可能详细(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项等),实名举报应附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和反馈。
2.举报人不得虚构线索和夸大事实,对谎报或借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3.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泄漏举报人信息或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从严惩处。
敬请社会各界和企业群众主动参与监督,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让我们携起手来,齐心协力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服务环境。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