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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贵溪市宇章超市卫生行政处罚案件公示

根据江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全面推行江西省健康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制度的通知》(赣卫监督字[2024]46号)文件要求,对下列卫生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公示:


被处罚单位(人): 贵溪市宇章超市      法定代表人: 杨冠



地址:贵溪市信江国际



违法事实:安排未取得健康合格证明人员上岗



处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内容:1、警告



                  2、罚款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