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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涉农补贴申请指南

1.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规模场户、散养户及不符合规模条件的养殖场

2.补贴范围:符合条件的规模场户实行“自主购苗、先免后补”直补方式,对 散养户及不符合规模条件的养殖场仍实行“疫苗配送、集中 免疫”实物方式

3.补贴标准:(一)直补方式。全省生猪年出栏 5000 头及以上,蛋 禽存栏 2 万羽及以上,肉禽年出栏 5 万羽及以上的规模养殖 场户全面实施“先免后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不得向以上 规模的养殖场发放政府采购疫苗。其他规模养殖场可遵循自 愿原则申请“自主购苗、先免后补”的直补方式。 规模养殖场自主采购国家批准使用的高致病性禽流感、 口蹄疫疫苗实施程序化免疫,建立完整的免疫档案,做好免 疫记录,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确认后,按补助标准据实发放 强制免疫补助经费。补助标准和程序按照《全省重大动物疫 病强制免疫“先免后补”直补改革实施方案》(赣农字〔2021〕 6 号)执行。 (二)实物方式。对散养户和暂不符合规模条件的养殖 场户,仍然实行由政府统一配发疫苗的实物方式。根据农业 - 4 - 农村部、财政部“由省级统一组织疫苗采购”的要求,省级 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设区市比选确定采购数量,县(市、 区)根据养殖场户实际的饲养量、国家免疫程序和免疫剂量, 并考虑合理的损耗,按计划发放强制免疫疫苗。开展自行免 疫的养殖场户可以到当地农业农村部门领取疫苗。散养户由 县、乡两级在春、秋两季组织开展集中免疫活动,并做好平 时补免。实行直补方式的养殖场不得领取政府采购的强制免 疫疫苗。 (三)推行集中免疫社会化服务。调动社会化防疫力量 参与政府组织的动物强制免疫,积极推行委托专业化服务企 业、动物防疫专业合作组织及乡村兽医等第三方,采取分片 包干、整村推进等方式,实施强制免疫注射,确保免疫进度 和免疫密度,政府对承担集中免疫的第三方给予劳务补助。

4.申请程序:递交养殖场备案登记、养殖档案、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材料,书面申请

5.受理单位:余江区农业农村粮食局(余江区经济大厦4楼)

6.办理时限:3 月底前:各地开展规模养殖场户“先免后补”直补申 请工作,完成“先免后补”养殖场户核查备案

7.联系方式:电话:0701-5881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