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三单制”信用合规化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
发布日期:2024-08-17 14:31 信息来源:鹰潭日报 作者:夏敏 通讯员万晴霞近日,笔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发挥信用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该局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积极发挥鹰潭市企业信用服务促进会桥梁纽带作用,实施“三单制”新型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出台了《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合规激励措施清单(32项)》《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34项)》《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事项清单(3项)》,指导经营主体自查自纠生产经营性信用风险,充分发挥试点企业标杆“领头雁”效应,强化信用合规化建设赋能新质生产力,形成鹰潭企业信用合规建设新发展格局。
让守信者“处处便利”,诚信价值从“无形”变“有形”。该局出台的《市场监管领域信用合规激励措施清单(32项)》,让信用良好的经营主体在参与国家和省专利奖、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和申报以及先进技术标准的制修订时,获得政府在专利、商标、品牌、标准等方面的帮扶指导,并得到一定的资金奖补;为信用良好中小微企业在融资困难时提供办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服务。截至目前,全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额超过7亿元。
让失信者“寸步难行”,惩戒威力由“看不见”到“摸得着”。利用《市场监管领域失信惩戒措施清单(34项)》对违法违规的经营主体,通过实施重点监管、公示失信信息、列入“黑名单”等手段予以惩戒,对违法失信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和生产经营许可证、采取行业禁入以及从业限制等措施,倒逼经营主体守法依规诚信经营;强化对违法失信企业的信用监管,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违法失信信息,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局面;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抽查检查的比例和频次,对严重违法企业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纳入“黑名单”管理,让失信企业寸步难行。截至目前,共将4户食品生产、销售经营主体,15名法院判决自然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发布典型案例予以曝光2起。
让信用依法规修复,信用修复变“被动”为“主动”。全面实施《市场监管领域信用修复事项清单(3项)》,明确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停止公示行政处罚信息3种信用修复情形的方式和程序,引导鼓励违法失信市场主体主动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并保障其合法权益。截至目前,共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212户,恢复个体工商户正常状态2033户。
在鹰潭,信用合规试点企业不仅可享受市场监管领域荣誉授予优先、信用修复全方位帮扶,还适用“容缺受理”办理业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比例等政策激励措施。
相关信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