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3/2024-05324 |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24-08-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3/2024-05324 |
发文机关: 市城市管理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
成文日期: 2024-08-29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饶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继续推动缓解中心城区停车难的问题由“建”向“管”品质提升》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管理,维护日常停车秩序工作,市城管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在维护日常停车秩序主要工作是规范执法。在巡查过程中发现机动车违停,对于车主在现场的,以说服教育、文明劝导等方式,引导当事人主动驶离或停放至停车泊位内;对车主不在现场的,执法人员尝试与车主取得联系,通知车主即刻驶离或停放至停车泊位内,如无法与车主取得联系的,对违停车辆张贴违停告知单,10分钟后巡查发现违停车辆未驶离的,给予行政处罚。今年以来,累计劝导车主文明停车7000余次,张贴违停温馨提示单2000余张,通知挪车5667次,较好地引导车主自觉文明停车,有效遏制了人行道机动车违停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在日常停车秩序维护工作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的培训。为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促进规范执法,我局就如何正确使用“智慧城管”中的“违停处罚”对执法人员进行业务的培训。
2.规范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以说服教育、文明劝导等方式,规范我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管理,维护日常停车秩序工作。对确实要进行处罚的违停车辆,我局将严格规范法制审核程序,对违停处罚案件进行审核。
3.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我市城区停车位规划、建设和管理,回应市民关切,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安排,由市城管局牵头,于2023年9月底,已完成并提交《鹰潭市城区停车位建设管理规定立法项目调研报告》,有效推进城市管理法治化进程。为促进城区停车位建设管理,我局将继续抓好鹰潭市城区停车位建设管理规定立法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钟金胜 15207011919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