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26/2024-04782 |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2024-08-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26/2024-04782 |
发文机关: 市应急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工作计划 |
成文日期: 2024-08-05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鹰潭市2024年6-12月安全生产考核计划的通知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信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企业,各安全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根据《江西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应急管理系统统一行政权力清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应急办〔2021〕51号)明确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层级权限,现将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高处作业)、我市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24年6-12月考核计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共安排12期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见附件1。
二、考核报名条件
(一)特种作业人员初次取证条件
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3.经过相应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要求。
(二)特种作业人员复审、换证条件
1.持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操作证;
2.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3.经过相应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要求。
(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条件
1.申请考试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学历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历,身体健康,且经过相应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并达到规定学时要求。
2.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下列条件:按照全国及我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未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根据中办、国办《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我省关于《关于全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必须具有化工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一定实践经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至少要具备中级及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
3.非煤矿山按照《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20)4.3规定,主要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矿山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还必须满足“从事矿山工作五年以上,熟悉本矿山生产系统”条件。其中,地下矿山专职矿长、总工程师和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的副矿长还应具有采矿、地质、矿建(井建)、通风、测量、机电、安全等矿山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者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条件:具有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学历;具有金属冶炼、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或三年以上金属冶炼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经历;专职安全员还必须具有五年以上金属冶炼企业工作经历。
三、报考人员申报材料
(一)特种作业初次申请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江西省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申请表》(户籍所在地人员可不提供单位证明,非户籍所在地人员需提供如社保证明、工资流水等有效工作证明)一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3.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4.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分辨率为295像素×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00kb以下,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二)特种作业复审人员除提交前款第1、2、4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在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
(三)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鹰潭市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申请表》一份;
2.有效期内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3.文化程度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应清晰、完整,须本人签字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
4.报名条件中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
5.本人近期1寸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分辨率为295像素×413像素,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在100kb以下,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
四、考核方式
1.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生在报名考试时,由考生所在培训机构汇总有关材料向市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市局考试中心初审后报省厅考试中心复审,复审合格后按照《全省特种作业人员职业资格认定工作实施方案》中“实施流程”组织考核。
2.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包括考试和审核两部分。考生在报名考试时,由考生所在培训机构汇总有关材料向市局考试中心提交申请,市局考试中心审核合格后组织考核。
五、其他事项
1.有关企业或培训机构应根据考试安排组织好人员培训、考核报名及在全国安全生产知识技能考核信息系统录入考核人员信息等工作,并对录入信息负责,确保考试人员信息及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2.考生携带准考证及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应服从考试安排、遵守考场纪律。发现考生有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考试机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后果,分别给予口头警告并责令改正、责令离开考场并取消本场考试资格及成绩等处理。被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的,一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同类考试。
3.考试人员需对所提供的个人相关信息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其行为列入安全生产个人诚信记录。
联系人∶刘倩、刘星;联系电话∶0701-6699545;邮箱:ytyjglzhxt@163.com。
附件:1.鹰潭市2024年度6-12月安全生产考核计划安排
2.相关表格
鹰潭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1
鹰潭市2024年度6月-12月安全生产考核计划安排
序号 | 考试安排 | 考核对象 | 报 名 | 有关要求 | |
时 间 | 地 点 | ||||
1 | 6月19日-20日 | 鹰潭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局属考试点(鹰潭市月湖区岱宝山路11号)
| 我市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生产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高压电工作业,低压电工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登高架设作业,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 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仅安排6月及12月考试。 | 由企业、个人或委托培训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向市级考试机构即市安全生产考试中心提交报名申请。联系人:刘倩、刘星;联系电话: 0701-6699545。 | 1.参加考试人员符合各类别考核要求的户籍、学历、工作经历等各项基本条件要求,按要求规范填写相关表格,提供审核材料; 2.完成了安全培训大纲规定的学时、内容培训; 3.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
2 | 7月10日-11日 | ||||
3 | 7月25日-26日 | ||||
4 | 8月14日-15日 | ||||
5 | 8月28日-29日 | ||||
6 | 9月11日-12日 | ||||
7 | 9月25日-26日 | ||||
8 | 10月23日-24日 | ||||
9 | 11月13日-14日 | ||||
10 | 11月27日-28日 | ||||
11 | 12月11日-12日 | ||||
12 | 12月26日-27日 |
备注:1.考试计划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考试当天安排9:00-11:00、11:10-13:10、13:20-15:20、15:30-17:30四场考试,每场考试控制在64人以内。具体考试人员和场次由市考试中心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数量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