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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04/2024-04802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8-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04/2024-04802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08-06
废止日期:
有效性:

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全面规范全市机制砂行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保护生态环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促进机制砂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西省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机制砂行业专项整治行动,特通告如下:

本次整治的对象是全市范围内存在非法生产和违规经营问题的利用建筑石料、废土废渣、砂砾石等原料进行机械破碎、筛分等工艺加工砂石的企业。整治的重点是以下涉及非法生产、违规经营、监管盲区等8个方面的问题:

(一)生产企业设立不符合规划布局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江西省机制砂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赣发改产业〔2020〕32号)发布实施后新建、改扩建项目生产规模低于50万吨/年,综合利用尾矿、废矿石、工业和建筑等废弃物生产机制砂项目规模低于30万吨/年。

(二)项目建设手续不全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扩建项目的核准或备案等审批文件不全,建设用地使用权证、项目环保验收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证件证书不全,安全设施“三同时”未落实。

(三)生产企业原料合法性不明确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超层越界、无证非法开采。

(四)生产企业违规运输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使用拼装、擅自改装以及其他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经营活动。

(五)企业生产机制砂产品质量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销售的机制砂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尤其是抽查产品不合格的生产企业经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

(六)生产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弱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过程质量控制不严、缺乏检测机制砂关键技术要求的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不完善、未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按批次出具出厂检验报告(合格证)。

(七)生产企业绿色发展水平低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环境保护体系不完善,环保设备未正常运行,粉尘、废水无组织排放。

(八)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隐患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开展。

广大市民如发现有以上8种涉及非法生产、违规经营、监管盲区等问题的机制砂企业,请积极举报。举报电话:6211921。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生态环境局           市自然资源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