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04/2024-04837 |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04/2024-04837 |
发文机关: 市工信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4-08-0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含产业链稳链强链补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市)工信局、财政局,高新区科经局、财政局:
省工信厅、省财政厅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含产业链稳链强链补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赣工信投资字〔2024〕164号),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本次项目申报按“自主申报、县区审核、地市推荐”的程序报送,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1.加强宣传指导。各地工信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使辖区工业企业及时了解有关政策信息及申报要求;积极指导符合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如实、客观、真实编制申报材料,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规范的完成项目申报。
2.压实主体责任。申报单位如实客观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项目申报及后续监管过程中发现申报单位存在包装设计假项目、未按要求说明关键信息、出具假发票凭证、编制虚假财务(审计)报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对所申报的项目一票否决,并取消其3年内专项申报资格。
3.加强项目审核。各区(市)工信部门要按照省厅申报通知中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等内容认真组织申报工作,并严格按要求对拟推荐项目实行双人审核;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必须核查是否在工业项目库,并会同本级财政部门联合赴现场对手续完备性、完成投资真实性等要件进行审核。审核确认情况要在联合推荐行文中予以说明。
4.行文报送要求。各地工信部门会同本级财政严格初审推荐申报项目,并于8月9日前(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融资租赁项目在8月30日前),将两部门联合推荐行文(须附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报到市工信局科技和投资科和市财政局经建科,并同步将项目申报材料(含两份纸质版及PDF电子版)分送至各扶持领域责任科室。
联系人:市工信局科技和投资科 夏 煜 18607010418
市财政局经建科 王文涛 16607019983
附件:1.省工信厅 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含产业链稳链强链补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关于做好2024年江西省工业发展专项(含产业链稳链强链补链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2.资金支持方向及扶持领域责任分工申报一览表附件2.资金支持方向及扶持领域申报一览表.doc
202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