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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发改字〔2024〕23号关于鹰潭市余江区信江支流锦江段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鹰潭市余江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鹰潭市余江区信江支流锦江段水环境生态修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项目代码:2402-360622-04-01-171492)。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址:信江支流黄庄港、观音港、团湖港、前进港锦江段及沿岸

二、项目建设规模:1.表面流人工湿地建设工程:涉及人工湿地6处,总面积60000㎡。2.生态砾石床:于黄庄港北侧靠入信河口处设置生态砾石床,系统总占地面积1000㎡。3.底质改善工程:拟对部分河段实施底质改善,以恢复其生态涵养功能,工程涉及河段长度3.6km。4.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涉及水生植物种植6万㎡。5.自然驳岸建设、河滨缓冲带建设工程:自然驳岸建设涉及河道长度约25km。河滨缓冲带建设涉及工程全段,河段长度25km,视土地利用情况,缓冲带建设宽度10-30m不等。6.生态沟渠建设工程:生态沟渠长度约2.5km。7.垃圾转运站建设工程:本项目涉及水面清漂垃圾及湿地拦截垃圾的清理转运工作,拟于黄庄港北岸,两河交汇口附近设垃圾转运站一座,面积200㎡,以满足项目运营要求。

三、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171.50万,资金来源: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

四、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抓紧建成并投入使用。

五、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为两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请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初步设计编制工作,报我委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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