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献血科普】关于无偿献血您关心的N个问题
生活中,有些人对无偿献血这件事存有疑惑:“献血无偿,用血收费,是否有机构从中牟利”、“献了血,听说用血难报销”……
那真相到底是怎样的呢?
国家禁止买卖血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无偿献血的血液必须用于临床,不得买卖。在我国,买卖血液属于违法行为。因为血液不是商品,一旦允许血液进行买卖,一系列因逐利而带来的社会问题就会随之而来,如造假、隐瞒病史、血头强迫买卖、经血液途径传播疾病等等。因此,安全血液来源于献血者们的无私捐献,我国鼓励公民自愿无偿献血。
血液成本如何算?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2006年第11号公告),物价部门规定1个单位全血的价格为220元。即使这样,有人依然会刨根问底……,这220元是怎么来的?好,下面我们就为大家详细解析,这部分成本费用主要包括哪些?包括以下环节的费用:采集(初筛、血袋等耗材费用)、储存(冷冻保存设施等设备的损耗费用)、分离(仪器及相关耗材的费用)、检验(仪器、试剂和耗材等的费用)、运输(运往各医院的运输费用)等。其中,仅血液检验就涉及ABO血型、RhD血型、血红蛋白、转氨酶、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人类免疫缺陷(艾滋病)病毒、梅毒螺旋体等8个项目累计16次检测,以保证血液安全。据悉,为了数据的更广泛性及客观性,中国输血协会曾对全国93家血站血液成本进行调查,除用于制备血液过程的人工费用外,血液的采集、检验、储存与分离的加工成本为,一袋200毫升全血至少需要330.62元,比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220元多出110.62元。这还没有包括2016年开始的核酸检测成本费用,也就是说,公民在临床上交的用血费用连成本都不够!
那么,多余的这一部分费用从哪来?
——国家财政补贴!
为何临床用血要收费?
那么问题来了,有人会问,既然国家禁止买卖血液,那为啥在医院临床用血还要收费?其实道理很简单,《献血法》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就是说,使用血液本身并不收取费用,即使病人没有献过血,血液也是无偿提供给的,但血液从宣传-招募-采集-检测-分离-制备-储存-运输,都要有人工与耗材的投入,会产生相应的成本费。这些成本费需要由受血者来缴纳,收费标准由国家制定,全国统一执行。临床用血费用全部上缴国家。所以,“献血无偿”与“用血收费”二者并不矛盾,血液本身并未收取任何费用,患者临床用血时给的钱是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而且,如果您是无偿献血者或无偿献血者直系家属,用血产生的费用是可以根据相关政策报销的。
用血收取成本费用的做法是国际惯例,采血、检测、储存等产生的费用一般都是算到需要用血的病人身上的。而且由于欧美人力成本比较高,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医疗用血成本比我们国家高的多。在美国一个单位(200毫升)全血的价格平均约为300美元,加拿大一个单位为264.81美元,欧洲的希腊一个单位的价格在公立医院一般为294到339欧元之间,而在私立的医院里可以达到400多欧元。值得一提的是,在这些国家,非献血公民在临床用血时,除了缴纳用血成本费用外,还需交纳血液成本费,无偿献血者才免交血液成本费,而且献血者并不像中国享有用血的优惠。
献血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用血有什么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相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在本省范围内献血,其本人、配偶和直系亲属享有下列临床用血权利:
1.自献血之日起,本人4年内3倍免费用血,4年后等量免费用血;2.献血量累计1000毫升以上,本人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3.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等量免费用血;4.无偿献血者复检不合格的,本人仍可享受与献血量等量的免费用血。
献血后怎样办理免费用血?
办理报销方式有2种:
1.用血医院报销:出院时按要求带相关资料到医院直免窗口办理。
2.血站现场报销:带相关资料到献血所在地血站办理。(鹰潭血站血费报销咨询电话:0701-6213016)
用血报销所需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报销1.无偿献血证;2.献血者身份证;3.用血发票;4.住院费用清单。5.献血者(用血者)的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持卡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医院报销无需提供)(二)献血者的配偶及直系亲属用血报销:1.直系亲属指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2.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用血者的身份证、用血者与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
血站是什么性质的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八条明确:血站是采集、提供临床用血的机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