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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28/2024-05997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28/2024-05997
发文机关: 市市场监管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成文日期: 2024-09-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单位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主管全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市政府(市委)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起草市场监督管理地方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指导和监督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区(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对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进行查处和指导,查处督办辖区内大案要案和疑难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三)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承担有关反垄断调查及执法工作。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承担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承担受理市场监管领域举报投诉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能。

(五)负责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政府质量奖励制度的实施。统筹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七)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区(市)党委、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并负责考核评价。落实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和比对。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一)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组织实施标准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依法统筹推进全市标准化建设。依法协调指导和监督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等制定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发布等管理工作。组织标准的宣传、实施和监督工作,依法查处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行为。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与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依法监督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工作。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知识产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与方针、政策。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工作,并负责对外联络与合作交流。负责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指导承担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查处、争议处理、维权援助、纠纷调处等执法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企业。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和管理,做好产权确权、侵权判定、申请相关工作,规范指导知识产权类无形资产评估工作。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进专利信息利用和服务工作。指导区(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十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有关工作。

(十五)负责药品(含疫苗、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开展对药品零售、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检查和对相关违法行为的查处,开展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工作;推动药品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开展药品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和交流合作。

(十六)负责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和医疗器械标准、分类管理制度,负责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体系,并开展监测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指导监督执业药师注册工作。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2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规划科技与应急管理科、组织人事科、新闻宣传科、财务审计科、法规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管科、反不正当竞争监管科、网络交易监管科、广告监管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服务监管科、特殊食品监管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认证认可监管科、商标监管科、知识产权科、药品监管科、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科、离退休干部科、机关党委;市局直属不独立核算事业单位4个: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保障中心、鹰潭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指挥中心。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158人,离退休人员1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8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1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决算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

5,584.6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2

4,803.55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

18.60

二、外交支出

3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


三、国防支出

34


四、上级补助收入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5


五、事业收入

5


五、教育支出

36


六、经营收入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7


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8


八、其他收入

8

147.42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9

381.8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0

203.5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1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2

18.6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3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4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5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6

188.1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7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8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49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0

147.0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1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2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3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4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5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6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7


本年收入合计

27

5,750.71

本年支出合计

58

5,742.83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28


结余分配                 

59


年初结转和结余

29

11.31

年末结转和结余                                

60

19.19


30



61


总计

31

5,762.02

总计

62

5,762.02

注:本套报表金额单位转换时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收入决算表

公开02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7

合计

5,750.71

5,603.29





147.42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11.43

4,664.01





147.42

20114

知识产权事务

169.46

169.46






2011409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3.50

3.50






2011499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165.96

165.96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641.97

4,494.55





147.42

2013801

行政运行

2,515.70

2,515.70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02

23.02






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

179.29

179.29






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

1,264.72

1,117.31





147.42

2013812

药品事务

0.02

0.0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131.40

131.40






2013850

事业运行

339.34

339.34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88.48

188.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1.89

381.8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5.20

345.2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3.15

13.1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4.56

284.5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7.49

47.49






20808

抚恤

36.68

36.68






2080801

死亡抚恤

36.68

36.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3.56

203.5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3.56

203.5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6

136.2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7.29

67.29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8.60

18.6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8.60

18.60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18.60

18.6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88.17

188.17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188.17

188.17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88.17

188.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7.07

147.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7.07

147.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7.07

147.07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各项收入情况。

支出决算表

公开03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5,742.83

3,420.25

2,322.59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803.55

2,687.74

2,115.82




20114

知识产权事务

169.46


169.46




2011409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3.50


3.50




2011499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165.96


165.96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634.09

2,687.74

1,946.36




2013801

行政运行

2,515.70

2,348.40

167.30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02


23.02




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

179.29


179.29




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

1,256.85


1,256.85




2013812

药品事务

0.02


0.0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131.40


131.40




2013850

事业运行

339.34

339.34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88.48


188.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1.89

381.8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5.20

345.2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3.15

13.1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4.56

284.5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7.49

47.49





20808

抚恤

36.68

36.68





2080801

死亡抚恤

36.68

36.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3.56

203.5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3.56

203.5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6

136.2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7.29

67.29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8.60


18.6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8.60


18.60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18.60


18.60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88.17


188.17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188.17


188.17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88.17


188.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7.07

147.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7.07

147.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7.07

147.07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各项支出情况。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公开04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行次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行次

小计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栏    次


1

栏    次


2

3

4

5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

5,584.69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33

4,664.01

4,664.0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

18.60

二、外交支出

34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


三、国防支出

35






4


四、公共安全支出

36






5


五、教育支出

37






6


六、科学技术支出

38






7


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39






8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40

381.89

381.89




9


九、卫生健康支出

41

203.56

203.56




10


十、节能环保支出

42






11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43

18.60


18.60



12


十二、农林水支出

44






13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45






14


十四、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

46






15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47

188.17

188.17




16


十六、金融支出

48






17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49






18


十八、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50






19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51

147.07

147.07




20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52






21


二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53






22


二十二、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54






23


二十三、其他支出

55






24


二十四、债务还本支出

56






25


二十五、债务付息支出

57






26


二十六、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

58





本年收入合计

27

5,603.29

本年支出合计

59

5,603.29

5,584.69

18.6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28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0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9



6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0



6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31



63





总计

32

5,603.29

总计

64

5,603.29

5,584.69

18.60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的总收支和年末结转结余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5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5,584.69

3,420.25

2,164.44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4,664.01

2,687.74

1,976.27

20114

知识产权事务

169.46


169.46

2011409

知识产权宏观管理

3.50


3.50

2011499

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

165.96


165.96

20138

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4,494.55

2,687.74

1,806.81

2013801

行政运行

2,515.70

2,348.40

167.30

2013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3.02


23.02

2013804

市场主体管理

179.29


179.29

2013805

市场秩序执法

1,117.31


1,117.31

2013812

药品事务

0.02


0.02

2013816

食品安全监管

131.40


131.40

2013850

事业运行

339.34

339.34


2013899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188.48


188.48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381.89

381.89


20805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

345.20

345.20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

13.15

13.15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84.56

284.56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7.49

47.49


20808

抚恤

36.68

36.68


2080801

死亡抚恤

36.68

36.68


210

卫生健康支出

203.56

203.56


21011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203.56

203.56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6.26

136.26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67.29

67.29


216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188.17


188.17

21602

商业流通事务

188.17


188.17

2160299

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

188.17


188.17

221

住房保障支出

147.07

147.07


22102

住房改革支出

147.07

147.0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147.07

147.07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公开06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金额

301

工资福利支出

2,900.57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28.51

307

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


30101

基本工资

784.95

30201

办公费

8.42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102

津贴补贴

183.27

30202

印刷费


30702

国外债务付息


30103

奖金

881.46

30203

咨询费

2.81

30703

国内债务发行费用


30106

伙食补助费

99.30

30204

手续费


30704

国外债务发行费用


30107

绩效工资

210.40

30205

水费


310

资本性支出

0.32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84.56

30206

电费

37.08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47.49

30207

邮电费

0.10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0.32

30110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36.26

30208

取暖费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0111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款

67.29

30209

物业管理费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0112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63

30211

差旅费

5.09

31006

大型修缮


30113

住房公积金

147.07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114

医疗费


30213

维修(护)费

1.26

31008

物资储备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54.89

30214

租赁费

6.64

31009

土地补偿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390.85

30215

会议费


31010

安置补助


30301

离休费

13.15

30216

培训费

0.52

3101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0302

退休费


30217

公务接待费

6.26

31012

拆迁补偿


30303

退职(役)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0304

抚恤金

36.68

30224

被装购置费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305

生活补贴


30225

专用燃料费


31021

文物和陈列品购置


30306

救济费


30226

劳务费

4.01

31022

无形资产购置


30307

医疗费补助


30227

委托业务费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308

助学金


30228

工会经费

8.27

312

对企业补助


30309

奖励金

339.81

30229

福利费

18.35

31201

资本金注入


30310

个人农业生产补贴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1203

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


30311

代缴社会保险费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5.42

31204

费用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20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1205

利息补贴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14.29

31299

其他对企业补助








399

其他支出








39907

国家赔偿费用支出








39908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39909

经常性赠与








39910

资本性赠与








39999

其他支出


人员经费合计

3,291.42

公用支出合计

128.83

注: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07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栏次

1

2

3

4

5

6

合计


18.60

18.60


18.60


212

城乡社区支出


18.60

18.60


18.60


21208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18.60

18.60


18.60


2120803

城市建设支出


18.60

18.60


18.60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及结转和结余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零时,即本部门(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公开08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栏次

1

2

3

合计









注:1.本表反映部门(单位)本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当此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09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栏次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决算数

行次


1

2

3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45.00

37.84

37.84

1.因公出国(境)费

2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

35.00

31.58

31.58

(1)公务用车购置费

4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5

35.00

31.58

31.58

3.公务接待费

6

10.00

6.26

6.26

(1)国内接待费

7

——

——

6.26

其中:外事接待费

8

——

——


(2)国(境)外接待费

9

——

——


二、相关统计数

10

——

——

——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1

——

——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2

——

——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3

——

——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4

——

——

33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5

——

——

80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6

——

——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7

——

——

482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8

——

——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19

——

——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0

——

——


注:1.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指年初“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数);全年预算数指按规定程序调整调剂后的全年“三公”经费部门预算数;决算数反映当年预算安排的实际支出数(省级单位含上年结转资金安排的支出数)。

2.当此表数据为空,即本部门(单位)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公开10表

单位: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

单位:台、辆、套

项  目

栏次

决算数

一、车辆数合计(台、辆)

1

33

1.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2

0

2.主要负责人用车

3

0

3.机要通信用车

4

0

4.应急保障用车

5

0

5.执法执勤用车

6

31

6.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7

2

7.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8

0

8.其他用车

9

0

二、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台、套)

10

0

注:1.本表反映截止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情况。

2.当本表数据为空时,即本部门(单位)无相关资产。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5762.02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1.3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1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收入合计5750.71万元,比上年增加1134.02万元,增长24.56%,主要原因:知识产权补贴奖励收入较上年有所增加,较上年增加394.42万元;市局新增局大楼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款收入235.54万元,本年新增食安城市创建收入100万元。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5603.29万元,占97.44%;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47.42万元,占2.56%。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5762.0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5742.83万元,比上年增加1137.46万元,增长24.70%,主要原因:知识产权补贴奖励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较上年增加394.42万元;市局新增局大楼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款支出235.54万元,本年新增食安城市创建支出1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年末结转和结余19.19万元,比上年增加7.87万元,增长69.61%,主要原因:单位自有资金结转下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420.25万元,占59.56%;项目支出2322.59万元,占40.44%;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4180.88万元,决算数5603.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02%。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数3532.55万元,决算数466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03%。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中央补助资金与省级补助资金以及创城、玻璃幕墙改造工程款等为年中未列入年初预算。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97.71万元,决算数38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28%。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本年度新招录一批事业人员,社保支出增加以及社保调基,补缴保险。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数203.56万元,决算数203.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保持一致。

(四)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18.60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食品“三小”升级项目18.6万元。

(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188.17万元,预决算差异主要原因:年中追加了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项目奖188.92万,本年度执行了188.17万元,剩余0.75万元已结转在2024年初支付完毕。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数147.07万元,决算数14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预决算保持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3420.2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900.57万元,比上年增加759.43万元,增长35.47%,主要原因:上年月度绩效奖在项目支出列支,本年该项放在基本支出列支。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8.51万元,比上年减少44.07万元,下降25.54%,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节约开支。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0.85万元,比上年增加322.57万元,增长472.44%,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金339.81万元在本年列为财拨基本支出,上年在项目支出列支。

(四)资本性支出0.32万元,比上年增加0.32万元,主要原因:本单位新增办公设备购置0.32万元。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37.84万元,决算数37.8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6.19万元,增长74.79%,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主要原因:2023年度无人出国(境)。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2年度与2023年度均无人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2023年度未安排人出国(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1.58万元,决算数3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00万元,决算数0.00万元,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2023年未使用财政拨款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2023年、2022年度均未使用财政拨款进行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31.58万元,决算数31.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1.16万元,增长54.66%,主要原因:原车辆老旧,公务用车维修费增加,另业务量增加,公务用车使用频次增长。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33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6.26万元,决算数6.2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00%,全年预算数与决算数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决算数比上年增加5.03万元,增长409.16%,主要原因:本年度来我局学习考察及调研的人员较上年有所增加。全年国内公务接待80批,累计接待482人次,主要是:省局及其他单位来我局学习、考察及调研。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3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3.75万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厉行勤俭节约,节省开支。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2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3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本单位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18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2035.96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其中,18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本单位“2022非税超收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2非税超收奖励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7.82

27.82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27.8198

27.8198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补足了公用经费的缺口,有力保障了市场监管工作的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开支总额

≤278198元

278198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充分补足公用经费缺口数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5

15


质量指标

保障日常监管正常进行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5

15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底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市场主体经营环境

有序、良好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满意度

满意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2)本单位“知识产权补贴奖励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知识产权惠企补贴奖励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85.04

85.04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85.04

85.04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惠企补贴资金兑付到位,推动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制定的各项指标基本完成,保障了惠企补贴资金的兑付到位,推动了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提高了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惠企补贴奖励总额

≤85.04万元

85.04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发明专利授权量

≥200件

383

15

15


质量指标

提高高价值发明数量

大力提高

基本达成目标

15

15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

2023年12月底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

充分提升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企业满意率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3)本单位“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00

100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100

100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创新社会共治,进一步实现共治共建共享,组建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和美团、饿了么城市外卖小哥流动宣传队伍,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食品安全六进”、“食安封签”推广等系列宣传活动,在车站、主干道、景区、建筑及装修围挡、建设教育食育基地、文化场馆等设置户外广告栏(墙、长廊),采取发放手提袋、倡议书、问卷调查、发放短信、张贴宣传画、村村通喇叭及LED屏幕滚动播放标语(视频)等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及食安创建。营造“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安创建,人人受益”良好氛围,达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大于85%,满意度大于80%的目标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在社会公治、创城宣传、建设教育食育基地等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营造了“食品安全,人人有责;食安创建,人人受益”良好氛围,达成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知晓率大于85%,满意度大于80%的目标。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工作经费总额

≤100万元

10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建设食育教育示范学校

=1个

1

5

5


食安城市创建宣传短信

≥3次

10

5

5


建设食育教育基地

=1个

1

10

10


质量指标

食安城市创建知晓率

>85%

85

10

10


时效指标

规划按时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生产经营主体和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振消费信心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食品安全

全面保障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

100


(4)本单位“食品“三小”升级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三小”升级改造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8.6

18.6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18.6

18.6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鼓励食品小餐饮开展改造150个以上、食品小食杂小作坊开展改造10个以上,食品小餐饮小食杂验收合格达标率≥50%、食品小作坊达标率≥20%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食品小餐饮开展改造150个以上、食品小食杂小作坊开展改造10个以上,食品小餐饮小食杂验收合格达标率≥50%、食品小作坊达标率≥2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奖励资金支出总额

≤186000元

186000

10

10


社会成本指标

充分节约社会资源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促进可持续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小作坊开展改造数量

≥10个

19

5

5


新增小食杂开展改造数量

≥10个

11

5

5


新增小餐饮开展改造数量

≥150个

216

5

5


质量指标

小餐饮达标率

≥50%

71.47

5

5


小食杂达标率

≥50%

66.36

5

5


小作坊达标率

≥20%

23.53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2023年底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食品“三小”持续性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食品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全市食品安全水平上升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全市食品安全的推动作用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5)本单位“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项目奖励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专利权质押融资促进项目奖励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88.92

188.17

10

99.6

7

政府预算资金

0

188.92047

188.17047

99.6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到2023年底,全市中小微企业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次数、专利许可备案金额、接受高校院所专利转让许可的中小微企业数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30%以上;企业专利质押融资金额、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分别较2020年增长15%以上,普惠性专利质押融资惠及中小微企业数量占惠企数量的比例60%以上。

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对符合规定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奖补,规范和加强鹰潭市专利转化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专利转化专项支出总额

≤1889204.7元

1881704.7

10

10

财政下达该项目资金较晚,且当时系统关账,来不及支付,下次将提前与财政沟通,及时支付

社会成本指标

充分节约社会资源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促进可持续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专利许可数

≥16件

84

5

5


专利质押贷款总额

≥10亿元

15

5

5


专利转让数

≥400件

541

10

10


质量指标

江西省专利奖

≥2个

2

5

5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1个

1

5

5


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0个

15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2023年底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高质量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就业率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促进绿色可持续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我市知识产权支撑高质量发展的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7


(6)本单位“食品药品监管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品药品监管省级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4.18

14.18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14.179885

14.179885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食品药品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组织开展体系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直接实施监管和指导市、县药监部门开展工作,守住安全底线,不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年初设置的各项目标均基本完成,通过食品药品抽验最大可能发现市场中的不合格产品,挖掘安全隐患,了解本市食品安全状况;加强了重点食品品种监管,组织开展了体系检查和专项治理,强化食品生产、经营监管队伍建设,提升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监管能力和水平;通过直接实施监管和指导市、县药监部门开展工作,守住了安全底线,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件,全力保障了全市人民用药用械用妆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开展食品药品监管经费总额

≤200万元

14.18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抽验批次

≤3500批次

2430

10

10


药品抽样批次

≤350批次

350

10

10


质量指标

“两品一械”抽验不合格核查处置率

=100%

100

5

5


全覆盖例行检查质量合格率

≥95%

95

5

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抽检任务

2023年12月31日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合格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监管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7)本单位“2023年市场监管相关中央专项补助经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年市场监管相关中央专项补助经费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0.25

20.25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20.25

20.25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2023年市场监管综合性工作,如规划应急等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2023年市场监管综合性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市场监管综合经费总额

=20.25万元

20.25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两品一械”人员培训次数

≥1次

1

10

10


质量指标

“两品一械”人员培训覆盖率

≥90%

90

10

10


提高市场监管综合能力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补助资金预算按时完成率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市场主体采用先进技术(标准)增加经济效益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净化社会消费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8)本单位“2023年知识产权惠企补贴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知识产权惠企补贴奖励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98.07

98.07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98.07

98.07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推动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保障我市知识产权惠企补贴顺利发放,推动了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双提升,提高知识产权运用效能,强化知识产权管理。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惠企补贴奖励总额

≤199万元

98.07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奖励企业数量

≥150家

160

20

20


质量指标

提高高价值发明数量

大力提高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发放

2023年12月底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升企业市场占有率

充分提升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发放企业满意率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9)本单位“2023食品药品监管中央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2023食品药品监管中央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92.3

92.3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92.3

92.3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中央补助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总额

≤30万元

3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参加食安教育APP培训人员覆盖率

=100%

100

20

20


质量指标

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效率

大力提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按成

2023年12月底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促进企业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经济效益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净化社会消费环境

全面净化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改善企业生态结构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对市场监管工作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100


(10)本单位“局大楼玻璃幕墙改造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局大楼玻璃幕墙改造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235.538

235.538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235.5384

235.5384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圆满完成了局大楼玻璃幕墙改造项目,有效的保障局机关的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修缮花费

≤3800000元

2355384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主体工程完工面积(平方米)

1850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质量指标

改造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项目改造完成时间

2023年12月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局大楼的安全使用、消除安全隐患

最大限度消除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局属职员满意度

95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11)本单位“打击传销成本202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打击传销成本2024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173.42

173.42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173.420115

173.420115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打击传销工作顺利开展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合理使用办理传销案件所需的各项费用如差旅费、技术咨询费等,有力保障了打击传销工作的顺利开展。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技术服务费、举报奖、差旅费等开支

≥300万元

285.35

20

17.56

年初设置指标数有误,实际各项成本总开支小于等于300万元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法查办传销案件数

≥2件

3

20

20


质量指标

办理举报、交办、排查传销案件结案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023年12月31日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查处违法行为的罚没款入库

≥2100万元

3707.89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加强打击传销工作力度、营造和谐稳定社会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广大人民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的满意度

≥90%

90

10

10


总分

100

97.56


(12)本单位“标准化奖励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标准化奖励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

94.25

94.25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0

94.25

94.25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鼓励扶持完成各类标准制(修)订10个以上,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合格1个、获得省级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获得“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2个。

目标完全情况良好,鼓励扶持完成各类标准制(修)订达10个以上,获得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合格1个、获得省级以上企业标准领跑者3个、获得“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2个。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工作经费总额

≤150万元

15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新增各类标准制(修)订

≥10个

10

20

20


质量指标

新增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验收合格、企业标准领跑者、“江西绿色生态”品牌认证等品牌数量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提高企业营业额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新增就业

逐步增加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提高生态效益

全面提高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提升市场主体及社会公众对我市标准化引领高质量发展的推动作用满意度

逐步提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13)本单位“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50

50

50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1、完成《2023年度鹰潭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2、完成2023年度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中的质量监督抽查工作任务。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通过对重要工业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努力做到发现问题、消除隐患、提升我市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为消费者提供满意的质量安全信息,做到警示消费,净化消费环境。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工作经费总额

≤50万元

5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工业产品抽检批次

=155批次

200

20

20


质量指标

工业产品合格率提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抽检活动及时完成率 (%)

=100%

10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抽验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开展核查处置和稽查执法,净化市场,促进产业发展,间接提升合格产品市场份额,增加企业销售收入。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净化消费环境,提升区域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工业产品高质量发展。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淘汰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产品。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提升人民群众对产品质量满意度。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总分

100

100


(14)本单位“纪检办案专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纪检办案专项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

6

6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6

6

6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驻局机关纪检人员的日常工作

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充分保障了驻局机关纪检人员的日常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总额

≤6万元

6

20

20

人员经费总额经济成本指标设置有误,下年度将通过测算,合理设置指标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纪检人员数量

=4人

4

15

15


质量指标

全面监督机关干部作风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5

15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纯洁干部队伍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干部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15)本单位“食安示范城市创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食安示范城市创建经费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44

7.44

7.44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7.44

7.44

7.44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开展创建宣传,邀请第三方进行满意度调查,推动示范创建。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根据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要求,开展创建宣传、满意度调查、追溯体系建设、应急演练、推行外卖食品“食安封签”、完善食品快速检测体系等工作以及按照食品抽检量达到每年4批次/千人,开展市级食品抽检,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保障群众食品安全。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工作经费总额

≤307.44万元

7.44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应急演练

=1次

1

8

8


抽检量

=410批次

569

8

8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

=1次

1

8

8


质量指标

抽检活动规范性(%)

=100%

100

8

8


时效指标

规划按时完成率(%)

=100%

100

8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通过检验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净化了市场,促进诚信守法经营企业销售收入。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食品安全

全面保障

基本达成目标

5

5


生态效益指标

净化食品消费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5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16)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公务用车购置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48.656

10

97.31

7

单位资金

50

50

48.655752

97.31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3年完成购买,支付结算工作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良好,完成了2辆公车的购买,支付结算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公车购买金额总计

≤50万元

48.66

20

20

该项目金额为预估金额,实际支出与预估数基本一致,下一年度将更加精确合理预估金额。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

=2台

2

20

20


质量指标

提升市场监管效率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2023年底前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人员出行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20

2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职工满意率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97


(17)本单位“非税收入成本2024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非税收入成本2024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690

690

690

10

100

10

政府预算资金

690

690

690

100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市场监管日常工作正常运转

目标完成情况良好,非税支出合理高效,有力的保障市场监管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经费开支总额

=690万元

690

20

20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子项目个数

=3个

3

20

20


质量指标

市场监管效率

全面提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2023年12月底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优化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净化社会市场经营环境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市场主体满意度

=100%

100

10

10


总分

100

100


(18)本单位“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

主管部门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单位

鹰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鹰潭市知识产权局、鹰潭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5

105

86.227

10

82.12

7

单位资金

105

105

86.226985

82.12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完成省市场监管局业务处室下达的工作任务

全年目标完成情况基本正常。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
及改进措施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工作经费总额

105万左右

基本达成目标

20

16

该项目为单位实有资金项目,年初预估数偏大,下一年度合理预估项目资金,做到年初数与执行数基本一致

社会成本指标







生态环境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子项目个数

≥2个

2

20

20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省局任务

达到预期目标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

2023年底

基本达成目标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逐步提高

基本达成目标

30

3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总分

100

9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收入:

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这是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等主要的资金来源之一。一般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等组成。

(二)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例如学校的学费收入、医院的医疗服务收入等。

(三)经营收入:

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租金收入等。这些收入来源较为多样化,通常在单位总收入中占比较小。

二、支出科目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五)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九)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