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市自然资源局 > 决策公开 > 规划计划 > 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
索  引  号: YT0012/2024-06635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9-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2/2024-06635
发文机关: 市自然资源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区域和国土空间规划
成文日期: 2024-09-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江西省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规划选址的批前公示


按照《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我局受理了江西省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意见书》的申请。根据《江西省城乡规划公开公示办法(试行)》的要求,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930日至2024107日。

 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的项目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鹰潭市自然资源局月湖分局

 联系人:汪桂荣    电话:0701-6221703 

 

附件: 1.公示说明

2.江西省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附图.pdf


附件1

公示说明

 

本工程为江西省鹰潭市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根据规定,由我局受理项目规划选址审批。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为南湖周边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总投资约3000万元。

拟选址情况:鹰潭市南湖分区北部区域,以南湖为中心,北至环城东

-铁路,西至铁路,东至岱宝山路,南至东川河

拟建项目用地情况:拟用地总规模19.63亩;拟占用农用地18.78亩,其中水田0.05亩,旱地10.76亩,乔木林地0.27亩,坑塘水面7.14亩,农村道路0.41亩;拟占建设用地0.85亩;拟占农村宅基地0.03亩,工业用地0.41亩,水工建筑用地0.2亩,城镇村道路用地0.06亩,城镇住宅用地0.15亩。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未占用自然保护区和湿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