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YT0021/2024-06114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文 号: |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成文日期: 2024-09-3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 索 引 号: YT0021/2024-06114 |
| 发文机关: 市文广新旅局 |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部门决算 |
| 成文日期: 2024-09-30 |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决算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3年度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注:本报告因金额单位转换原因可能存在尾数误差。
第一部分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概况
一、单位主要职责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是鹰潭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履行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等公益事业职能,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全市文物调查、抢救和发掘事务性工作,组织实施考古发掘,对全市文物保护利用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宣传;组织培训文物保护业务人才;进行文物法规的普及;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案件。
(二)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发展和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修复、利用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博物馆业务交流和文物展示工作。
(三)负责全市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革命文物资源调查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工作。
(四)负责市重点文化产业发展项目的推介、宣传,承办产业重点展会、论坛等活动,协调推进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建设。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本单位设立 4 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科、文物保护科、文博综合科、产业发展科。 。
本单位年末在职人员16人,离退休人员0人(不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其他人员(聘用人员)4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 0 人。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收入总计1299.6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70万元,比上年增加1040.95万元,增长402.41%;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收入合计1286.93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1036.95万元,增长400.98%,主要原因:本单位大上清宫遗址项目经费增加。
本年收入的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1186.54万元,占92.2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0.39万元,占7.8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支出总计1299.6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合计1252.58万元,比上年增加1040.98万元,增长402.41%,主要原因:本单位大上清宫遗址项目经费支出增加;结余分配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年末结转和结余47.05万元,比上年增加45.25 万元,增长2513.88%,主要原因;本单位未完成项目结转至下年。
本年支出的具体构成:基本支出327.09万元,占26.11%;项目支出925.49万元,占73.89%;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年初预算数331.94万元,决算数118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7.45%。其中:
按功能分类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86.54万元,决算数为1139.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57%,主要原因是:考核绩效未纳入预算,项目经费增加,人员经费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35万元,决算数为2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0.35万元,决算数为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0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70万元,决算数为12.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1%。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变动。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1.0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248.43万元,比上年增加45.87 万元,增长22.64%,主要原因:人员调薪,增加了在职人员。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2.50万元,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增加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增加,支出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12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未有变动。
(四)资本性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本单位未有此项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7.49万元,决算数2.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33.24%;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0.5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 。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国(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是:无因公出国(境) 。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2.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全年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 。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无公务用车购置。全年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决算数2.0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正常使用。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正常使用。年末使用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三)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5.49万元,决算数0.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92%,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 。决算数比上年减少0.04万元,下降2.12 %,主要原因:单位厉行节约。全年国内公务接待6批,累计接待39人次,主要是:兄弟单位考察、调研文物事宜 。
其中:外事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0。全年外事接待 0批,累计接待0人次。
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事业单位为公用经费)支出12.50万元,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83万元,增长29.26%,主要原因:增加在职人员2人,单位公用经费增加。
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2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6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本单位正常运行。本单位单价5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详见附件2)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纳入2023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二级项目6个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842.98万元,占项目支出总额的91.08%。其中, 4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优”, 2个项目评价结果为“良”,0 个项目评价结果为“中”, 0个项目评价结果为“差”。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本单位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如下:详见附件3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应以财务会计制度、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以及单位预算管理等规定为基本说明,可在此基础上结合单位实际情况适当细化)
一、收入科目
(一)财政拨款:指鹰潭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给鹰潭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事业单位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下属单位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和利息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填列上年度全部结转和结余的资金数,包括当年结转结余资金和历年滚存结转结余资金。
二、支出科目
(一)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指鹰潭市文化产业发展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本单位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本单位用于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购买住房的支出。
三、相关专业名词
(一)“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本单位机关运行费用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公用经费。
附件1
鹰潭市文物保护和文化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度决算公开表.xlsx
附件3 鹰潭市文保中心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江西)2024092315490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