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00035/2025-00168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1-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00035/2025-00168 |
发文机关: 市医疗保障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2025-01-10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解除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的公告
为落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动态管理,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江西省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25 号)及《鹰潭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有关规定,因定点零售药店主动申请,经研究,决定解除江西黄庆仁栈华氏大药房有限公司鹰潭市北院药店、国药控股南昌大药房有限公司鹰潭胜利西路店、鹰潭市昌盛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信江一品店、鹰潭市益丰桃里大药房有限公司、鹰潭市和成医药有限公司信江新区分公司五家定点零售药店医保服务协议,取消医保定点资格。
特此公告。
鹰潭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