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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0/2025-00331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索  引  号: YT0010/2025-00331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1-1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鹰潭市发改委 鹰潭市财政局等六部门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有关单位,各区(市)发改委、财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粮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分中心:

现将《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公管规〔2024]88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按照该最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关于明确采用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及保证金退付的通知》(鹰公管办〔2022〕7号)文件同时废止。

鹰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鹰潭市财政局     鹰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鹰潭市交通运输局

鹰潭市水利局     鹰潭市农业农村粮食局

2025年1月3日 


附件:关于转发《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pdf


关联链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