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YT0010/2025-00621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1-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0/2025-00621 |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市级政府预算 |
成文日期: 2025-01-26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关于鹰潭市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与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一、202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依法监督和市政协民主监督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意义,始终胸怀“两个大局”,把准工作定位,积极融入新发展理念,深入贯彻市委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主动服务大局,支持全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鹰潭提供有力财政保障。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8278万元,增长4.9%。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846137万元,增长5.4%,其中,增值税478041万元,增长0.9%;企业所得税65580万元,增长6.5%;个人所得税14703万元,增长10%;城市维护建设税97532万元,下降5.2%;房产税28100万元,增长84.8%;印花税76370万元,增长75.2%;城镇土地使用税29461万元,增长22.5%;土地增值税8248万元,下降54%;契税36618万元,下降1.9%。非税收入292141万元,增长3.3%。加上上级补助资金801418万元、调入资金409764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906万元、上年结余377106万元,收入总计2988472万元。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420416万元,下降3.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较多。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7274万元,增长11.2%;公共安全支出101262万元,增长12%;教育支出352241万元,增长1.4%;科学技术支出94863万元,增长4.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60994万元,增长20.7%(主要是龙虎山风景区增加了旅游宣传支出77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3635万元,增长4.4%;卫生健康支出211192万元,下降12.5%(主要是全市疫情防控支出减少);节能环保支出136299万元,下降11.7%(主要是2023年海绵城市建设上级补助39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7538万元,增长9.1%;农林水支出229221万元,增长4.6%;交通运输支出93435万元,增长0.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367993万元,下降17.9%(主要是2023年拨付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项目扶持资金4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029万元,下降37.7%(主要是2023年月湖区拨付老旧小区和棚户区改造资金21179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50万元,增长34.2%(主要是2024年新增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国债资金5847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6984万元,下降8.7%。加上上解支出1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6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54251万元、结转下年389745万元,支出总计298847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9137万元,下降15.3%,下降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和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减少。加上调入资金31366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6691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762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91240万元,收入总计1646281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967063万元,下降18.1%,下降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支出14657万元、调出资金18344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324909万元、年终结余156203万元,支出总计1646281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4200万元,增长3.8%,主要是余江区新增产权出让较2023年增长较多。加上转移支付收入504万元、上年结转40625万元,收入总计335329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4813万元,增长101.5%,主要是增加了对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注入。加上调出资金227629万元、结转下年92887万元,支出总计335329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67345万元,增长15.5%,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了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其他收入增长。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44782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了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其他支出增长。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2256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4843万元。
(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
1.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1939万元,增长7.3%。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完成26304万元,增长43.1%,其中,增值税8134万元,增长78.2%;企业所得税3377万元,增长31.9%;个人所得税1604万元,下降10.4%;城市维护建设税2777万元,增长0.4%;房产税7480万元,增长297.2%;印花税1007万元,增长95.5%;城镇土地使用税1825万元,增长88%。非税收入55635万元,下降4.1%。加上上级补助资金801418万元、调入资金121964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03211万元、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61906万元、上年结余132860万元,收入总计1603298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29614万元,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减少以及2023年拨付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项目扶持资金46500万元,2024年无此项支出。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100万元,增长25.4%(主要是驻各部门纪检组人员划归市纪委管理、新增市委社工部等);公共安全支出61456万元,增长7.4%;教育支出74600万元,增长0.5%;科学技术支出11887万元,增长19.4%(主要是2024年拨付2023年举办江西国际移动物联网博览会经费等);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037万元,下降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94万元,下降19.5%(主要是2023年补缴以前年度月度绩效养老保险缴费);卫生健康支出93024万元,下降11.2%(主要是2023年市本级疫情防控增加支出130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5140万元,下降51.7%(主要是2023年拨付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一次性补助资金390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5840万元,增长30.8%(主要是2024年拨付信江新区厂网河湖园一体化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10773万元、余信贵大道月湖特大桥工程建设用地项目资金5653万元);农林水支出8974万元,下降60.4%(主要是2023年拨付花桥水利枢纽工程一次性省级水利专项补助资金10625万元);交通运输支出44034万元,下降34.4%(主要是2023年下达一次性补助资金G320贵溪市城区南迁改建工程19697万元及2024年上级转移支付下达车购税等补助减少);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578万元,下降88.2%(主要是2023年拨付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区项目扶持资金46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517万元,增长51.6%(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专项中央基建投资预算增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9779万元,下降6.1%;债务付息支出27698万元,下降2.7%。加上转移性支出676699万元、上解支出187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36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872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56636万元、结转下年131417万元,支出总计1603298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4489万元,下降21.6%,下降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加上调入资金232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5812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039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9124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032万元,收入总计110855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2841万元,下降29.2%,下降原因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减少,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支出95926万元、调出资金670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66123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72881万元、年终结余18666万元,支出总计110855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6328万元,增长3.8%,主要是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增加。加上上年结转4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04万元,收入总计56881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3086万元,增长117.6%,主要是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支出相应增加。加上调出资金43242万元、结转下年4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504万元,支出总计56881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30978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了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其他收入增长。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240633万元,增长26.2%,主要原因是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了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其他支出增长。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9655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根据省人民政府要求,退休人员不再缴纳职工医保导致收入减少。年末滚存结余218229万元。
以上四套预算收入和支出总计均为预计数。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决算数据后,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市和市级财政决算情况。
2.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见附件。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1.全市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4年全市政府债务总额53611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89687万元,专项债务3508772万元,或有债务62711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4年全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56579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800226万元、专项债务限额3857745万元。限额内政府法定债务余额529845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89687万元,专项债务余额3508772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全市新增政府债务60081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2957万元,专项债务517855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预测2024年综合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全市政府法定债务率149.59%。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4年,全市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563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6984万元,专项债券99316万元,已全部偿还到位。
2.市本级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总额情况。2024年市本级政府债务总额169275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846489万元,专项债务837321万元,或有债务8941万元。
(2)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2024年市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175675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851660万元、专项债务限额905093万元。限额内政府法定债务余额168381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84648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837321万元。
(3)新增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市本级新增债务1083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300万元,专项债务91035万元。
(4)政府法定债务率情况。预测2024年综合财力和最新债务余额测算,市本级政府法定债务率为189.38%。
(5)政府债券利息支出情况。2024年,市本级应付政府债券利息5324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7698万元,专项债券25544万元,已全部偿还到位。
(四)重大政策落实情况。
1.执行减税降费政策情况。积极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切实缓解企业压力。全市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已兑现金额达6.39亿元,惠及纳税人76162户。其中:增值税减免金额4.66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53454户;企业所得税减免金额0.15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14户;个人所得税减免金额0.1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33383户;车辆购置税减免金额0.46亿元,享受优惠政策纳税人3590户。
2.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始终坚持把基层“三保”摆在工作优先位置,按照县级为主、市级帮扶(兜底)、省级兜底、中央激励的分级责任体系,压实各级“三保”责任,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全市“三保”支出年初预算安排67.7亿元,高于国家标准需求数63.92亿元。2024年全市“三保”支出完成67.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安排的100%。全市“三保”专户资金保障充足,“三保”专户库款保障水平达到0.81,远高于“三保”库款保障水平不低于0.5的要求。
3.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落实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的资金占比不低于8.5%的要求,2024年全市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支出57557万元,占比达9.96%。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强化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助推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4年全市累计投入衔接资金21002万元,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保持稳定。全市安排实施项目的衔接资金产业项目资金占比为61.30%,其中:中央资金产业项目资金占比达到78.19%,超过上级考核60%比例的要求。
二、2024年财政主要工作情况
2024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加力提效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扎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等各项工作,着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一)坚定不移稳增长,筑牢促进高质量发展基础。
面对当前外部经济环境波动、重点产业政策调整、土地市场低迷等多重不利因素影响,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应对。一是做大加强财政收入。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3.83亿元,增长4.9%。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市共计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80.14亿元。三是持续激发市场活力。运用“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融资担保等财政金融工具撬动金融贷款等社会资本50亿元,有力破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难题,激发市场活力。
(二)统筹发展与安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
1.凝心聚力服务发展。为贯彻“1269”行动计划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工作、打造国家级铜基新材料集群,统筹安排资金1.68亿元用于支持我市制造业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安排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资金800万元,用于高桥片区管网排查、东湖清淤补水工程等项目建设;促进消费活力,及时出台“两新”实施方案,下达汽车、家电、家装等以旧换新补贴资金1.33亿元,累计带动消费4.5亿元;持续推动各项助企纾困政策直达快享、显效发力,2024年兑现惠企资金11.03亿元。
2.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制定《鹰潭市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用足用好专项债置换存量隐性债务政策,争取新增专项债券限额40.72亿元,分三年全部化解地方隐性债务。全市政府法定债务余额529.85亿元,政府法定债务率149.59%,政府债务规模和债务率均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三)深化改革提升效能,固本强基高质量发展后劲。
1.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建设,把严把紧支出关口,加大存量资金盘活力度,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压缩论坛、展会等活动,严控一般性支出。
2.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清理部门结转结余资金,除上级直达资金和债券资金外,部门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财政统筹管理,从零开始;建立预算执行考核机制,对9月底预算执行率低于40%的项目按20%比例扣减预算金额,进一步加强各类资金资源的统筹整合,加大财政资金支出强度。
3.坚持“花钱必问效”。强化源头控制,实施事前评估。所有金额在2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都必须进行事前评估,从源头上杜绝无效、低效项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实现全覆盖,对所有特定类项目在部门开展自评情况下,财政按30%资金量进行绩效复核,并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行政府采购活动“一标一评”制度。通过互评方式,由参与政府采购的各方主体根据信用评价指标和标准进行互相评价,不断完善政府采购领域信用体系。
(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成果共享。
坚持民生为本、普惠共享,用政府过紧日子换人民群众过“好日子”,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幸福质感,2024年10件民生实事全部完成。支持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新增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2.4亿元,提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出台《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我市城乡困难群众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共计为3.97万名困难群体发放各类补贴2.74亿元;为675名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1025万元。为304名困难重度失能残疾人提供照护和托养服务,累计发放资金232万元。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优化出生缺陷防控服务,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开展“可躺式”课桌椅进校园试点,加强基层人工智能辅助智慧医疗系统推广运用等。
2024年,财政各项工作运行较为平稳,在取得成绩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如受外部环境不稳定、产业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放缓,“三保”支出压力增大;基层财政自给率低,对上级转移支付依赖度较高;资金分配和使用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程度不够理想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统筹谋划,着力破解。
三、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2025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这是党中央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审时度势、综合考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既锚定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又充分考虑当前面临的机遇挑战。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战略决策,凝心聚力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一)2025年预算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是全面加强资源统筹。强化综合预算,加强各类资金资源统筹,部门依法依规取得的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在内的各类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编制,未纳入预算的收入不得安排支出。积极发挥收入统筹作用,加大非财政拨款收入对部门运转的保障力度。
二是严格落实收支脱钩。各部门应实事求是编制非税收入征收计划表,依法履行执罚执收职责,及时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不得截留、挤占、坐支和挪用应缴的非税收入。
三是支出保障突出重点。坚持“三保”在预算支出中的优先顺序,足额编制“三保”支出预算,不留缺口,三保支出预算编制不到位的,一律不予安排资金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将落实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任务,着力保障稳经济、保民生、促发展以及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增强对重大战略、重点任务的财力支撑,。
四是坚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过紧日子作为长期坚持的基本方针,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严控一般性支出,规范“三公”经费管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建立节约型财政预算保障机制,未使用完毕的指标(除直达资金)一律不予结转,由财政收回统筹安排使用。同时常态化清理部门(单位)实有账户资金。
五是严格财政存量资金收回机制。对每年截至9月30日,本级部门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支出执行进度低于40%的,除基本建设(含数字化项目)和有合同约定等特殊项目外,一律按20%的比例扣减收回当年支出预算,统筹用于“三保”及其他刚性支出。
六是加强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强项目审核,提高入库储备项目质量,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对新增重大政策和支出项目按规定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项目绩效结果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
根据上述总体要求以及我市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我们编制了2025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
(二)全市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172427万元,增长3.0%。其中:税收收入879701万元,增长4.0%;非税收入292726万元,增长0.2%。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5499万元、调入资金466586万元、上年结余389745万元,收入总计2634257万元。
2025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2568895万元,增长6.1%。加上上解支出1780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3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46589万元,支出总计263425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732674万元,增长18.3%;加上调入资金3229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620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1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5800万元,收入总计1078183万元。2025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552653万元,下降42.9%,主要是省财政未下达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支出29746万元、调出资金252448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3974万元、年终结余39362万元,支出总计1078183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309691万元,增长5.3%。加上转移支付收入528万元、上年结转92887万元,收入总计403106万元。2025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5417万元,增长71.6%,主要是增加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支出。加上调出资金336785万元、结转下年40904万元,支出总计403106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5739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其他收入增长,2025年没有此项收入。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38412万元,下降1.8%,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其他支出增长,2025年没有此项支出。当年收支结余18982万元,年末滚存累计结余423825万元。
全市2025年预算草案为市级代编数,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同级政府预算后,再汇总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三)市级预算草案。
1.市本级预算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草案。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80200万元,下降2.1%,剔除2024年市市属国有企业补缴税款因素,增长5.8%。其中:税收收入23700万元,非税收入5650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05499万元、调入资金185430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6133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1417万元,收入总计1163884万元。
2025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744974万元。加上转移性支出389648万元、上解支出17800万元、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1462万元,支出总计1163884万元,下降5.4%。
(2)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34523万元,增长34.4%,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加上调入资金23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86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0445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5800万元,收入总计422434万元。
2025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30622万元,下降32.3%,主要是省财政未下达2025年新增专项债券,支出相应减少。加上转移支付支出15930万元、调出资金11753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28145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541万元、年终结余18666万元,支出总计422434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
2025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54693万元,下降2.9%,主要是部分市属国有企业利润减少。加上上年结转4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528万元,收入总计55270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22209万元,增长69.7%,主要是因为增加对国有企业的资本金注入。加上调出资金32533万元、转移支付支出528万元,支出总计55270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
2025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23025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其他收入增长,2025年没有此项收入。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223471万元,下降 7.1%,主要原因是2024年职工医保按照审计整改的要求,从统筹基金调整26710万元至个人账户,统筹基金其他支出增长,2025年没有此项支出。当年收支结余-4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待遇支出逐年递增,当年收支缺口45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17783万元。
2.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虎山风景名胜区、信江新区2025年预算草案见附件。
需要说明的事项:
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情况。2024年初,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74490万元,加上财力性超收、盘活存量资金等5360万元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减去2025年预算调入使用26966万元,结余52884万元。
2.截至报告日,省财政厅提前下达我市2025年转移支付资金6164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6054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044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528万元。分市、区(市)情况:市级290837万元,贵溪市122278万元,余江区133765万元,月湖区69592万元。
3.2025年市工信部门预算重点审核情况。
(1)收入预算121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2.25万元,占收入预算的100%。
(2)支出预算121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9.9万元,项目支出72.35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8.65万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0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6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工资福利支出838.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3.3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59万元,资本性支出0.5万元。
(3)市级专项资金“工业高质量发展及国家级鹰饶抚昌铜基新材料集群建设”安排6000万元。其中:政策兑付类安排4654万元;强化平台支撑类安排1120万元;咨询评审服务类安排110万元;会议及政策宣贯类安排90万元;保障经费类安排26万元。
4.债务还本付息情况。
(1)全市2025年政府债券预计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预计全市应付政府债券本金256329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81668万元,专项债券74661万元。预计全市应付政府债券利息165524万元,其中:一般债券55255万元,专项债券110269万元。
(2)市本级2025年政府债券预计还本付息情况。2025年,预计市本级应付政府债券本金153485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14624万元,专项债券38861万元。预计全市应付政府债券利息52826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6134万元,专项债券26692万元。
四、2025年财政主要工作目标
(一)紧盯全年预算目标,全力组织财政收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稳求进、以进固稳。加强对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和前瞻谋划,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协调做好收入组织,注重收入量质并举,确保收入按时按量完成。
(二)积极对接增量政策,保障重点领域支出。坚持把支持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紧盯国家一揽子增量政策机遇,围绕民生和基础设施短板弱项,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一是巩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支持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带动社会资本。二是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重点支持科技创新和制造业发展。用好“财园信贷通”、“惠农信贷通”、“科贷通”等财政金融工具,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三是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重点部署,把握关键支出方向。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目标要求。坚持固本兴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持续抓好“三农”工作,不断推动城乡融合及区域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及绿色低碳发展,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确保财政收入增收的前提下,进一步加强统筹,全力保障重点支出。切实保障好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支持全市重大项目、重大改革、重点工作资金需求。长期坚持“过紧日子”思想,强化源头管控,硬化执行约束,实化工作举措,应省尽省、应减尽减。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三公”经费监管力度,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把节约出来的财政资金主要用于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持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严格财政管理机制,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推动财政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夯实基层“三保”支出强度,完善“三保”预算审核机制,加强对“三保”预算安排和执行情况动态监测,促进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严密防控债务风险,足额预算安排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资金;充分开展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把项目资金审核关。建立健全严肃财经纪律长效机制,推动我市财会监督与纪检监督、审计监督贯通协调。持续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加强乡镇财政监督管理,严守财政风险领域安全底线。
(五)统筹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建设,深化市与区(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推动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建立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提高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规范化水平;健全预算管理,积极推进财政绩效和政府债务管理。完善投资评审、政府采购等工作机制,提高资金效益。
各位代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真抓实干勇担当,聚力攻坚求突破,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先立后破,系统集成、协同配合,充实完善财政政策工具箱。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完成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更大作为,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鹰潭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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