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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YT0011/2025-00095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 成文日期: 2025-01-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索 引 号: YT0011/2025-00095 |
发文机关: 市人社局 |
文 号: |
组配分类: 信息公开指南 |
成文日期: 2025-01-07 |
废止日期: |
有效性: |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我们编制了《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机关依据相关职责和法规行使行政职能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之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鹰潭市人民政府网(/col/col652/index.html?vc_xxgkarea=YT0011)或本机关网站(http://rsj.yingtan.gov.cn/)上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主要有以下7类:
1、概况信息。包括本机关总体情况,机构职能,领导简历、分工和重要活动、讲话。
2、法规文件。包括本机关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本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
3、发展规划。包括本机关年度工作、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的计划。
4、工作动态。包括本机关重要会议、活动;政务公告、公示;
5、人事信息。包括领导干部任免公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表彰和奖励。
6、行政执法。包括本机关负责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给付、行政裁决等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行政执法及行政复议等情况。
7、公共服务。政府有关面向公民、企业和其他经营者及涉外服务方面的信息,主要为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单《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鹰潭市人民政府网和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进行查阅,查阅地点:鹰潭市月湖区鹰潭市政府大楼(和平路北)6楼C区626室;联系电话:0701-6275310。
(二)公开形式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线上公开和在主要办公场所公开两种公开形式。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
线上对外发布政府信息的渠道主要有:
1.鹰潭市人民政府网:/col/col652/index.html?vc_xxgkarea=YT0011。
2.本机关网站(http://rsj.yingtan.gov.cn/)
3.“鹰潭人社”(ytrs12333)微信公众号
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鹰潭市人社局办公室(受理点地址:鹰潭市月湖区鹰潭市政府大楼(和平路北)6楼C区626室);办公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联系电话:0701-6275310。
(三)公开时限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概况信息、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行政执法依据、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共服务等信息长期留存外,其他信息网上留存的期限不超过1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主要办公场所查阅。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将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
(四)目录编排体系
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取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办公地址、联系电话、传真号、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机构: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鹰潭市月湖区鹰潭市政府大楼(和平路北)6楼C区626室
联系电话:0701-6275310
传真号码:0701-6275310
邮政编码:335000
电子邮箱:ytsrsj@163.com
受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程序
1、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的,填写《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本局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下载电子版。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申请人可通过下列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通过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当场提出申请。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的,需出具单位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对《申请表》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完备,可以当场受理的,当场受理登记并出具《登记回执》;对于要件不完备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对申请进行审查,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可延长20个工作日。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一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三)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5人以上(含5人)共同申请同一政府信息,可以推选1至5名代表提交申请,并提供推举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理由合理的,自审查结束之日起计答复时限。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本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四)答复时限
行政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应当当场予以答复。行政机关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应当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行政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五)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具体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的机关党委投诉。
监督电话:0701-6275323
通信地址:鹰潭市月湖区鹰潭市政府大楼(和平路北)6楼C区619室
邮政编码:335000
接待投诉时间:9:00—12:00,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市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投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鹰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法人或其它组织 | 名 称 | |||||
法人代表 | 经办人姓名 | |||||
联系电话 | 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 |||||
联系地址 | 邮 编 | |||||
电子信箱 | 传 真 | |||||
申请时间 | 年 月 日 | |||||
所需信息的情况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
所需信息的 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选填项) | ||||||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选) □邮寄 □电子邮件 □传真 □自行领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