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 > 市政府办 > 决策公开 > 政策文件 > 文件库 > 市政府文件
索  引  号: YT0001/2025-23108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鹰府发〔2025〕7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7-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YT0001/2025-23108
发文机关: 鹰潭市人民政府
文      号: 鹰府发〔2025〕7号
组配分类: 市政府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7-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全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

鹰府发〔2025〕7号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开展的一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重大的省情、市情、县情调查,也是全面摸清全市“三农”家底的关键举措。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的通知》(国发〔2025〕9 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省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的通知》(赣府发〔2025〕9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确保我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顺利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对标对表,准确把握普查总体安排

(一)普查对象。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个人和单位:农村住户,包括农村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农业生产经营单位;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

(二)普查行业范围。农作物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三)普查主要内容。农业生产条件、粮食和大食物生产情况、农业新质生产力情况、乡村发展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生活情况等。

(四)普查标准时点。2026年12月31日24时,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二、加强领导,切实形成普查实施合力

(一)成立领导机构。市政府成立鹰潭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市第四次农业普查工作,协调解决农业普查中的重大问题,普查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自动撤销。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同志担任,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农业普查日常的组织、协调、督促、核查工作。各区(市)政府(管委会)要于本年底前成立本级普查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人员、明确相关职责、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机构、人员、经费、责任“四落实”,保障普查工作顺畅高效开展。

(二)落实经费保障。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所需经费,按现行经费管理体制分级负担,各地要结合本地普查工作实际,充分考虑普查对象数量、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补贴发放、数据采集设备和普查物资购置等因素,主动与财政部门对接,抓紧落实好普查经费,将普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级普查机构要厉行节约,专款专用,从严管理普查经费,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率。

(三)密切部门协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市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具体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市财政局负责和协调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市发展和改革委负责和协调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普查宣传动员由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旅局共同负责。市农业农村粮食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其他掌握普查有关基础资料的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及时准确提供部门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

三、依法依规,全面落实普查工作要求

(一)严格依法普查。坚持把依法统计、依法普查贯彻于农业普查全过程,强化统计职业道德建设,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农业普查条例》及《江西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压紧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规范有序推进普查各环节工作。普查中获取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或泄露普查数据。对普查中出现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二)确保数据质量坚守数据质量生命线,严格执行普查方案,全面加强普查培训与工作指导,规范操作流程,强化数据质量核查和检查,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靠。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体系,完善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人为干预。要积极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推进普查数字化、智能化,提升调查效率,减轻基层负担。同时,采取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措施,保障普查数据安全。

(三)选强配齐队伍。要认真做好普查指导员、普查员的选聘和培训工作,选聘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当地情况、具备一定文化水平和沟通协调能力的人员担任本地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支付选聘人员的劳动报酬,确保普查队伍稳定。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级普查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方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及政务网站、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农业普查的重要意义、内容要求和法律法规,提高社会公众和普查对象的知晓率、配合度和支持度,积极营造支持普查、如实填报的良好氛围,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鹰潭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5年10月28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鹰潭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长:江训开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组长:傅贤惠    市统计局局长

    熊连祥    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队长

    杨     市发展和改革委副主任

      乐斌辉    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秋德    市农业农村粮食局二级调研员

 员: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吴有生   市委网信办四级调研员

    余增红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二级调研员

    舒云东    市公安局一级高级警长

    于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海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孔同元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刘朝炜    市水利局副局长

    朱志平    市林业资源监测和服务中心主任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

    徐琴华    市普查中心主任

    吴宏宇    国家统计局鹰潭调查队副队长

  鹰潭市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市普查中心主任徐琴华同志兼任。